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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起义农民对理想社会的追求

时间:2009-7-24 13:47:43  来源:不详
(孝文帝)在历,……丰沛阳门,仍防边戍。自非得罪当世,莫肯与之为伍。征镇驱使,便为虞侯白直,一生推迁,不过军主。……镇人浮游在外,皆听流兵捉之。于是少年不得从师,长者不得游宦,独为匪人,言者流涕。”(4)留防在六镇的拓拔部本族人民,随着阶级的分化,没落为府户,“役同厮养”,(5)终于由此而爆发为六镇起义。

隋末农民起义也是如此。隋炀帝开运河,仅通济渠就调发了百万以上的农夫;永济渠的开凿,因“丁男不供”,竟以“妇人从役”。(6)对高丽的战争,更“增置军府,扫地为兵”,仅战士就有 113.3800多万人,而“馈运者倍之”。(7)所以,王薄山东一呼,“避征服役者多往归之。”(8)以后李渊从太原起兵夺取政权时,还矫命说隋炀帝要征兵再伐高丽,以激起人民对隋王朝的痛恨,从而利用广大人民群众的情绪和力量。

需要指出,封建社会前期的起义农民,在争取生存权的同时,要求财产公有,要求撤除那些直接压在他们头上的封建官僚的特权;在争取人身权的同时,要求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要求人人同等地劳动。他们不仅通过宗教教义模糊地提出“太平”幻想,如东汉末年的起义农民组织“太平道”、“五斗米道”,其所倡“太平”,即取义于道教《太平经》“太平世”财产共有的幻想,而且更以血与火的手段展开抗争,以暴力宣称: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二、建社会后期起义农民分产均产的思想主张

如果说中国封建社会前期,即自秦汉之际至唐代中叶(公元前二世纪至公元八世纪中叶),劳役地租是封建地租的支配形态,农民被军事组织的强力束缚在土地上,在鞭子的驱使下进行着非人的劳动,繁重的赋役、超强制的剥削与掠夺以及严刑峻法使其时时面临死亡的威胁,故而对生存权利和最起码的人身权利的争取就成为他们的首要要求;那末,中唐以后的封建社会后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与劳动熟练程度的提高,以实物地租为支配的形态,尽管超经济强制的剥削依然混合着很重的劳役,但农民总算可以取得些劳役形式的中断的机会,可以自己负责在好象是自己占有的或使用的土地上从事生产,他们的人身权也由于不断的斗争而有一定程度的提高,所以,此时起义农民已不限于人身权和生存权的要求,而是进一步地提出了更为现实的均平口号。(9)

唐末王仙芝起义,“自称天补平均大将军”(10),隐然以代天补不足、均贫富为职志。北初年农民起义领袖王小波明白提出“均贫富”的口号,《渑水燕谈录》卷八说:“……故小波得以激怒其人曰:‘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贫者附之益众。”其后,李顺继王小波率领义军,“悉召乡里富人大姓,令具其家所有财粟,据其生齿,足用之外,一切调发,大赈贫乏”,(11)把“均贫富”的主张付诸实践。南宋钟相、杨么的起义亦以“等贵贱,均贫富”为号召:钟相“阴语其徒则曰:‘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持此说以动小民,故环数百里间,小民无知者,翕然从之,……如是凡二十年。”(12)这“等贵贱,均贫富”的要求,实质上是要求废除各有等级和劳动力户口直接支配等等封建特权,以期消灭封建的贫富不平的现象。如何实现这一主张要求呢?一是在阶级斗争尖锐之时,奋起抗争的农民以暴力手段对剥夺者以反剥夺,如统治者即指责钟相、杨么起义是“谓国典为鸦邪法,谓杀人为行法,谓劫财为均平”;(13)陶宗仪《辍耕录》记元代红巾军起义时的一首扶乩诗也反映了这一点:“天遣魔军杀不平,不平人杀不平人;不平人杀不平人者,杀尽不平方不平。”二是通过劳动人民相互之间的互助,或者合理分配来达到财产的平均,如宋代方腊起义中,“始投其党,有甚贫者,众率财以助,积微以至小康矣”,(14)“一家有事,同党之人皆出力以相赈恤。”(15)


明末李自成领导的声势浩大的农民起义,更提出了“均田免粮”的战斗纲领,并且将之付诸行动,有个地主记述当时打土豪、分田产情景道:义军“以割富济贫之说,明示通衢,产不论久远,许业主认耕,故有百年之宅,千金之产,忽有一二究棍认为祖产者,亦有强邻业主,明知不能久占,而掠取赀物者,有伐树抢粮,得财物而去者,一邑纷如沸釜,大家茫无恒业。”(16)所述固为污蔑之词,但从中仍可看到当日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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