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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古代以色列民族的历史观—从资料构成、史书编集到观念的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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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8:4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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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ws?这里的Jew泛指犹大国的后裔,不指地名、国名或具体的人名。因此,中文《圣经》在“新、旧约”中区分“犹太”和“犹大”是完全正确的。“犹太”一词最早只能追述到公元前4世纪后期,用其称谓分国时期的南国是不妥当的。参Sefer Torah Nevi’m veKethuvim , The 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 , 1992 ; Holy Bible(Authorized King James Version) ,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 The Bible(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 The British And Foreign Bible Society 。 [11]在大卫王朝时期开始正式设立“史官”一职,参《撒母耳记·下》8:16,“亚希律的儿子约沙法作史官”。 [12]“五经”底本学说是经过几代学者的研究才成熟起来的。将Elohim和 Jehovah两种不同的神的名称用于区分不同资料始于18世纪初叶的德国路德教会牧师汉宁·伯哈德·维特(Henning Bernhard Witter)。1753年,法国学者让·阿斯楚克(Jean Astruc)在《创世记》中区别了E和J资料以及独立于这两种资料的其它资料,简单地标记为A、B和C。德国学者约翰·高特弗瑞德·埃希豪恩(Johann Gottfried Eichhorn)在此基础上于19世纪初进一步将不同底本的资料推展至《创世记》外的其它书卷中。1805年,德·崴特(W·M·L·de Wette)明确了《申命记》是单独的另一种底本资料,并将申典律法书D的产生时间确定在公元前7世纪末。1833年斯特拉斯堡大学教授爱德华·莱乌斯(Edouard Reuss)在其讲稿中指出,流放前的先知们并不熟悉摩西的律法体系;那些涉及献祭仪轨的律法不可能产生于流放之前。这一观点被其学生卡尔·海因里希·格拉夫(Karl Heinrich Graf )以详细的论据进一步证明,祭典资料P的存在得以确证。同样的结论也被荷兰学者亚伯拉罕·库恩(Abraham Kuenen)于1869年独立得出。在此基础上,德国学者朱利乌斯·威尔豪森(J· Wellhausen,1844-1918)集前人之大成,提出了“五经”四底本学说,并明确了四种底本资料产生的顺序是JEDP。威氏学说问世近两百年以来,虽曾面临一系列挑战,如有学者将四种资料进一步划分为J1、J2,D1、D2等等;认为在J资料中应区分出另一种资料L;认为应将P资料置于四种资料产生顺序之首等等,但均无法从根本上动摇威氏学说的经典地位。威氏四底本说至今仍是具有深刻影响的一种范型。关于“五经”底本构成和各卷历史书卷资料的具体分析可综合参考Otto Eissfeldt : The Old Testament -- The History of the formation of The Old Testament . Oxford , Basil Blackwell , 1974 ; Joseph Blenkinsopp : The Pentateuch , Doubleday , 1992 ;许鼎新先生《旧约导论》,中国基督教协会神学教育委员会,1991。 [13]一般认为,约西亚王时发现的那一部分律法书可能是在犹大王玛拿西(约公元前692-638)进行宗教迫害时期藏匿于圣殿之中的。 [14]《七十士希腊文译本》(Septuagint,简写为Lxx):为希伯来《圣经》最古老的希腊文译本。公元前4世纪晚期后的希腊化时期,原亚力山大帝国广大的疆域内通行希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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