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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时期的水旱灾害及其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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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3:0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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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和二十五年五月至邺,入治日,暴风大雨,冻死者十数人。”延昌二年“(元)熙以七月入治(为相州刺史),其日大风寒雨,冻死者二十余人,驴马数十匹。”[3]上述两个暴风雨发在夏季的五月和七月,反而使民众冻死,所造成的灾害都是突发性的,也反映了民众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之低。永平三年“夏四月,平阳郡之禽昌、襄陵二县大疫,自正月至此月,死者二千七百三十人。”[4]史书没有记载在永平三年所发生的疾疫流行的原因,我分析可能是旱灾之后所引起的。正光二年八月“今春夏阳旱,谷籴稍贵,穷窘之家,时有菜色。”[5]很显然也是因旱灾造成民众的穷困。《魏书》卷十六《京兆王黎传附继子叉传》云:“又闻自(元)叉专政,亿兆离德,重以岁时灾厉,年年水旱,牛马殪踣,桑柘焦枯,饥馑相仍,菜色满道,妖灾告谴,人皆叹息。瀍涧西北,羌戎陆梁。泗汴左右,戍漕流离。”这可以说是北魏末年水旱灾害流行对民众生存所带来威胁的真实写照。 水旱灾害所造成的直接损失是农业生产歉收。孝文帝在太和二年二月所下的诏书中即指明了自然灾害的危害:“今东作方兴,庶类萌动,品物资生,膏雨不降,岁一不登,百姓饥乏,朕甚惧焉。”[6]这恐怕是中国封建时代统治者心声的真实表露,因天旱而无法播种,就有可能导致农作物一年没有收成。宣武帝景明三年春二月戊寅,诏曰:“自比阳旱积时,农民废殖。”熙平元年五月,孝明帝下诏:“炎旱积辰,苗稼萎悴,比虽微澍,犹未沾洽,晚 [1](《魏书》卷二《太祖纪》。 [2]《魏书》卷五十四《高闾列传》。 [3]《魏书》卷十九《南安王桢传》。 [4]《魏书》卷八《世宗纪》。 [5]《魏书》卷六十七《崔光传》。 [6]《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上》。 种不纳,企望忧劳,在予之责,思自兢厉。尚书可厘恤狱犴,察其淹枉,简量轻重,随事以闻,无使一人怨嗟,增伤和气。土木作役,权皆休罢,劝农省务,肆力田畴。庶嘉泽近降,丰年可必。”在这一诏书中孝明帝对于庄稼因缺雨水而导致枯萎的状况表示了深深的担忧,他希望天降甘霖,则“丰年可必。”正光二年七月诏中有“时泽弗降,禾稼形损”之语;三年六月诏中又有“炎旱频岁,嘉雨弗洽,百稼燋萎,晚种未下,将成灾年,秋稔莫觊”[1]的话,可见孝明帝对于因旱灾导致农作物颗粒不收的忧虑。 旱灾的持续在西北内陆还造成了沙尘暴天气。始光年间,太武帝讨伐赫连昌,至其城下,“会有风雨从东南来,扬沙昏冥。”[2]这是发生在今陕西中部地区的扬沙天气。北魏孝明帝时“大旱跨时,民劳物悴”,崔光上表劝谏灵太后:“秋末久旱,尘壤委深,风霾一起,红埃四塞。……霜旱为灾,所在不稔,饥馑荐臻,方成俭弊。”[3]极为形象描述了因天旱造成了尘土飞扬的沙尘暴天气。我们翻检《魏书》卷一百一十二《灵徵志上·大风》可以看出许多风灾的发生是在旱灾之后或与其同时,兹将有关材料节录如下: 太宗永兴三年二月甲午,京师大风。 十一月丙午,又大风。 四年正月癸卯,元会而大风晦冥,乃罢。 五年十一月庚寅,京师大风,起自西方。 神瑞元年四月,京师大风。 二年正月,京师大风。 世祖太延二年四月甲申,京师暴风,宫墙倒,杀数十人。 三年十二月,京师大风,扬沙折树。 真君元年二月,京师有黑风竟天,广五丈余。 高宗和平二年三月壬午,京师大风晦瞑。 高祖延兴五年五月,京师赤风。 太和二年七月庚申,武川镇大风,吹失六家,羊角而上,不知所在 壬戌,雍州赤风。 三年六月壬辰,相州大风,从酉上来,发屋折树。 七年四月,相、豫二州大风。 八年三月,冀、定、相三州暴风。 四月,济、光、幽、肆、雍、齐六州暴风。 九年六月庚戌,济、洛、肆、相四州及灵丘、广昌镇暴风折木。 十二年五月壬寅,京师连日大风,甲辰尤甚,发屋拔树。 六月壬申,京师大风。 十四年七月丁酉朔,京师大风,拔树发屋。 二十三年八月,徐州自甲寅至己未,大风拔树。 闰月庚申,河州暴风,大雨雹。 世宗景明元年二月癸巳,幽州暴风,杀一百六十一人。 三年闰月甲午,京师大风,拔树发屋,吹折阊阖门关。 九月丙辰,幽、岐、梁、东秦州暴风昏雾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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