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又考核,一方面是理论原则的材料整理,他方面是原则引用于东方古代史上的决疑说明,阙一不可能解答这一问题。这正是一种博古通今的课题,谈何容易。我初步寻求出答案来是在战前一年,但并不敢冒然把自己的“理论延长工作”贡献出来,和世界学者商榷。就在我写《中国古代社会史论》的时候,虽然大体上根据自己的研究,说明中国古代史的发展律,而并没有从原则上全盘地拿出来的。因此就有几位朋友或面询或函问我为什么保留系统的说明呢?其实我亦不安的。此文是我在两年半以前,用了一个月工夫写出来,更兴奋的是在我写完时,又发现了理论大师的遗著(按:指马克思《前资本主义生产形态》——本书编者),佐证了我的假定。然而,我慎重着,率不发表到如今。其间我把此稿送交过几位朋友预先征求批评,但都没有否定的商榷,故初稿写竟,在此二年多的时间,我也没有修改过。现因《中华论坛》编者再三敦促,重读一遍,决意把它发表,深望爱好历史理论的专家给我以严正的批评。
此文后经作者修改,编入其所著《中国古代社会史论》第一章,题为《亚细亚古代社会规律的研究》。本文按该书1963年第二版排印,题目是遵照作者本人的意见改的。
注释:
[1] 马克思遗稿,指《前资本主义生产形态》,改用日知译文。《文史哲》1953年第1期;下同。编者。
[2] 参看《资本论》第1卷第424页。
[3] 参看《资本论》第1巷第62—63页。
[4] 参看《资本论》第3卷第77l页。
[5] 参看《资本论》第3卷第108页
[6] 参看《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下同)第181页。
[7] 参看《反杜林论》第1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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