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清代史馆的人员设置与管
清代刑案中记录的蒙汗药
清代前期的官商
试论清代色情业的发展与
清代的“家人”
清代八旗驻防将军兼统绿
论清代的人口流动和婚姻
清代前期历史中的几个问
清代档案确证李自成死于
清代内务府研究综述
最新热门    
 
清代妖术恐慌及政府的对策:以两次剪辫谣言为例

时间:2009-7-24 13:57:02  来源:不详
剪辮謠言放之任之,又擔心會被反滿人士利用,釀成真正的叛亂;如果大張旗鼓地捉拿剪辮之人,同樣會激起反滿情緒。同時皇帝又很擔心「胥役人等,從中藉端滋事,致累閭閻」23。的確,面對乾隆多次催促拿獲剪辮疑犯的壓力,督撫們為了自保,在抓不到真正的剪辮之人時,只得濫捕無辜,鞫刑熬審,於是乎,誣告、栽贓、不斷擴大的冤獄、謠言與小道消息、官吏的腐敗與公眾的歇斯底里、私刑與公堂上的逼供、人人自危與人人自保交織在一起。所以,清廷期望於地方大吏能夠體察皇帝的苦心,認真辦理此類事件,最好是既能抓獲剪辮匪徒又不驚擾四鄰。但是地方大吏對這類妖術案件並不像皇帝那樣緊張,他們往往會裝聾作啞,拖延擱置,實在隱瞞不下去,則抓獲幾個替罪羊(在中國近代歷史上,妖術案件層出不窮,但是官方幾乎沒有抓到一個真正的主謀者)24。這就導致中國社會信任的缺位,信任的缺位在社會危機時尤為突出,人人都可以用「妖言惑眾」這樣的罪名來惡意中傷和陷害他人,誣陷成為普通人一種突然可以得到的權力。 
  只要產生妖術謠言的社會環境和社會心理沒有改變,同類的謠言就會持續出現,因為謠言的魅力之一就在於它的重複性。

註釋 
1 勒龐(Gustave Le Bon)著,馮克利譯:《烏合之眾》(北京:中央編譯社,2000),頁8。  
2 〈定長.程燾摺〉,《史料旬刊》,第7期(故宮博物院文獻館,1930年8月)。  
3 〈富尼漢摺〉,《史料旬刊》,第5期(故宮博物院,1930年7月)。  
4 〈廷寄十八〉,《史料旬刊》,第6期(故宮博物院,1930年7月)。  
5 Kung-chuan Hsiao, Rural China: Imperial Control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Seattl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1960), 68,轉引自魏斐德(Frederic E. Wakeman)著,王小荷譯:《大門口的陌生人》(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頁27。  
6 〈廷寄十七〉,《史料旬刊》,第6期。 
7 〈劉統勳等摺二〉,《史料旬刊》,第6期。 
8;9 〈廷寄二十二〉,《史料旬刊》,第7期。 
10 〈定長.鄂寶摺〉,《史料旬刊》,第7期。  
11 〈劉統勳摺五─硃批〉,《史料旬刊》,第11期(故宮博物院,1930年9月)。   
12 傅蘭雅、林樂知主編:《上海新報》,1871年7月2日,第392號(台灣文海出版社影印,無具體影印時間),頁2650。
 
13 吳元炳編:《沈文肅公政書》,卷六(台北:文海出版社,1967),頁67。  
14;17 何天爵著,鞠方安譯:《真正的中國佬》(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1998),頁139;133。  
15 弗雷澤(James G. Frazer)著,徐育新等譯:《金枝》(北京:大眾文藝出版社,1998),頁350。  
16 朱采:〈再上李中堂〉,載《清芬閣集》,卷五(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頁360。  
18 楊伯峻譯註:〈泰伯篇第八〉,載《論語譯注》(北京:中華書局,1980),頁81。  
19 李概編:《李文恭公(星沅)奏議》,第三冊,卷十一,「蘇撫」(台北:文海出版社),頁1529、1522-23。 
20 戴玄之:《中國秘密宗教與秘密社會》,上冊(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90),頁120。   
21 卡普費雷(Jean-Noel Kapferer)著,鄭若麟、邊芹譯:《謠言》(台北: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92),頁278。  
22;23 〈廷寄七〉,《史料旬刊》,第6期。 
24&n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