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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苏浙皖蝗灾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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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1:3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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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含山 巢县 寿州 阜阳 颍州
5 |江苏:南汇 崇明 江浦 昆山 扬州 清河 |浙江:杭州 |安徽:合肥 无为 宁国 南陵
6 |江苏:丹阳 沛县 |浙江:归安 |安徽:萧县 怀远 广德
7 |江苏:华亭 青浦 常州 丹徒 泰兴 |安徽:庐江 天长 来安
8 |江苏:松江 苏州 吴县 溧阳 高邮 仪征 阜宁 睢宁 |浙江:湖州 乌程 |安徽:颍上
9 |江苏:江阴 高淳 通州 东台 |安徽:霍山 霍邱 太和
10 |江苏:句容 溧水 |安徽:舒城 亳州 宣城
11 |江苏:泰州 徐州 |安徽:和州 五河
12 |江苏:兴化 盐城 |安徽:泗州
13 |江苏:沭阳 |安徽:凤阳
15 |江苏:宝应 |安徽:六安
16 |安徽:庐州
18 |江苏:盱眙
19 |安徽:宿州
资料来源:根据上述各州县志编写而成,为节省篇幅,具体方志名从略
四:清代苏浙皖三省的治蝗措施
清代苏浙皖三省治蝗是有成绩的,最可道的有两项,一是编写治蝗书,普及治蝗知识,一是官民协力,捕杀蝗虫。
(一)编写治蝗书 普及治蝗知识
在与蝗虫的斗争中,苏浙皖三省人民积累了一系列的经验,当地一些关心民瘼的知识份子,开始将这些经验条理化,系统化,编写成治蝗书。我国从宋代开始已有治蝗技术的记载 ,但不成专门的著作。治蝗有专门的著作是从清代开始的。这是清代对我国古代农学的一个重要贡献,其中又以苏浙皖三省为最。
乾隆时期浙江仁和(现属杭州)人陈芳生撰写的《捕蝗考》,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治蝗专著。他竭力主张捕杀蝗虫 消灭蝗灾。他在书中说:“蝗未作修德以弭之,既作必捕杀以殄之。虽为事不同,而道则无二。”又说“捕蝗之令必严其法以督之”。全书分“备蝗事宜”和“前代捕蝗法”两部份,系统总结和继承了历史上的捕蝗经验,并提出了捕蝗十项注意事宜,成为当时普及治蝗知识和指导治蝗工作的重要著作。
除《捕蝗考》外,还有江苏泰州人彭寿山撰的《留云阁捕蝗记》,浙江鄞县人陈仅撰的《捕蝗汇编》,江苏无锡人顾彦撰的《治蝗全法》等,其中以《治蝗全法》内容最为丰富。作者在书序中说:咸丰六年八月,锡金(无锡)发生了二百一十六年来第一次蝗灾,为此编辑了除根,掘子,去蝻,捕蝗诸法之简便易行者三十三条,汇成一编,印成4587本,发给农民,后又几经修改,增补,才编定《治蝗全法》四卷。他在书眉上还写了“布告乡里,劝民捕治”字样,宣传治蝗。可见《治蝗全法》完全是为当时治蝗的需要量而写的。这些治蝗书由于通俗实用,在当时普及治蝗知识,推动治蝗工作方面,都起了很好的作用。这是苏浙皖三省治蝗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它的业绩之一。书中还有许多关于蝗虫生活史及捕蝗技术的内容,由于内容涉及昆虫和植保等方面的专门问题,只能另撰文介绍了。
(二)官民协力,捕杀蝗虫
用人工捕杀蝗虫,是当时使用的最主要方法。由于大范围的捕杀蝗虫不是单家独户力所能及的,需要有组织的行动,需要地方政府,特别是州县的长官出面督办才行。清代,苏浙皖三省相当一部份县令对捕蝗是得力的,不少官吏都能及时组织民众捕杀,有的县官甚至拿出自己的俸银来捕蝗,因而取得了及时扑灭当地蝗灾的成效。下面列举数例,加以说明:
雍正七年(1729)七月,江都瓜洲草龙港忽集蝗蝻无数,知县陆朝玑同营弁往捕蝗,皆投于江,不损禾苗。(乾隆《江都县志》卷二)
道光六年(1826)五月,巢县西乡湖滩生蝗,蔓延十馀里,知县舒梦龄督农佃捕,六日殆尽。(光绪十一年续修《庐州府志》卷九十三)
咸丰八年(1858),宣城蝗蝻生,官督民捕之,俱不为灾。(光绪十四年《宣城县志》卷三十五)
光绪三年(1877)夏,六合大蝗,飞蔽天日,县令令民捕蝗,每石给钱数百。(民国《六合县志稿》卷十八)
同年,宣城蝻其未发也,官督民搜,挖蝻子斤给以钱,既发督捕之,不为灾。(光绪《宣城县志》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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