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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历史比较研究是否可行?——由刑罚的宽免说到“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可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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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0:28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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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但闻啬夫,不知郡县”(《后汉书·爰延传》)。而且“里胥者,皆乡县豪吏,族系相依”(《唐语林·政事上》),地方官感到不怎么好对付。其二,地方上的暴豪之徒恣意妄为。“布衣为任侠,行权,以睚眦杀人。”(《史记·游侠列传》)西欧中世纪的私人豪强以封君封臣的纽带与国王联合,取得合法的统治权力。中国古代“游侠”一类的豪强常受朝廷严厉打击,所谓“强本弱末,以制天下”,反映出社会控制的水平其实是低下的。其三,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朝廷很难用对待汉民的社会控制方式对待少数民族。少数民族首领得到朝廷给的封号和赏赐,其原有风俗习惯、名份制度不强改之。陈寅恪先生说河北藩镇与中央政府的问题,“其核心实属种族文化之关系也”,即文化问题造成的政治问题。[9](p28)其四,地方政府权轻。宋代“州县之权太轻”,地方手中无兵无权,在外敌入侵时无力支撑。过分的中央集权脱离当时社会条件,最终反而使国力疲弱。观察上述四个方面的情况,中国古代大帝国的面貌看起来和罗马帝国,和中世纪西欧封建国家接近了许多。 古代中国的政治文化对大一统中央集权正当性的肯定,比起中央集权在国家管理中的实现,要完全彻底得多,对整个中国封建文化有深刻的影响。中国政治文化的最大特点是借助以“孝”为核心的道德伦理维护前现代化的统治权威,除去非常的情况,孝亲与忠君是互为表里的。而忠君的根本是承认大一统的正当性,所谓“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孟子·万章上》)。所以,回到我们在文章开头谈到的刑罚宽免问题:在西方,为了灵魂的拯救而赦免死刑犯;在古代中国,为报父仇杀人者被宣扬孝道的国家从轻发落,而提倡孝道的政治原因则是建立在政治大一统观念基础上的皇帝统治的正当性。然而这种索撒尔所谓“礼仪”层面上的大一统并不说明有效率的中央集权的存在。 王夫之和钱穆所没有强调的是,古代中国的皇权至上和大一统并不意味着在政府管理的层面上中央政府有能力对各地进行有效的统治。晚近西方社会学家的政治历史比较研究,他们对前现代国家特征的分析,应该提醒我们,秦汉以来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有可能是一个非历史或反历史的观念。至少,我们应该对之进行审慎的重新估计。 如果说,历史比较研究可行,我所赞成的,一是比较微观的具有借鉴和移植意义的范式研究,类似于比较法学和比较文学。另一种可行的同时又是宏观的比较恐怕就是超越时间和空间局限的社会学或政治学研究,如前所述。至少,这样一种宏观的思维将会帮助我们突破一些陈旧和可能错误的思维框架。
参考文献: [1]K. A. Wittfogel. Oriental Despotism ..A Comparative Study of Total Power [M].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57. [2]M. Weber. Economy and Society :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 [M]. New York: Bedminster Press, 1968. [3]R.Bendix, (ed.). State and Society [C].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3. [4]A. W. Southall. Alur Society :A Study in Processes and Types of Domination [M]. Cambridge:W. Heifer, 1956. [5]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二,十五[M]. [6]J.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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