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抗日战争与乡村社会治理模式的变迁——以华中抗日根据地为中心 |
 |
时间:2009-7-24 13:47:23 来源:不详
|
|
|
形成的理念和态度。“农民敢于减租,才能保证减租的彻底执行。”[11] (P270)农民的保守与地主的抵制,使减租运动进展艰难。 中共通过强力政治动员推动减租全面开展。政府法令的宣传、与地主的协商、合法的舆论环境、行政系统的督查和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其中对顽固势力的斗争与打击,是发动群众的中心环节。大地主遭受了打击,中小地主更不敢不减租,乡村的宗法礼治秩序、狭隘地域性习俗陈规也遭背弃。这一切使农民了解到“世界是可以变的”[11] (P270)。在变化中,农民获得的不仅是经济利益,更重要是的农民与地主关系的易位。地主和农民的关系起了大变化。这时大多数农民都卷入斗争中,农民更加团结,农救会的威信大大提高,富农也纷纷要求加入农救会,中小地主看到大地主被斗,也只好顺着农民意见办,大地主感到孤立,不得不低下头来。如洪泽黄岗村的调查:过去农救开会没人理,现在一开会就全到了。农民陈玉华在前年与农救会干部打官司,今年要求加入农救会,“不加入农救会,就不算一户人了”。“地主祖三先生过去喊他本家佃户小名‘小许子’,现在改口喊许爷了。”农民把减租当作一种制度,佃户自动减租,连人情租也减了,一点不让,认为不减租是最丢人的。地主向佃户低头。有些中小地主,生活下降,有些要求自种土地,苦苦与佃户商量,不得佃户允许。[9] (P353-355) 在减租运动及经济和政治关系的调整中获益的乡村社会各阶级阶层,认同于中共的领导,党和抗日政权与民众的关系更加密切。减租运动及其他社会变革,重塑党、抗日政权与农民的关系。农民经济状况的改善与社会地位的提升,是党的政策实施的结果,是来自于反对现行政治秩序的政治斗争,这就使农民与共产党的关系在新的共同利益的基础得到强化。
三、乡村社会的组织化
乡村的地权制度、阶级结构均发生了巨大变化,过去以地主乡绅和宗族为基础的乡绅统治土崩瓦解。“没有头脑由公众推头脑,没有军队由公众决议建立军队,没有一切设施如行政经济教育等,自然会由公意来恢复或重新建设,这就是从战争状态中产生了过去前所未有的民主。中国共产党人在这种斗争状况中起了积极的领导作用。”[12] (P57)以共产党为核心的、农抗会、妇抗会、教抗会、青抗会和儿童团等群众组织为基础的现代行政体系在敌后根据地出现。其中,社会组织化是中国乡村社会的一个巨大进步。 传统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在社会结构上存在着明显的“欠组织化”或曰“组织程度不足”问题。“今天在全国之大患是工农组训不足。”[13] (P195)而现代社会是个体本位的社会,各项正式与非正式的社会制度安排都以“个人”为执行单位。正因为现代社会是个人本位的,故更需要在个体和国家之间形成各种中介团体,以免社会出现中空。与地域群体、地方观念的衰落同时并行的将是一种作为“替代物”的中介群体的形成。次级群体的存在将会强劲地把个人吸收进群体活动中,并以此把个人纳入到社会生活的主流之中。[14] (P40)抗战前乡村社会组织化程度较低,而乡村社会在战争中正因急剧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变迁而处于一个重新整合的过程中。再组织化过程,就是在欠组织化留下的空间中实现的、以社会组织为主要形式并渗透以一定的行政要素的加强组织化过程。 在社会组织的建设中,传统的血缘、地缘标准被业缘、阶级标准所取代。超血缘、地缘的新型社会组织,以农会为中心,包括妇救会、青救会、儿童团以及民兵组织等,在发动和组织群众从事抗日救亡、社会生产及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中坚的作用。新型社会组织的建立及其在抗战中的领导作用,使其取得了民众的信赖,形成了乡村社会新的权威。 在苏中,1942年已建立了13个县农抗会、91个区农抗会、442个乡农抗会,共有会员50万。在其带领下,青年抗敌协会、妇女抗敌协会、文教抗敌协会和职工抗敌协会也陆续建立。1945年苏中根据地分别召开了全区职工代表大会、青年代表大会、妇女代表大会、记者联合筹备会等。据1945年8月的统计,全区群众参加工抗会有78,000人、农抗会有622,400人,妇抗会有128,300人、教抗会有4,700人、青抗会有22,547人、儿童团有308,864人,其他群众组织11,000人,共计970,000人。[8] (P12) 在苏北盐阜区,1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