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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经制西北民族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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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2:2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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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饿死者甚众。鹿阝、延、环庆路饥。 崇宁元年(1102年),熙河诸州旱。 大观元年(1107年),秦凤诸州旱。 大观三年(1121年),诸路蝗。 宣和五年(1123年)秦凤诸州旱。 绍兴三十年(1159年),阶、成、凤、西和州(今甘肃西和县)旱。 正降(金)五年(1160年),镇戎、德顺军大风。 淳熙元年(1174年),阶、成、岷、凤州大旱。 淳熙五年(1178年),阶州大水。 淳熙十一年(1184年),西和州旱。 淳熙十四年(1187年),阶、成、凤、西和州旱。 绍熙二年(1191年),阶、成、凤、西和州大旱。 明昌(金)四年(1193年),河州旱。 以上资料显示,西北民族地区从北宋开始到南宋中期,水、旱、蝗灾频仍,而且越往后旱灾越频繁。根据对我国古代气候变迁的研究,两宋时期是我国第三个干旱期,笔者认为这与当时辽、宋、西夏、吐蕃等各民族间彼此争战不已,大面积的森林、草地因战争而毁应有直接的关系。另外,西北民族地区处于黄河中上游,这些地区大面积植被及相应的涵养水源的破坏,必然造成逢旱则久旱不雨、一遇大雨则上游浊流四溢、携带大量泥沙填塞河床,致使下游黄河决堤,灾被万民,从而形成全国范围内水旱不断、土壤沙化、盐碱化越来越严重的局面。北宋时期,黄河决堤下游之事不绝于耳。时至今日,人口日益膨胀,而生态却严重恶化,应如何对待承载人类成千上万年的大自然,我们可不慎之上一页 [1] [2] [3] [4] [5]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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