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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时期的水旱灾害及其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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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3:0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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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雨,长河激浪,洪波汩流,川陆连涛,原隰通望,弥漫不已,泛滥为灾。户无担石之储,家有藜藿之色。华壤膏腴,变为舃卤。菽麦禾黍,化作雚蒲。斯用痛心徘徊,潜然佇立也。”因而他上疏要求兴修水利,得到宣武帝的允准。[10]孝明帝时,裴延儁任幽州刺史,对境内旧有的水利设施进行了整修,“范阳郡有旧督亢渠,径五十里。渔阳燕郡有故戾陵诸堰,广袤三十里。皆废毁多时,莫能修复。时水旱不调,民多饥馁,延儁谓疏通旧迹,势必可成,乃表求营造。遂躬自履行,相度水形,随力分督,未几而就,溉田百万余亩,为利十倍,百姓至今赖之。”[11]延昌二年夏,徐州一带“大霖雨,川渎皆溢。”李彦“相水陆形势,随便疏通,得无淹渍之害。朝廷嘉之,频诏劳勉。”[12]关于北魏通过兴修水利以避免水旱灾害的威胁的情况, [1]《魏书》卷一百一十《食货志》。 [2]《魏书》卷六十《韩麒麟列传》。 [3](《魏书》卷六十《韩麒麟列传附子显宗传》。 [4]《魏书》卷五《高宗文成帝纪》。 [5]《魏书》卷六十三《王肃列传》。 [6]《魏书》卷九《肃宗孝明帝纪》。 [7]《魏书》卷十二《孝静帝纪》。 [8]《魏书》卷十九《南安王桢传》。 [9]《魏书》卷三十八《刁雍传》。 [10]《魏书》卷五十六《崔辩传附模弟楷传》。 [11]《魏书》卷六十九《裴延儁传》。 [12]《魏书》卷三十九《李宝传附韶弟彦传》。 我在《北魏的农田水利建设》[1]一文中已经作了详细的论述,兹略而不论。 邓拓先生在《中国救荒史》中将北魏中央政府的赈灾和救灾措施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积极的救灾,另一种是形式上的救灾。在我们上述所列的救灾措施中,仓储、移民和发展水利事业可以列入积极的救灾措施,而赈济和减免赋税则属于形式上的救灾,至于说帝王向上苍祈祷或通过减少饮食以求得感动神灵,则完全属于封建的愚昧观念。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北魏是一个水旱灾害频繁发生的时代。水旱灾害所波及的地区几乎囊括了了北魏全境,大体上旱灾发生在黄土高原和西北内陆缺水少雨的地区,而水灾则以黄河中下游地区为主,并且呈现出时间长和反复发作的特点。水旱灾害使民众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失,也造成了农业生产的歉收和居民流离失所,特别是旱灾的盛行使北魏时期沙尘暴接连发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损失。为了将水旱灾害及其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北魏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赈灾救灾措施上一页 [1] [2] [3] [4] [5]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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