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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的简帛学与史学研究

时间:2009-7-24 13:45:19  来源:不详
路前进,其意义极为深远。

自此至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简帛研究继续向纵深方向发展,其中劳干对居延汉简的研究成就卓著。他在极为困难的条件下出版并发表了《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居延汉简考释》考证之部、《居延汉简考释补证》等一批有分量的简帛论著。其间重要论著还有贺昌群的《流沙坠简校补》、《流沙坠简补正》、《烽燧考》,陈邦福的《汉魏木简义证》,马衡的《汉兵物簿记略》,傅振伦的《道院简牍说》、《汉武年号延和说》,陈般的《汉简遗简偶述》、《汉简遗简偶述续稿》,黄文弼的《罗布淖尔考古记》,严耕望的《西汉郡县属吏考》及补证,夏鼐的《新获之敦煌汉简》及考证论文等。这些论著对汉魏政治制度、经济生活、社会文化、历史地理等各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讨,极大地扩展了汉魏历史研究的内容。

二十世纪后半期,不仅老的简帛材料获得重新整理,新的简帛材料也在不断出现,运用简帛资料进行历史研究进入了一个新时期,成就也更卓著。这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证史。如同甲骨文、金文印证商周史一样,简帛对于证实战国汉魏晋史同样意义重大。如陈直的《史记新证》、《汉书新证》,就是运用简帛、石刻、铜器、陶器铭文印证司马迁、班固之记载的真实性与否,取得了较以往单纯以文献证文献的训诂方法所无法比拟的成就。历史上许多有疑义的问题,由于简帛资料的出土而使真相大白。如秦汉之际的楚爵问题,文献上虽有记载但语焉不详,江陵汉简《奏谳书》的公布确证了楚爵制在秦汉之际的确实行过。还有许多先秦古籍,其流传情况如何?是否是后人伪造?单从文献上争论不清。出土简帛廓清了诸多迷雾。如马王堆汉墓帛书,武威汉简中的《仪礼》,临沂银雀山汉简中的《孙子》、《孙膑兵法》、《六韬》、《尉缭子》、《管子》、《晏子春秋》、《墨子》,定县汉简中的《论语》、《儒家者言》等,阜阳双古堆汉墓中的《苍颉篇》、《诗经》、《周易》等,以及郭店楚简中的《老子》三种,《太一生水》、《缁衣》、《鲁穆公问子思》、《穷达以时》、《五行》、《虞之道》、《忠信之道》、《成之闻之》、《尊德义》、《性自命出》、《六德》等,对证实、辨伪、辑佚、校定典籍意义重大。第二,补史。简帛在补充战国秦汉魏晋史史料之不足上发挥重要作用。例如关于秦汉边郡的政治组织与军事组织,西北简提供了文献所无法比拟的材料。劳干、陈直、陈梦家等学者的研究揭示了边郡行政组织的特殊性以及防御系统、屯田、烽燧、戍卒等问题的基本情况,特别是陈梦家的《汉简缀述》一书,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而尹湾汉简则又提供了汉帝国内郡的行政、军事组织的基本情况,二者相互参照,可以对汉代政治结构有更清楚的了解。又如文书制度和职官制度,过去只能依据文献进行研究,所知有限。简帛提供了包括诏书在内的各级上行、下行、平行文书,提供了为文献所少载、缺载的各级低级行政吏员官名。正因为此,关于汉代的文书研究才成为可能,汉代地方行政制度的研究才可能出现新的生机。简帛为法制史研究补充了极为重要的材料。以秦汉为例,文献所载法律内容较为简略,如除了知道秦律残暴外,具体条文所知甚少;汉律也是如此,如大家根据汉初实际,对黄老政治、施德缓刑的推行有疑义,但亦缺乏证据。历代学者对秦汉律的研究,如程树德的《九朝律考》等也是从文献到文献。云梦秦简、张家山汉简、西北简的出土,使秦律研究不再限于描述性的语言,也证明了汉初法律更多直接继承秦律的历史事实,认识到汉初法律的“宽松”是有限的,而对秦汉法律程序、名词的分析研究也有了更多具体案例佐证。第三,简帛材料开拓了新的研究领域。汉代公文文书研究是目前秦汉史研究中的前沿课题之一,这一课题的形成可以说是简帛材料出土之后的事。关于汉代邮传制度研究以往也未予重视,简帛中的大量材料直接推动了这一课题的形成,随着悬泉置汉简的公布,研究将更加深入。其它如日书研究、边郡地区社会生活与文化研究、汉代不同地区的经济与物价比较研究等也因简帛材料的出现而出现。在古医学、科技史、古文字等领域中,简帛所带来的新课题同样不胜枚举。

历史研究的突破性进展,往往同材料与方法的运用密切相关。但二者又不是截然分开的,新材料能激发新方法的援引,新方法又可以使新材料(当然也包括旧材料)得到更高层次上的解释。就战国秦汉魏晋史的研究来说,可以作为信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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