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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湘鄂赣交界山区的地界纷争与社会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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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1:4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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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湘鄂赣交界山区地理环境相似,极易产生地界纷争的问题。明清时期,这里人口流动频繁,地界问题更加复杂。交界地带的居民利用当地“跨越边界”的特征,抓住既有社会控制体系的弱点,谋求自身的最大利益。地方官员欲从正疆界、清田粮入手来解决地界纷争问题,但收效甚微。 [关键词]明清时期;湘鄂赣交界山区;地界纷争 湘鄂赣交界的湘东北、鄂东南以及赣西北一带山区,山林密布,绵延其间,海拔多在千米以上。地理环境的相似性使这里的疆界划分不太明显,导致地界纷争问题频繁出现。本文试图考察交界各县不同原因导致的地界纷争,并探讨明清时期湘鄂赣交界山区社会控制的实态。 一、平江与宁州、湘阴的地界纷争与社会控制 平江“东接江西宁州,北抵湖北通城,南界浏阳、长沙,西连湘阴、巴陵,当三省四郡之交,……深菁密莽,流匪逋逃,往往滋为邑患”…。三省交界地区,存在诸多“寄庄”现象,例如嘉庆《平江县志》卷终《寄庄始末》就记载了明代宁州卢姓人家田地在平江的事例: 邑东接宁州,前明邑民出售田地塘一十六顷二亩零与宁州卢尚象,户粮一百石七斗,后顽抗不赴平输纳,贻累官赔。康熙十九年通详移文本县知县许国皤、宁州知州班衣锦,会审督征,而五十七年通丈府县,委弓手临田,卢姓粮户始照额招粮一体输纳。 这种姓名、户口俱详的记载在方志中虽不多见,但“寄庄”、“诡寄”、“飞洒”等字眼在明清时期该地区的地方志中却比比皆是,可见在明代已经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寄庄田粮规模不一,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寄庄粮户不惜违法犯律,寻找各种借口不交或少交赋税。 官府主要依赖各县地方官员的通力合作来减少赋税隐匿。针对寄庄现象,平江知县许国瑶、宁州知州班衣锦“会审督征”;康熙五十七年委弓手临田,丈量府县土地;康熙四十二年将潘姓“钱粮拨人驿站项下”;雍正十年决定“归湘阴输纳”。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看出地方官员是解决跨省域地界纷争的重要角色。 另外,同治《平江县志》记载“宁州巨族樊姓争地界,掘其先垅,本徒步诉阙,下两省会勘得真实”。雍正《浏阳县志》记载:“赵贯,洪武初任浏阳令,户给由票使知赋额,豪强无缘飞洒,民易于输将,深怀其惠”;“苏志卑……知逋赋紧,颇多虚隐,有户者未必有田,乃造一册日倒甲,倒其无田者归有田,于是赋役清厘,公私咸便”。从中可以看出地方官员为解决地界纷争采取了会勘地界、户给由票、造倒甲册等措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地方社会矛盾,但这些措施推广的范围很小,而且存在的时间也不长,所起作用是极其有限的。 二、万载与上高的地界纷争与社会控制 万载地处“吴头楚尾”,“其地山多田少”,“地逼长沙,逋民客户,颇难稽察”。在万载与上高交界地带,地界纷争同样存在: 考江南北境久隶上高,此所载盖指仙姑岭北,江南南境与二都一图黄家岭毗连者耳,其以仙姑岭脊分水为界,殆近时方被侵削欤,赋税有常而疆域日狭,必有受其病者。然不可究诘矣。 为了取得更多的土地,一些边界居民可谓挖空心思,甚至虚设祖坟、捏造证据: 山界略有毗连,即争为已有。以小木函或瓦瓶或棕包聚枯骨而私埋焉,甚或山无寸壤而羡为吉地,欲行偷葬。虑土色有新旧之分,则瞰他山无主墓,横锯其顶,潜移而至,逮苹根蟠结无迹可寻,出而指为祖冢。 伪造祖坟、偷葬枯骨或指乱坟为祖冢的“偷葬”、“盗葬”之举都是争夺土地、巩固经济利益的手段。明清时期,万载县流民客户众多,土地纠纷成为普遍现象,以致于形成了“奸黠之风”¨。。 地方官员如何应对这种地界纷争呢?同治《义宁州志》记载: (雍正七年)上谕清理疆界。案内详委会勘。八年,州牧杨廷翼率界下居人庠生周介文等订定各岭。俱以岭脊下路口立碑为界。 康熙《万载县志》也有类似记载: 今以四履而籍之,则疆域明、经界正,寸田尺土蔑至混杂矣,虞芮之质又何有哉。 对[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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