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剪裁,而采录了许多荒诞迷信、伪误不实的材料,以致记载失真,篇幅繁芜臃肿。又成书之前,检录不细,颇多疏略和牴牾之处。故学术界历来对这部史书评价不高。
凡修史,必先聚书,遍览文献,细加甄取,此即刘知几所谓“博采善择”。这个工作,唐初史臣做得比较粗糙。修《晋书》诏云旧晋史“十有八家”,实际不止此数。今据《隋书·经籍志》所著录,《史通》所论载,及《宋书》、《南史》和《晋书》等正史所叙,唐以前诸晋史,纪传体有12家,编年体有11家,合23家。其中有的虽未成完书而留残编,或佚落成为散篇而被学者征引,至唐时能够搜访得见者,绝不止18家。此外,尚有晋代起居注、实录之类官方文献可资取材。而诏书但云:“以臧荣绪《晋书》为本”。诏书对18家中的14家作了评点,另外4家不详为何人所著,参阅《四库提要》,知18家中,诏书未加评点的是沈约、谢灵运、王韶之、朱凤4家《晋书》。可知《晋书》作者省览未周,采录未遍。既然如此,《晋书》采录哪一类书籍的材料较多呢?刘知几早已指出:“近见皇家所撰晋史,其所采多是短部小书,省功易阅者。若《语林》、《世说》、《搜神记》、《幽明录》之类是也。如曹、干两氏纪,孙、檀二‘阳秋’,则皆不之取。故其中所载美事,遗略甚多。”(《史通·杂说上》)刘氏所举《语林》、《世说》之类的笔记小说,虽然往往含有珍贵的史料,但其中水分相当大;至于《搜神记》、《幽明录》之类,实际是志怪小说。史家舍史籍而取材于此,实在是舍本逐末。我们试翻阅《晋书》,的确随处可见荒诞之事,无稽之谈,错杂于史实的叙述中间,芜累之甚。
大量采录荒诞迷信的材料入史,是两晋南北朝史风不良的表现之一。一方面,利用这些材料宣扬天命,是统治者“神道设教”以愚民的需要;另一方面,这些记录又是当时流行于社会的迷信行为的反映。由于社会动荡,人们感到祸福无定,宿命论思想由是大炽,城乡居民津津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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