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煞费苦心,在他们心目中强敌入侵、山河破碎不及讨主子欢心来得重要。“加贡”却要察颜观色,更见机心。慈禧收受世续的万两银子表明她细大不捐,而“颇得慈欢”的世续不久就擢升为大学士和军机大臣了。
同时,在这样的制度下,不但主子受贿,专制统治者身边的近臣和奴才也要按惯例分润。如果不给他们约一成的手续费,贡品是不可能顺利送达主子的。
此外,在这样的制度下,各级官员都是他们管辖范围的专制统治者。对上要层层供奉(冰炭敬等),权力所达之处则任意动用公帑。贡品固然用公帑,私人送礼行贿亦不例外。为了巴结慈禧之下最有权势的人物——庆亲王奕,袁世凯将他一家的一切费用全都包下,用的就是北洋的公帑。(戴涛:《载澧与袁世凯的矛盾》,《晚清宫廷生活见闻》,82页。)就是以清廉自诩的曾国藩、张之洞等人的进贡和给有关官员送礼,用的也是公款。
历来的统治者都说要反贪污,但在专制制度下往往成效不彰,处在衰败时期的清帝国更是如此。原因是:第一,有些行贿受贿活动已成为官场习惯,人人如此,法理和是非界限已经模糊。第二,担负反贪重任的监察系统同样没有逃脱腐化的命运。“近日言官卖摺之风甚夥。……大抵皆以贿陈奏者也。……明朝言官多争意气,今朝言官多因贿赂,可耻之甚!”(文廷式:《芸阁偶记》,《文廷式集》,767页。)他们也会揭露若干黑幕,但很难求得公正、彻底,且很可能是以黑反黑。第三,没有独立的司法和监察系统,它们都不过是行政系统的附属物。最后的裁决权掌握在专政政权的最高统治层特别是皇帝、皇太后手中,当他们本身不乾净时,要真正反贪无异缘木求鱼。第四,社会生活没有民主化,民众维护自己权益的现代公民意识没有形成,也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独立的新闻舆论监督。一些报馆是官办或接受官方津贴的,缺少现代报刊的独立品格。总之,晚清贪风无法遏止无非宣告专制政权依靠自我监察力量不可能真正纠正自身的弊端。只有实现社会生活的民主化,建立强大的权力制约体系,才能净化政府机构——这就是研究晚清贪污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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