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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中国经济史研究述评·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

时间:2009-7-24 13:50:40  来源:不详
、院及相关问题探讨》(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18辑)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就供军系统、军粮运输环节及其对供军的影响等,进行了深入讨论。

刘太祥《唐代税务管理制度》(郑州大学学报4)根据现代财政税务理论,论述了唐代税务管理情况,认为当时依法建立了税额申报制度、赋税征收制度、税务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加强了对税务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使税务管理有制度可循,有法可依;扩大了税收来源,拓宽了税收渠道并严惩偷税、漏税等违法乱纪行为,以法制的约束力,保证了税务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限制了经济腐败的恶性发展。

人口

栾贵川《魏晋时期黄淮海地区户口与劳动力考述》(中国经济史研究2)认为,曹魏时世家豪族的荫附人口众多、屯田客以及内附的少数民族多不著籍;西晋时“罢农官为郡县”,屯田户已纳入户籍,军户也有所减少,但隐匿户口现象仍很严重。而政府有计划地组织人口迁徙对于确保各地区经济平衡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文章还对《晋书•地理志》有关州郡的户口数目进行了订正。张德美《试论唐前期人口重心北移及其影响》(河北师大学报1)的结论是:由于唐前期政治、经济和文化诸因素的影响,从全国范围来看,周边地区及南方人口日渐向北方黄河中下游地区集中,导致了唐前期全国人口分布重心北移的现象,并对唐代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人口重心自南向北移动,正是唐朝走向兴盛之时;人口重心自北向南移动,适值中央政权衰落之机,这种人口重心的往复变动,与中央集权的兴盛过程相一致。

社会生活

张国刚《唐代家庭与家族关系的一个考察——一份敦煌分家析产文书的学习札记》(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3卷)通过对敦煌文书分家析产后“同居共活”现象的观察,认为中国中古时期大家和小家确实具有一种似分似合、亦分亦合的特殊关系,其具体表现为两者在经济与社会生活上有密切联系。其中原因有二,一是与中古转型时期家族形态相关,二是与中古转型时期特别是唐代的法律制度密切相关。分家析产后大家与小家的关系,表面上是家庭内部的关系。表面上是家庭结构和家庭形态问题,实际上是家族结构与家庭、家族与国家权力的关系问题。宋代以降新产生的宗族制度,通过宗族内部成员救助行为的规范化,反而简化了分家析产后大家与小家的关系,从而也带来了社会上家庭结构相应的变革。 张敏《魏晋南朝抚恤制度述论》(文史哲5)认为,这一时期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抚恤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哀死和抚恤家属两个方面。随着世兵制度的衰落和募兵制度的兴起,封建政权对士卒的抚恤力度有所加大。但抚恤作为社会保障的色彩比较淡,往往沦为政治斗争的工具。敦煌壁画保存了大量形形色色的坐具形象资料。青年学者高启安在《从莫高窟壁画看唐五代敦煌人的坐具和饮食坐姿》(敦煌研究3、4)指出,唐五代至宋的坐具有传统的多足壶门台座式榻、四足矮榻、枰以及由枰或四足矮榻演变而来被一些学者称为“长凳”的坐具,还有墩、席、地毯、杌、束腰凳、垫、绳床、椅子等。其中,多足壶门台座式榻、四足矮榻、凳、墩、席、地毯等出现在饮食图上。与以前相比,一些传统坐具无论其功能和造型均有所分化,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和创新。坐具的这一变化和这一时期人们的饮食坐姿以及饮食制相适应。敦煌石窟壁画所显示的饮食坐姿与坐具、食床的变化相适应,主要有跪坐、胡坐和垂腿坐。垂腿坐虽已被社会所认可,但尚不规范,可看出由跪坐到垂腿坐的过渡痕迹。除此之外,坐具与食床正在分离,“床”作为类概念的称谓仍存在。在坐具发生大变革的过程中,饮食坐姿呈现多样性,向符合人的生理特点、舒适、方便取食的方向发展,并影响到了合食制的形成和座次、坐向等饮食礼仪。日本僧人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关于山东北部一带的经济、社会资料相对具体且丰富。张葳《唐中晚期山东北部地区民众的经济生活与社会信仰初探——以日僧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为中心》(江西师大学报2)通过对这些材料的分析,作者发现当时当地民众的经济生活中,自然经济仍占有绝对支配的地位,商品经济在各个方面都受到自然经济的限制。而此地区的社会信仰也以功利性为主,具有趋众、多元的特点。杨际平《唐末五代宋初敦煌社邑的几个问题》(中国史研究4)敦煌社邑尽管类型很多,按阶级组织的社邑尚未见。绝大多数社邑与寺院的联系只是在思想(信仰)上的、燃灯社、行像社为燃灯、行像活动付出的人力、财物,应该属社众的文化消费范畴。寺院上层与部分僧侣吏民之间诚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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