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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妖术恐慌及政府的对策:以两次剪辫谣言为例

时间:2009-7-24 13:57:02  来源:不详
國社會心理學家勒龐(Gustave Le Bon)有一句名言:「群眾不善推理,卻急於採取行動」1。群眾的這個特徵在一些非常事件,尤其是帶有妖術這類蠱惑性的突發事件中可以得到重複性的驗證。 
  說起來也許難以置信,人們相信妖術謠言的心理機制恰恰就在於謠言的本質──虛假性。謠言越是離奇古怪、荒誕不經,人們越是相信,這是謠言這個最古老的大眾傳媒之所以能持續不衰的魅力所在。本文擬從乾隆三十三年(1768)與光緒二年(1876)兩次剪辮謠言所造成的集體性恐慌來考察政府是如何處理這類謠言事件的。
  一 乾隆三十三年(1768)的剪辮恐慌 
  乾隆三十三年一月,浙江德清縣石匠吳東、郭廷秀承攬建造城橋工程,開頭一切均很順利。時至三月,工程進入了打木樁入河的繁重工作,由於水位高,打樁比較吃力。就在此時,一個謠言開始廣為流播:城橋下樁用人的頭髮纏樁即可打下,若用女人頭髮,便害女人脫髮,若用黃豆數把纏緊頭髮,可致小兒痘傷。同時有人編造歌詞到處傳播:「石匠石和尚,你叫你自當,先叫和尚死,後叫石匠亡,早早歸家去,自己頂橋梁。」2隨即便發生數百人的辮子被剪,人心恐懼,剪辮範圍包括浙江、山東、直隸、湖北等七省。人們紛紛傳說有人欲剪萬人髮辮,攝魂造橋,用紙剪成人馬,黏入髮辮,唸咒點血,人馬便能行走,可以取人財物。在經濟匱乏時代,廣大下層民眾自然對這種與巫術有關的謠言深信不疑。關於紙人紙馬的謠言對於民眾有兩個吸引力,一是可以攝取別人財物,二是可以作為護身符之用。 
  剪辮案最早發生在乾隆三十三年一月浙江境內,然後波及江蘇,最後蔓延至山東、直隸、湖南、湖北等地。最早向乾隆奏報此事的是山東巡撫富尼漢,他說他於五月間聽說省城有剪人髮辮一事,被剪之人立即昏迷,「臣以為事關邪術迷人,不可不嚴密查拿」。官方判定妖術或邪術的標準主要視其是否有叛逆色彩,凡是反抗官府和朝廷的就是妖術。中國歷史上群眾起義的倡導者多半採取篝火狐鳴,符命圖讖等手段。富尼漢是滿人,深知剪辮對滿人意味著甚麼,得出剪辮之人「恐不僅於圖取財物」之意3。乾隆接到奏摺後,當天頒諭,令地方官留心提防,重點清查和尚、道士,尤其是遊僧、遊道身上,乾隆之所以不信任和尚,是因為僧人不受長期存在和有經濟力量的各種村社制度的約束,將他們結合在一起的是信仰的動力,而集結在信仰麾下的人們是摧毀現存統治的主要力量。但是,想要找到確鑿證據來證明僧人是這次剪辮妖術的主謀並非易事,儘管地方大吏不斷接到上諭和廷寄催促查拿剪辮疑犯,可是依然一無所獲,毫無進展。
  地方大吏處理妖術事件與乾隆的態度並不一致。令乾隆惱怒的是封疆大吏知情不報。自乾隆三十三年一月發生剪辮謠言之際,乾隆無數次下諭旨,令各督撫捉拿剪辮之人,直至七月各省不僅未能查獲一人,甚至音訊全無。自剪辮妖術流播以來,乾隆傳諭江蘇巡撫彰寶查辦並令即行覆奏「前後共計六次」,彰寶在逾一月的時間內關於「如何設法查拿匪犯之事,未提及一字」4。
  各省大吏對妖術一類事情,多半採取三步曲,一是拖延隱瞞,密不上報,在故作不知中尋求安全。若是皇帝從其他途徑獲悉此事,第二步則敷衍說正在加緊追查,如果皇帝依然不放鬆,第三步則抓幾個替罪羊,糊弄過去。地方大吏在這次剪辮妖術恐慌中的顢頇,雖然是其官僚統治的慣性反映,同時也是他們對這次事件的正確反映,大吏們認為剪辮雖然隱含著「謀反」的主題,但是地方紳士沒有參與此次事件,即便僧人是這次剪辮案的主謀,也成不了氣候。在中國君主官僚制的統治架構下,紳士階層是一個獨特的階層。縱觀中國歷史上的群眾運動,可以發現,群眾運動的組織者是紳士。任何群眾運動的領袖,只有獲得紳士的同情和指教,才能達到「改朝換代」的目的,否則,他只能是一個無政治目標的匪徒。同樣,如果遇到群眾叛亂,朝廷會借助地方紳士的威望、社會關係以及才能來鎮壓叛亂。所以,清朝統治政策的主要特色之一是不允許知識階層與群眾力量有過多的接觸。紳士是官方與人民之間的平衡點,官方借助紳士統治人民,但絕不允許他們掌握人民,最後利用人民。基於這一原因,清保甲制度規定不允許有功名的紳士擔任保長一職,即不允許他們作為基層控制的首領5。在乾隆三十三年的剪辮妖術中,地方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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