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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江南城镇的物资供应与消费

时间:2009-7-24 13:52:05  来源:不详
3《食货志·农田》。)与此同时,官僚贵族还积极参与工商业活动,“托肺腑之亲,为市井之行;以公侯之贵,卑商贾之利”,“甚者发舶舟,招蕃商,贸易宝货,麋费金钱”。(注:《宋史》卷388《陈良佑传》。)如杨存中广事买扑酒坊,在临安、湖州等地许多城镇承包酒坊数十处,总资本高达72.5万余贯;徽、高两朝内侍李从之在平江府吴县经营大药铺,“他州异县来者益众”;家居临安城的昭庆军节度使韦渊,在浙西有田地5000亩,又在城里经营房舍租赁业。(注:《宋会要》食货,21之2至3;孙觌:《鸿庆居士文集》卷39《李从之墓志铭》;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4,绍兴十二年二月己卯。)凡此种种,举不胜举。大量田产收益和丰厚的工商业收入,使官僚贵族的财富不断增加,许多人“金帛山积”,以至“有拥二三千万资者”。(注:王迈:《衢轩集》卷1《乙未馆职策》。)

  江南各级城市普遍住有不少地主豪绅,称为“遥田户”。他们的收入,一部分来自农村田产的经营。如南宋中期,朱熹在南康军赈灾,曾劝得“在城上户二十五名,共认赈粜米一万一千六百三十五硕”。(注:朱熹:《朱文公文集》别集卷9《论上户承受认粜米数目》。 )这些在城上户能够出米赈粜,其中部分人显然是租米丰厚的城居地主。另一部分来自工商业活动。杭州、苏州等繁华都市的地主普遍从事工商业活动的情况自不必多说,就是在一般府州县城也是如此。如吉州城内经营粮食零售的铺户,“初非家自有米,米所从来盖富家实主其价,而铺户听命焉”。而“城郭富家之有米,多寡不一”。(注:《巽斋文集》卷4《与王吉州论郡政书》。)可见供应铺户食米的“富家”,其米的来源主要来自农村的租米。

  城市大商富工阶层收入的主要来源自然是工商业活动,但许多人也在农村购置田产,收取租米。如平江府“城北民周氏,本以货麸面为生业,因置买沮洳陂泽,围裹成良田,遂致富赡”;原籍大梁的张勰,因从事海外贸易致富,遂“买田婺州郭外”。(注:洪迈:《夷坚志》三志己卷7《周麸面》;吕祖谦:《东莱文集》卷7《大梁张君墓志铭》。)

  上述这些城市高收入者,资产殷富,生活豪奢,所消费的除了日常生活用品,还包括各种奢侈品。如杭州城内豪富之家云集,早在北宋时就已是“风俗轻靡”,“饭以玉粒粳,调之甘露浆,一馔费千金,百品罗成行”。(注:欧阳修:《居士集》卷2。 )南宋时更是“侈靡相尚”,“衣不肯著布缕绸绢、衲絮yùn@⑧敞、浣濯补绽之服,必要绮罗绫@⑨、绞绡靡丽、新鲜华粲、chī@⑩缯绘画、时样奇巧、珍贵殊异,务以夸俗而胜人”;“食不肯蔬食、菜羹、粗粝、豆麦、黍稷,菲薄清淡,必欲精凿稻粱、三蒸九折、鲜白软媚,肉必要珍馐嘉旨、脍炙蒸炮、爽口快意,水陆之品,人为之巧,缕簋雕盘,方丈罗列”。(注:阳枋:《字溪集》卷9《杂著·辨惑》。 )时人袁说友曾感叹地说:“销金衣饰,顷岁有司屡行禁止,往往法令稍宽,随即纵驰,累岁以来,其侈日盛。”(注:袁说友:《东塘集》卷10《禁蕺销金札子》。)为了满足豪富之家的奢侈生活,临安城的相关工商业十分兴盛。如在融和坊北至市南坊有著名的珠宝市场;在官巷有大型花市和众多奢侈品店铺,“所聚奇异,飞鸾走凤,七宝珠翠,首饰花朵,冠梳及锦绣罗帛,销金衣裙,描画领抹,极其工巧,前所罕有者悉有之”。(注:吴自牧:《梦粱录》卷13《团行》。)其它城市也有类似情况。如绍兴(1131—1162)后期,镇江府城有个酒务官,“夸多半靡,务以豪奢胜人”,“饮食极于精腆,同官家虽盛具招延,亦不下箸,必取诸其家”。“尝令匠造十桌,嫌漆色稍不佳,持斧击碎,更造焉。啖羊肉,唯嚼汁,悉吐其滓”。(注:洪迈:《夷坚志》丁志卷6《奢侈报》。)

  城市的一般工商业者,其收入基本上来自工商业经营活动。他们的经营规模不大,收入也有限,一般只能保持生活的温裕。如“湖州人陈小八,经商贩缣帛致温裕”;饶州市民汪乙,“居仓步门外,贩鱼鳖以供衣食”;鄱阳城“市民许二,与弟许三居于行春桥北,多酿酒沽,而日输官课,稍致富足,遂买马乘骑”。(注:洪迈:《夷坚志》三志辛卷10《陈小八子债》,支甲卷3《汪乙鳖》,三志壬卷6《许生坠马》。)此外,部分吏员、士人等也有较为稳定的收入。这类城市居民的消费一般以基本生活品和日用品为主,奢侈品的需求量不大。

  小商贩、工匠、佣工、贫寒士人之类在江南城市人口中占了相当比重,他们收入低微,且很不稳定,“一日失业,则一日不食”。(注:《宋会要》食货,12之6。)如临江军城“为牙侩者例皆贫民, 虽有百斛求售,亦无钱本可以收蓄”;临安城“有贫而愿者,凡货物盘架之类,一切取办于作坊,至晚始以所直偿之”,始终“无分文之储”;饶州“市贩细民鲁四公,煮猪、羊血为羹,售人以养妻子,日所得不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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