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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对史学认识论的探讨

时间:2009-7-24 13:46:07  来源:不详
法的第一步。接下来的重要环节,他以为是比较研究,说:“大抵史料之为物,往往单举一事,觉其无足重轻,及汇集同类之若干事比而观之,则一时代之状况可以跳活表现。”(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五章》)又说:“凡天下事必比较而后见真。”(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见《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七)他自己尤以中西历史比较研究成果丰富。他还很早就注意用统计方法治史,说这是中国传统史学的一个发明(即史表),后来他把这种方法发展为“用统计学的法则,拿数目字来整理史料推论史绩”的所谓“历史统计学”。他指出:“欲知历史真相,决不能单看台面上几个大人物几桩太事件便算完结;最要的是看出全个社会的活动变化。全个社会的活动变化,要集积起来比较一番才能看见。往往有很小的事,平常人绝不注意者,一旦把它同类的全搜集起来,分别部居一研究,便可以发见出极新奇的现象,而且发明出极有价值的原则。”(梁启超《历史统计学》,见《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七十三(下同))他与丁文江合作的研究项目“历史之人物地理分配表”,曾以新潮的统计学方法,引起当时国内学者的很大兴趣。

  梁启超认为“求证”是归纳法的又一重要环节,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用墨最多。作为范例,他详细叙述了自己如何考证“玄奘出游年代”的研究过程:首先,通过对多种史料的留心观察和比较,产生对“贞观三年出游”成说的怀疑,提出“贞观年首途留学”的假说。其次,查到《新书》关于“贞观元年河南、陇右沿边诸州霜害”的记载,成为《续高僧传》“奘之出境乃搀在饥民队中,而其年之饥实因霜灾”说的“有力之正证”。再者,又发现玄奘途中所遇西突厥可汗叶护,已在贞观二年被杀的材料,成为“贞观三年出游”说不能立的“强有力之反证”,从而使“元年首途留学之假说殆成铁案”。他告诉读者:“此问题所得结果虽甚微末,然不得不谓为甚良,其所用研究法纯为前清乾嘉诸老之严格的考证法,亦即近代科学家所应用之归纳研究法也。”他还提示人们:“夫学问之道,必有怀疑然后有新问题发生,有新问题发生然后有研究,有研究然后有新发明。百学皆然,而治史特其一例耳。”(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五章)

  大家知道,梁氏在史学理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上曾因反复探索,出现过观点的摇摆,其中也关联到归纳法于历史研究中的运用问题。在《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一文中,他说过这样的话:“归纳法最大的工作是求‘共相’,把许多事物相异的属性抽出,各归各类,以规定该事物之内容及行历何如。这种方法应用到史学,却是绝对不可能。为什么呢?因为历史现象只是‘一躺过’,自古及今从没有同铸一型的史迹。这又为什么呢?因为史迹是人类自由意志的反影,而各人自由意志之内容绝对不会从同,所以史家的工作和自然科学家正相反,专务求‘不共相’。倘若把许多史迹相异的属性剔去,专抽出那相同的属性,结果便将史的精魂剥夺净尽了。因此,我想归纳研究法之在史学界其效率只到整理史料而止。”(梁启超《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这段话的意思,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评价。一方面,求“不共相”确为历史认识的重要任务,也是历史考察方法的基本特征。归纳法亦确非历史研究的唯一方法,它确有着局限性。因此,梁启超的思考有值得肯定的部分。另一方面,梁氏在这里以“专务求‘不共相’”排斥了他曾指出的“史家最大任务,是要研究人类社会的‘共相’和‘共业’。”(梁启超《历史统计学》)这是走了极端。他把归纳法在史学中的运用限制到整理史料为止,显然也是不准确的,这反映了他认识上的偏颇。需要指出,梁氏的这种摇摆往往并不代表其史学理论的主流思想。对此,应联系他的更多的著作和言论来全面地把握。

  综合分析,在梁启超史学方法论中占有突出的地位。他的各个时期的有关著作每每强调历史为“自有人类以来全体之史”,不可只“知有一局部之史。”(梁启超《新史学·史学之界说》)“历史为‘整个的’,即全人类之历史亦为‘整个的’。”(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六章》)他提倡研究历史运用“排比法”和“联络法”,说:“有许多历史上的事情,原来是一件件的分开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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