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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生态思想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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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4:5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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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汙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荀子•王制》还认为,有了丰富的自然资源,还必须合理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这就是“山林泽梁以时禁发”。这里的“发”,就是开发利用;“禁”,就是保护;“以时禁发”,就是要根据自然规律,把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紧密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使自然资源“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使百姓“有余食”、“有余用”、“有余材”。 为此,荀子提出要设立专门负责管理自然资源开发的官员,他在《荀子•王制》中说:“修火宪,养山林薮泽草木鱼鳖百索,以时禁发,使国家足用而财物不屈,虞师之事也。”荀子主张从国家政府方面切实保证“以时禁发”,这在当时是很有见地的。 由此可见,儒家要求人们遵循自然规律,强调人“与天地参”,与自然相和谐,认为自然界是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有机整体,并且提出“仁民爱物”的生态伦理观和“以时禁发”的合理利用与开发自然资源的思想,都充分反映了儒家具有丰富的生态思想。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儒家的这些思想对于今天依然具有重要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M].上海:上海书店,1987.20. [2][5]郭沫若.十批判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4.117—119. [3] 李学勤.帛书五行与尚书洪范[J].学术月刊,1986(11). [4] [汉]郑玄.礼记注疏•中庸[M].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 [6] [宋]张载.正蒙•乾称篇[A].张载集.北京:中华书局,1978.62上一页 [1] [2]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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