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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十年来中国史学史研究的进展

时间:2009-7-24 13:46:14  来源:不详
社会发展在中国史学发展上的反映,史学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第二种规律是一定时期的史学跟当代学术文化的交互关系。多数同志认为,史家下笔,必然要把自己的政治思想、哲学思想写到史书里去,也必然在写书时表达出自己的才华。这就是说,史学跟哲学、政治思想、文学等有显著的相互影响与作用的关系。第三种规律是史学本身发展的规律。这也牵涉到中国史学的特点问题。多数同志认为,一定时期的史学除跟当时社会、当时学术思想有关外,还有本身的承前启后关系,就是对前人的史学有所继承,并且也使后人有所继承。这种长期继承性的发展,使中国史学 形成自己的面貌、自己的路数。有人认为,中国衔接不绝的“正史”,包括政治、经济 、思想、科学多方面,应该说是中国史学的一个重要特点。有人认为,从很久以前,一直注意少数民族的历史,注意外国的历史,这也是我国史学的特点。[3] 

上海地区的讨论,在史学史研究的对象和任务问题上,提出了各不相同的意见:有人认为,史学史是属于意识形态领域的一门学科,它的研究对象是史学,是研究史学发展、变迁、递升的历史,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史学产生的历史,以及马克思列宁主义史学与非马克思列宁主义史学斗争的历史。因此,史学史要对各家历史学说作出科学的评价,给以应有的历史地位;对史学遗产作理工作,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史学史不仅仅是历史编纂与史料考订,还应重视思想领域中的问题。有人认为,史学史首要的任务在于阐明史学及史著本身发展的规律,例如在中国史学史里,就应当说明诸如为什么魏晋南北朝的史著特别多;为何清朝的史料学特别兴盛等问题;其次在于总结过去的史学成就,中国史学家一向重视史料的收集和保存;中国传统的史学一向重视历史与政治的关系,强调历史的教育作用,这些过去史学上的优良传统都有待于总结。[2]这些意见, 或多或少反映出一些时代特征,但今天看来,其中仍有许多真知灼见。 

关于中国史学史的范围和内容问题,广东省史学会1962年年会期间,中国古代史组展开了讨论,刘节和陈千钧等各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刘节认为,史学史应以历史编纂学为主,历史哲学为辅。史学史的任务在于把历史编纂学的发展史写出来,把历史学家的历史哲学介绍出来,把历史学在发展途中和其他科学的关系写出来。但是,史学史主要是阐述历史学的发展过程,如果以历史哲学为主,必然会抛弃很多应该讲的东西,并且容易与哲学史混淆不清。相互关系很密切,不能彼此割裂。如果有主次之分的话,那只能是就史观与史料学、目录学、考据学而言。陈千钧认为,史学史的内容和研究对象,就是清理古代文化发展过程中的史学部分,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找出一条史学发展的系统的线索——规律来。史学史必须阐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为什么必然产生某一类型的史学著作和史学家;史学家所写出的史学著作必然脱离不开当时的政治以及史学本身发展的特点。史学史既与哲学史、思想史、考证学、史料学、目录学有关,但又不能与之等同,而是史学发展的历史。[4]他们所强调的问题,都是值得注意的。他们的共同认识是,史学史应当写出史学发展的过程。 

在60年代初的这次关于史学史的讨论中,有些研究者还撰文就有关专题作深入的探讨。譬如耿淡如的《什么是史学史》一文,就史学史的定义、对象和任务作了比较全面的阐述,在具体问题上涉及到史学史应阐明自身发展规律;史学史应是历史科学的历史,而不是历史家的传记集和目录学;史学史应和历史哲学史或社会思想史有区别;史学史 应包括历史编纂与历史研究两者在内;史学史应结合其他有联系的科学来研究;史学史 应总结过去史学的成绩,史学史应以研究历史的同一方法来研究等等。[5]当然,作者 所说的这些问题之间,或许并不存在十分紧密的联系,但每个问题都是研究史学史所不 能回避的。例如,他在讲到“史学史应总结过去史学的成绩”时指出: 

史学史应总结出过去历史家的遗产。当然要用批判与继承的方法,汲取其精华,扬弃其糟粕。这里也应指出:史学史也和历史一样可分为国别史学史或断代史学史,也可综合地去研究,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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