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中国改革:历史与伦理的
张居正改革的成败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
民本与民主——中西文明
前苏联的“民主化”改革
民主社会的立法
论雅典民主政治
浅析欧洲民主的渊源
明代官场——张居正 没
关于商鞅变法赋税改革的
最新热门    
 
民主改革前藏族部落交换与买卖述略

时间:2009-7-24 13:48:09  来源:不详
视商人(尤其是“官商”)的民族传统。
  (2)受买卖盈利性特征的影响。毋庸讳言,与交换相比较,买卖具有鲜的盈利性特征,正是这一特征影响了人们对商品经营者——商人的认识和评价。在藏族部落社会,交换行为不仅具有手续简便、成交率高等优点,而且往往以互惠互得、互通有无为出发点。然而,买卖则不同,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赚钱,以获取更多的利润。没有一个商人甘心放弃追求利润去从事商品买卖。否则,商人不仅无法从事商业贸易,甚至连自己的生活也难以维持。正由于交换与买卖的这一区别,使人们对二者的态度不尽相同,甚至截然相反。人们欢迎那种以互通有无、互惠互利为目的交换行为。而对带有鲜明盈利特征的买卖行为持卑视态度。通常情况下他们不愿意参与买卖活动,即使在生产和生活需要而不得不进行买卖时,也尽量减少参与的次数和时间、购买商品的种类与数量等,同时尽量与商人保持一定距离。所有这些都与卑视商人的民族传统密不可分。
  (3)商人自身的因素。考察民主改革前藏族部落社会,虽然商业基本上被头人等所垄断,但也有一些商人穿梭于部落之间,从事买卖活动。通常情况下,商人在部落辖区内从事商业活动,必须备厚礼,向头人提出申请,征得头人同意。否则,头人有权予以处罚,轻则没收部分商品,逐出部落;重则没收全部商品,并以经济处罚,乃至人身摧残。作为商人,由于贿赂头人,加重了自身的经济负担,因此一些商人在商业活动中往往通过抬高物价、以次充好等种种非法手段诈取人们的钱财,从而将这种经济负担转嫁到部落属民头上。更有甚者,极少数商人为了谋取暴利,见钱眼开,坑蒙拐骗,欺压百姓,在部落社会影响极坏。勿庸置疑,少数商人的欺诈行为,必然引起部落属民的反感。长此以往,便积淀为对商人群体的卑视心理。
  历史上,虽然藏区部落社会形成了重牧轻商的生产传统,人们对商人普遍表现为卑视心理,然而,商业贸易在藏区仍然存在,而且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藏区独特的地理环境、经济方式等的制约,部落商业贸易在手续、方式等诸多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一般来说,藏族部落买卖的手续较为简单,没有繁杂的程式,但因买卖方式的不同,手续繁简不一。作为普通的买卖活动,买卖双方在协商商品售价、验证商品质量之后,即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完成买卖活动。但作为赊购则不同,买卖双方协商价格、验证商品质量之后,还要鉴定协议,并确定交纳货款的时间、方式等,必要时还请中人作证。然后由卖主将商品交给买主,等到商定的期限收取货款。通常情况下,赊购在较为熟悉的人之间进行,但比价较普通买卖要高一些。
  藏族部落商业贸易按交易者的身份划分,有民间贸易和官方贸易两种。所谓“民间贸易”,即指小商小贩携带商品往返于部落帐圈或村落,与农牧民群众直接进行的商品买卖活动。民间贸易大都资金不足,商品档次低,种类少,数量不多,利润薄,不少人惨淡经营,仅仅维持自己的日常生活。但作为“官商”则不同。历史上,藏区各地的地方政府和部落都组建商队,配备专门人员,从事经常性贸易活动。 官商”不仅财大气粗,而且还依仗权势,强买强卖,肆意盘剥广大民众。通常情况下,部落属民不愿与“官商”进行买卖交易,道理也就在于此;按交易地点,有民间交易和集市交易之分。小商小贩走村串户,往返帐圈,从事商品销售,大都属于民间贸易的范围。此外,历史上,在藏区一些地区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固定商业网点。尽管这些集市贸易规模小,且不太规范,但在促进藏区经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固定集市有的为常年性的,有的为季节性的。季节性集市大都在逢年过节或大型集会(如庙会等)期间开市贸易,期限过后,市场关闭;按交易的方式划分,有直接贸易和赊销贸易。关于这两种方式,前面已有论述,故此不赘。
  如前所述,重牧(农)轻商的生产观念不仅影响了人们对商人的态度,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藏区商品经济的发展。然而,商业贸易作为一种经济行为,在藏族部落社会自然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藏族是一个以畜牧业为主,兼营农业等的民族。毋庸讳言,单一的生产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人们的生活需求,于是,人们便通过其他方式(如商业贸易等)来弥补。不难想象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