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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对史学认识论的探讨

时间:2009-7-24 13:46:07  来源:不详
不出什么道理。若是一件件的排比起来,意义就很大了;”“许多历史上的事情,顺看平看似无意义,亦没有甚么结果,但是细细的把长时间的历史通盘联络起来,就有意义,有结果了。”(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总论第一章)他认为史家观察研究问题应该“由全部到局部”再“由局部到全部”。不能了解全部,就不能了解局部。不能了解世界,就不能了解中国。“因为一个人的活动如何前进、如何退化,可以使社会改观,一个人一群人特殊的动作,可以令全局受其影响,发生变化。”(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总论第二章》)

  综合的基础在于分析。梁氏以其自创的语言说明了这种研究方法的步骤。首先,“当画出一‘史迹集团’以为研究范围”。他说“史迹本为不可分的,不可断的,但有时非断之分之则研究无所得施。”治史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地从整体历史中分割出一块来作为研究对象,但要注意:“其一,每集团之函量须较广较复,分观之,最少可以觑出一时代间社会一部分之动相。其二,各集团之总和须周遍,合观之,则各时代全社会之动相皆见也。”(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六章》)确是研究集团之后,应对“集团分子”,即各种史料进行整理,“搜辑宜求备,鉴别宜求真”,并努力使“此一群史迹,合之成为一个生命——活的,整个的。”梁氏称作“集团实体之把捉”。为此还必须做三方面的分析研究工作。一是“常注意集团外之关系。”因为“此一群史迹不能与他群史迹脱离关系而独自存在,亦犹全社会中此一群人常与他群人相依为命也。”二是“认取各该史迹集团‘人格者’,”“精研一史迹之心的基件”与“物的基件”,注意“量度心物两方面可能性之极限。”历史是人创造的,每一史迹集团“必有其‘人格者’以为之骨干,此‘人格者’或为一人,或为数人,或为大多数人”,他或者他们应该是该史迹集团中的“立于主动地位者。”进而梁氏提出对历史的“人格者”进行心理分析的必要性:“凡史迹皆人类心理所构成,非深入心理之奥以洞察其动态,则真相未由见也。而每一史迹之构成心理恒以彼之‘人格者’为其聚光点。”对于一个或数个“人格者”,“宜深注意于其个人的特性”,包括“素性及其临时之冲动断制,”因为这“非惟影响于彼个人之私生活,而实影响于多数人之公生活。”对于“多数的人格者”,则要研究其民族、阶级、党派的意识。无论个人还是社会的心理,都有“正负两面”,对历史进程发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同时必须看到历史的“心的基件”要受到“物的基件”的制约,“物者何?谓与心对待的环境。详言之,则自然界之状况以及累代遗传成为固形的之风俗、法律与夫政治现象、经济现象,乃至他社会之物的心的抵抗力皆是也。”史家在分析“心”、“物”两种历史条件的时候,还要在“当时”,“此地”的观点上“量度”二者的“极限”,这样才能做出符合实际的判断。三是“观察所缘”。“有可能性谓之因,使此可能性触发者谓之缘”。史家可以测知“因”,却不能测知“缘”,但有缘必有因,“一史迹之因缘果极恒复杂幻变至不可思议,非深察而密勘之,则推论鲜有不谬误者。”(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六章》)应该承认,梁启超的分析方法代表了当时高水平的史学研究方法和认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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