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走马楼吴简中的“调”
历史人类学:读《走进历
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阶段
略论走马楼吴简中的户品
论《二年律令》所见对官
走马楼吴简中的限米与屯
走马楼吴简中的限米与屯
走马楼吴简刑手、刑足考
走马楼吴简所见佃田制度
再论《文子》与《淮南子
最新热门    
 
论《走马楼吴简·竹简》中“限米”的性质

时间:2009-7-24 13:53:34  来源:不详
百姓征收的各种租税,但从缴纳的数量来看,不可能是一户人家的。汉承秦制,政府鼓励农户析口分产,因此史籍所见汉代人家庭多为五口之家。吴承汉制,家庭人口数量也不会太多。吴简中所见家庭人口最多的也只有十三人。如前所述,《走马楼吴简·竹简》是以“户人公乘”为登记单位记载各种赋税的缴纳情况。“户人公乘”名下有的包括数十户人家,其中包含吏、卒、私学、手工业者等各种身份的人户。胡平生先生也认为走马楼竹简的户籍是按照平民与小吏居住的乡里登记造册的,吏和民是依乡里的行政建制合在一起编造户籍的。⑨蒋福亚先生根据《嘉禾吏民田家莂》的资料认定吏户有单独的簿籍,不和编户齐民的户籍混杂。⑩现在看来还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吏户、师佐籍都由政府委托给“户人”,如:

 

 

综上所述可见,“户人”在吴简中的涵义并不仅仅是户主,而是还带有一些行政意味,代替政府行使部分权利。“户人”大多有“公乘”爵位,很多家中还有奴婢,这说明他们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私学、还民、叛士以及吏、卒等都是依附在他们门下的流民,而且政府也承认这种依附关系。私学、还民、叛士以及吏、卒等耕种的土地由政府统一分给“户人”,他们缴纳的地租限米也登记在“户人”的名下。政府为了安抚“户人”,甚至可能返还一部分限米给“户人”,如:

 

 

 

上举诸例包括了军屯和民屯,并以“屯田限米”指称屯田的地租。我们认为“屯田限米”与私学限米、还民限米、叛士限米等是有区别的。军屯和民屯都是有组织的,屯田民的家庭成员情况都有详细的登记,如简5813—6171为手工业者的户籍,其中详细记录了工匠的家庭状况,包括年龄、去向、缴纳户调等内容。而本文论及的私学、还民、叛士、佃卒、佃吏等却连名字都没有,很显然他们是附属于“户人公乘某某”的。因此他们缴纳的限米与屯田无关。不过从简文“领二年佃(?)卒(?)卫士田七十五亩收限米二斛合吴平斛米一百五十斛1669”来看,佃卒、卫士限米地租与屯田限米都是一亩二斛。


 
以上我们考察了《走马楼吴简·竹简》中的“限米”的资料,结果发现缴纳限米的人中有大男、私学、复客、新还民、步侯还民、新吏、三州仓吏、佃吏、子弟、吏帅客、故帅客、佃卒、邮卒、兵、佃帅、士、叛士等多种身份,他们与政府组织起来屯田的屯田客是有区别的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