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卷120《郭子仪传》后的史论就出自他的手笔。
二、唐代监修国史制度的演变
自贞观时初设,以迄唐朝灭亡,唐代的监修国史制度在近三百年的时间里,还经历了若干变化:
——监修国史的员额有所变化。唐朝三百年,各个时期监修国史的员额并不完全相同。太宗贞观时期实行的是一相监修制,终太宗之世,只有房玄龄一人担任监修国史。《旧唐书》卷78《高季辅传》说“(贞观)二十二年,迁中书令,兼检校吏部尚书、监修国史,赐爵上毓?,似乎高季辅曾于太宗末年担任监修国史。但按《旧唐书》卷4 《高宗纪上》,高之任中书令、检校吏部尚书是在贞观二十三年(649 )五月太宗驾崩之后,因此,高之任监修国史亦应在高宗统治之初。
高宗、武则天、中宗、睿宗及玄宗开元前期,基本上是多相监修制,即同时间往往有数位宰相担任监修国史。如高宗永徽四年(653),担任监修国史的有长孙无忌、于志宁、褚遂良、张行成、高季辅、柳]、来济等七人;中宗景龙二年(708)四月,担任该职的有韦巨源、 纪处讷、杨再思、宗楚客、萧至忠等五人;玄宗先天元年(712)八月,窦怀贞、刘幽求、魏知古、崔四人同时被任命此职。
自玄宗开元后期起以迄唐亡,再次实行一相监修制。但这时的监修国史并不是像贞观时期那样由某人长期兼任,而是逐渐演变为某一级别宰相的固定兼职,具有身份标志的意味,如在宣宗及其以后诸朝,监修国史例由次相兼任。(注:宋宋敏求:《春明退朝录》卷上云:“唐制,宰相四人,首相为太清宫使,次三相皆带馆职,洪(正字犯宣祖庙讳)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集贤殿大学士,以此为次序。”按诸有关记载,实应为:首相为太清宫使,带弘文馆大学士,次相、第三相依次带监修国史、集贤殿大学士,第四相不带衔。又,台湾学者张荣芳先生认为宋敏求所云是太宗朝“史馆制度初立时的情况”。按,弘文馆初设于高祖武德四年(621),称修文馆,太宗贞观九年(635),始改称弘文馆,但只有学士,无大学士,后名称数易,至玄宗时方复旧。集贤殿,太宗时无此称,玄宗开元十三年(725)始改集仙殿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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