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从18—19世纪中国史研究若干问题的思考 |
 |
时间:2009-7-24 13:51:27 来源:不详
|
|
|
照自己意愿处置自己的财产,“政府把全体法国人置于管理监督之下”。如果说,“蛮横”这个字眼在当时尚未造出,那么,“至少它在事实上已经存在了”。[7]
可以看到,西方产业革命、资产阶级革命以后,中世纪原有的自治、民主,从农村到城市,均被纳入到国家强有力的统治下,“自治共同体”名存实亡,与国家专制统治末端合而为一。
中国传统社会则是“国”与“家”的双重统治,即所谓的“家国网络”。在地广人多的中国,“国”之概念下中央集权制行政的实际状态极为粗放,国家专制统治不能达于“末端”,县以下基层社会,是由“家”之概念下有强烈自治色彩的宗族、乡族等组织系列在行政、司法、经济活动、精神生活等方面,成为国家末端政权的补充,起到所谓“结构——功能替代物”的作用。在这里,“公”与“私”、“国”与“家”、“专制”与“自治”相互连接,基层社会实体组织不是国家直接统治的“非自立的存在”,也不是独立于国家之外、如同欧洲“市民社会”、“公共领域”那样与国家对立的自治的“秩序空间”,而是同国家上层政权以“共同社会性”与“利益社会性”,持有共同秩序观念、表现为双重统治的一个整体。这样的一种结构,使一些学者认为:比照欧洲“市民社会”、“公共领域”,讨论19世纪中国传统社会中国家与社会之间界域的伸缩,变得甚少实质性意义。而稍后一些出现的所谓“第三领域”的理论,虽然意欲说明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结构独特的整体性,却由于同样在不自觉地比照欧洲,以国家、社会的对立为前提,仍然不得要领。
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先生说:“同样的‘西方的冲击’,带给日本的是天皇制度下中央集权式绝对主义国家,带给中国的是废除帝制后的各省独立即地方分权的共和制国家;而二战后带给日本的是私有权的确立,带给中国的则是公有制。其间的差异若不从二者各自前近代的差别去看,是无法说明清楚的。也就是说,至少就日本与中国而言,‘冲击’并没有破坏前近代以来的结构,也没有使其崩溃,而只是促成了各自前近代的蜕皮,至多使其有些变形而已。”[8]诚如其言。19世纪鸦片战争的“冲击”,并没有使中国传统的社会经济结构崩溃。从经济发展上看,从鸦片战争前后到甲午战争后的数十年间,中国经济仍然基本沿着固有的道路前进;从政治结构统治秩序看,鸦片战争前后到太平天国爆发的数十年间,中国社会仍然保持着基层社会三大系列组织纵横依赖、乡绅官僚上下流动,国家政权与基层社会实体组织双重统治的格局。当然,已完成产业革命与资产阶级革命的列强,有着当时中国不能与之匹敌的发展的“后劲”,中国因之“挨打”、尤其令人扼腕叹息的是于“蜕皮”之际“挨打”、并终被打得“遍体鳞伤”的悲惨结局,是在一开始就注定了的。
但是,至少我们应该并可以打破那种认为中国史上“传统”与“近代”是“土”与“洋”截然对立、毫不相干关系的错误认识;应该并可以将实际是“向外”的目光转而“向内”,从树木到树冠地研究中国的近代化、中国社会历史独特的发展道路。
二、“增长”与“发展”
“经济增长”指国民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数量叠加式的提高;“经济发展”则意味着随着经济增长而出现的涉及生活水平、科技教育、社会保障、社会秩序等各个方面整体性、结构性、质的变化。
从“康乾盛世”为中国传统社会顶峰的观念出发,人们以为,“康乾盛世”的经济属“增长”,而非“发展”。这是仅次于上述“传统”与“近代”的又一个认识问题。
首先从道理上应该明确,“增长”与“发展”并非泾渭分明。“增长”之中有“发展”,“发展”之中有“增长”。“增长”与“发展”不可能截然分开。在出现不可再生资源大量消耗、环境日趋恶化、贫困益深益广等社会现象为特征的“无发展增长”之前,即便本质上属于“增长”的经济增长中,也应该包含涉及生活水平、科技教育、社会保障、社会秩序等方面整体优化的“发展”因素。
其次从历史事实上也可以证明这一点。
康雍乾时期,统治集团内部围绕“米贵”问题进行了一场有关物价上涨问题的旷日持久的讨论。
苏南米价自康熙四十六年(1707)大旱从每升七文涨至二十四文之后,虽仍随丰歉涨落,但不再复归原价。雍正时期及乾隆初年,每升常价在十余文左右。乾隆五十年(1785)大旱,每升长到五十六七文,自此以后,无论荒熟,“总在二十七八至三十四五文之间为常价矣。”[9]巴蜀米价“雍正八九年间,每石尚止四五钱”,乾隆时动辄即达一两以上,最贱亦八九钱。[10]贵州雍正四年(1726)“京斗米一石不过四钱五分及五钱有零”,乾隆以后“丰收之年亦须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