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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与乡村社会治理模式的变迁——以华中抗日根据地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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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7:2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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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有法干 有时做小生 活,如砍草做 意 小生意 合计 104 104 68 36 0 同时,抗日政权推行了各种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抗日民主政权废除了原有苛捐杂税40多种。现在每保民众负担和民众全部收入作比较,在敌伪区,每保民众负担为全部收入的17.7%;在旧政权时为全部收入26.6%,在抗日民主政权地区,为全部收入的13%。在泗南某中等户,有地70亩,年收50石粮,从前每年出捐税10石,占全收入20%,现在公粮4石,不过占8%。[9] (P133) 贫雇农在减租中取得的实际利益,辅之以增资、匀地、抗属优待、减轻农民负担和发展兼业等根据地政府采取的政策,其经济状况有明显的改善。中农是乡村拥有人口和土地比例最高的阶层,是乡村社会的主要力量。在中共许可并鼓励中农经济充分发展、允许他们发展成为新型富农的政策下,减租、兼业和劳动力的增加等因素促进了中农经济地位的变化。富农经济,少有发展。地主经济在减租、匀地政策的制约下受到相当的限制,地租收入减少,土地规模缩小,大多数是经济下降或保持原状,但基本上没有发生阶级转化。 经济状况的改变,促进了阶级流动。一些本来没地少地的贫雇农通过购置土地,实现了身份的转换,同时也改变了乡村的土地占有情况。土地的集中与分散,呈现出与过去完全不同的趋向:原有的剥削者不再购买土地,从其卖地动机看,在削减地租剥削后地主对依靠土地来剥削农民的兴趣大为降低,虽然不至于发生生活困难,但是集中土地的过程已转变为土地的分散趋势。而少地无地的中贫农成为购置土地的主体,他们占买地户数的65.5%,购买土地亩数的43.5%。 乡村土地占有状况的变化,改变了乡村的阶级结构,促进乡村阶级关系的调整。“乡村阶级的变化,正是党在乡村中所实行的各种政策及我们在乡村中工作优劣的最好反映和写照。”(注:《淮北乡村调查》,第94页。) 阶级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分析社会组织社会力量的基本理论,同样,阶级分析的方法也是中共深入乡村与农民建立紧密联系的切入点。它既是减租运动的出发点,也将对乡村政治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 阶级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其职业和主要收入来源,即经济标准,并不依据其政治态度,也不考虑财富的来源(如属于合法继承、本人劳动积聚,还是依靠权势和非法收入霸占购买的。)阶级成份的划分,确定了其政治身份、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这成为乡村社会的等级划分的新标准,也为抗日民主政权直接干预乡村社会秩序、干预农民的政治生活,并造成农民对政权的认同和服从提供了条件。 减租运动改变了农民的政治文化。随着阶级力量对比的变化,农民政治觉悟也在逐渐提高。减租运动中农民与地主关系的互动,是农民政治文化转变的典型案例。 在1940年中共提出减租法令时,农民还不敢相信,更不敢主动要求减租。一般佃户表现骇怕,不相信能够减相,有些减了租的,又纷纷送回地主,即使个别减了的,也得不到当时舆论同情,认为是不凭良心。这些佃户开始很积极,后来受到威胁与打压又消沉下去了。农民之所以不敢减租的“民隐”,不是农民不懂得自身的切身利益,而是对地主的恐惧和对现行秩序的认可与接受,是农民长期以来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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