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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明代对外贸易与银本位、货币财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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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1:28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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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页,中华书局,1989年。)在某些对外贸易发达的地区,对外贸易市舶收入甚至成为当地财政的支柱。自正德以来,广东文武官员俸禄已多以市舶收入代支。嘉靖初年废广东市舶司后,自两广巡抚以下当地各级官员屡屡上疏请求重开,所持论点即是粤中公私诸费多资市舶商税。(注:《明代中葡两国的第一次正式交往》,《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2期。)
更为重要的是,货币制度与财政制度之间存在密切联系,中国迟迟难以确立先进的货币财政制度,与钱荒的影响不无关系。明代巨额对外贸易顺差消弭了困扰中国数百年之久的钱荒,从而间接推动了货币财政制度的确立。
唐代税收兼用钱币和谷帛,而穆宗长庆年间户部尚书杨於陵针对钱荒提出的对策之一就是"今宜使天下两税、榷酒、盐利、上供及留州、送使钱,悉输以布帛谷粟",(注:《新唐书·食货志二》(卷五二),转引自叶世昌编:《中国货币思想史》,第80-82页,中国金融出版社,1986年。)实质上是企图以财税制度的倒退来减少对钱币的需求,从而缓解钱荒。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杨炎推行两税法, 统一以钱征税。由于钱币本已不足,实行两税法又增加了对钱币的需求,致使钱重物轻现象日趋严重。至穆宗长庆元年(821年),40年间, 米一斗由200文跌至50文,绢一匹由400文跌至80文,(注:《中国金融史》,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3年。)纳税人实际负担成倍增长,朝野上下怨声载道,唐廷最终不得不于长庆元年废除两税法。元代课征赋税已广泛使用纸币,明太祖鉴于元末的恶性通货膨胀,倒退为实行实物财政制度,田赋以征收米、麦为主,附征丝、麻、棉等土产及货币,前者称本色,后者称折色,百姓还要承担徭役。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实物财政制度弊端的日益暴露,从明朝中期开始,一些地方陆续扩大征收折色,减征本色。英宗正统元年(1436年),明廷允许南京、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福建将原征米麦400万担折纳"金花银"100余万两。正德元年,官方又正式承认"银差",允许部分徭役折征银两。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进行历史性的财政税收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行浙江巡按御史庞尚鹏等人所创的一条鞭法,一切赋税、徭役统一折银缴纳,标志着中国货币财政制度最终确立。一条鞭法为清朝所承袭,并进一步加以完善。一条鞭法没有像两税法一样引起物价暴跌而失败,原因就在于白银不断内流,尽管实行一条鞭法加大了对白银的需求,白银供给依然较为充裕。而一条鞭法发端于对外贸易发达的浙江、广东、赣南等地,也决非偶然。
一条鞭法的全面推行,表明明朝中央政府正式承认了白银的本位货币地位。货币财政制度本身是在已相当发展的商品经济基础之上建立的,而一切税课、力役折银缴纳,又直接扩大了白银货币的使用范围,同时大大削弱了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更多的农民得以摆脱土地的束缚去从事工商业,进一步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也间接扩大了白银货币的使用范围。凡此种种,都使白银本位币的地位更加巩固。
【参考文献】 1、樊亢、宋则行:《外国近现代经济史》,人民出版社,1980年。 2、中国钱币学会:《中国钱币论文集》,中国金融出版社,1985年。 3、何芳川:《澳门与葡萄牙大商帆--葡萄牙与近代早期太平洋贸易网的形成》,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 4、《中国军事史·兵略》,解放军出版社,1988年。 5、查尔斯·P·金德尔伯格:《西欧金融史》,中国金融出版社,1991年。 6、翦伯赞:《中国史纲要》,人民出版社,1963年。 7、周伯棣:《中国财政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 8、林金树、高寿仙、梁勇:《中国全史·中国明代经济史》,人民出版社,1994年。 9、曾少聪:《明清海洋移民菲律宾的变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p.70-77,1997-2。 10、李洵校注:《明史食货志校注》,中华书局,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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