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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制度变迁的视角之一:土地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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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2:0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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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离这些应当考虑的因素。在中唐以后,江南地区交易环境的改善在本文下半部分将有举证。
复次,关于有效率体制问题。所有权结构与有效率体制的关系应该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能想到的难点就有多个,试析如下以就正于时贤。一是关于有效率体制的含义。所谓有效率体制应指政治经济组织体制,亦即国家体制,而不是诺思在书中提到的其他一些概念如有效率产权或有效率市场等方面。例如被诺思誉为“西方古代世界经济史就是一部罗马史”的罗马,由于罗马法的创立,有了一套完整的民法体系,因而强化高度发达的交换经济中的契约关系。商法、财产法等法律的问世不能不说是造就了一个有效率的产权和有效率的经济体制。到了“奧古斯都统治下的罗马帝国发展了更加精巧的管理体制,这些管理体制与波斯帝国和古希腊君主制度有很多共同之处,即进行检查,建立文官制度,任命有经验的属于元老院的总督管辖各省,设立按职业支付薪金的常备军。税收结构改变了,对承包商的依赖减少了,征税的范围扩大到了在意大利定居的罗马公民(在此之前,奴隶解放只征收5%的税)以及外省居民。”①罗马共和国、罗马帝国的情况说明它们应是那种有效率的国家。诺思在分析所谓“探险和商业扩张时代”的国家统治危机时,说:“国家统治上的冲突导致了带来具有两种不同的结果的国家:一种是产生相对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形式的国家,另一种是相对或完全处于衰落期的国家。”②总之,所谓有效率的体制即指有效率的政治与经济组织而言。
就唐宋时期而言,比较公认的唐之宪宗、穆宗,北宋之仁宗、神宗,南宋之高宗诸朝,大体上税人有所控制,不应列入所谓租金最大化时期;经过若干改革,产权结构,特别是土地产权结构也有合理性;法制尚称健全,政治有所刷新,当时的政府可以视为有效率的体制。因此之故,也很难断定唐宋两朝的所有权结构与有效率体制之间存在着持久的冲突。但是话得说回来,使租金最大化往往是许多官吏的从政目的,竭泽而渔往往是一些官吏的不可抑止的行为。因此在这些官吏当权期间,极易出现短期的无效率体制。这类局部腔梗式的无效率状态会导致政治、经济体制和已有的所有权结构发生冲突。
—————————————————————————————— ① 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第123页。 ② 同上书,第73页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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