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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贵母死制度研究的构思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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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4:3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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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纪》以及诸帝《本纪》中不乏拓跋弑君父而拓跋母后逞权的事例,有些事例在《本纪》中因忌讳的原因而模糊处理。后人编书都一一点出,如在《通鉴》及注中就是这样。这些事例之多,正与乌桓、鲜卑部落怒则杀其父兄习俗符合。道武帝搞专制君权,建立帝国,是对部落联盟的“革命”,是对各种不符合需要甚至形成阻力的部落习俗的大扫除。因此出现了离散后族部落和建立子贵母死之制的大动作。这就是我所论证的问题在部族文化习俗方面隐约见到的又一层背景。 但是又有新的问题涌现出来了。既然为了帝业需要而扭转母后部族强大局面,以及由此而来的母强子立局面,是实行子贵母死的直接原因,那么道武帝时有实力的外家部落已被离散,以后北魏后宫汉女日多,她们并无强大外家足以影响朝局,悖伦的子贵母死制度已失去存在理由,理应逐渐消失。为什么它并没有被废除,一直延续百年之久呢?还有一个问题:既然道武帝不惜杀妻以杜绝“妇人后与国政”,为什么到北魏中期竟出现了一个实际掌握朝政二十余年的女强人文明冯太后呢?周一良先生在他的著作中提到了后面这个问题,觉得不得其解。 这两个问题,其实是一回事,前一个问题的答案就包藏在后一个问题的事实之中。冯太后正是处心积虑地利用已失去存在理由的子贵母死制度,把它僵化,在后宫造成为我所用的条件,借以不断维持自己的地位和巩固自己的权力。这里看不到还有什么重要原因,只是事涉猥琐,史家无心驻足探索而已。 原来北魏实际上存在过三种性质不全同的皇太后。一种是当朝皇帝生母,皇帝即位以前已被依制度赐死,皇太后的位号是她本人死后被追赠加谥,得以配飨太庙,一般都葬于云中金陵,自道武帝刘(独孤)皇后以来都是如此。另一种皇太后,本不是当朝皇帝生母,因而未罹赐死厄运。她们一般本是从宫人中选拔出来,循拓跋旧法手铸金人成功而被立为皇后的,如果能活到下一朝,当然可以被尊称为皇太后。但由于她们不是皇帝生母,与皇帝又无抚育关系,自然是无缘得到实权的。再一种是更特殊的情况,即在子贵母死制度下,新君幼稚无母,往往由保母乳养抚育,保母有劬劳保护之恩,与新帝有特殊感情,因而新帝立后被尊为保太后,以后又迳尊为皇太后。太武帝的窦太后和文成帝的常太后,是这一类。她们虽非皇帝血亲,而且本非尊贵,不可能擅掌外朝权力,但却因与皇帝有个人亲密关系,在日后为皇帝择后宫、立储君等事务中易于发挥影响。不过我们注意到窦太后死葬崞山,常太后死葬广宁磨笄山,都不能入葬金陵。这是由于她们“于先朝本无位次,不可违礼以从园陵”(窦太后语)之故。 文明冯太后属于第二种。她是文成帝的皇后,献文帝即位后被尊为皇太后,与献文帝无血缘关系,也不曾参与抚养献文帝及立之为皇储诸事。但她在献文帝初立之时,以太后身份参与平定乙浑之乱,于巩固献文帝皇位有功,得以暂时临朝听政。献文帝服阕,冯大后不再临朝。 冯太后本是汉人,出于北燕皇族,入北魏后坐父诛入宫,因缘而为皇太后,又由于特殊机遇得以弄权,但并无外家实力支撑。她“多智略,猜忍,能行大事”,权力欲望极强。在短暂执政之时,就为自己长久之计进行筹画。她从保太后受尊重的事例中得到启发,深知最可靠的手段是母养皇储,从而控制日后的新皇帝。这等于是掌握了政局的未来。恰在此时皇子宏(即后来的孝文帝)生,冯太后“躬亲抚养”,这一没有母亲的幼小皇子就成为冯太后手中“奇货”。她坚守子贵母死之制,除赐死储君之母以外,甚至诛戮至于储君的母族。孝文即位,冯氏为太皇太后,她牢固控制孝文帝,而且进行下一步筹画。以后,孝文产子,“生而母死”,就是说不待立储之日,母林氏即被赐死。孝文帝曾经想废除此制,挽救妻子林氏生命,以不能逆冯太后旨意而未能成功。冯太后不但自己掌握了两代储君,还引诸冯氏女入宫,其中二人后来相继被立为孝文皇后。而且,这些冯氏女当权后也效法其姑故伎,夺取新产皇子而母养之,赐其母死。因此,由文明太后开端,诸侄效尤,子贵母死之制不但未得废除,而且更形巩固,并演化为强人倾轧的残酷手段,阴毒恐怖气氛弥漫于迁洛以后的北魏后宫之中。孝文帝临死前才下决心翦除冯氏内外势力,但未及正式宣布废止子贵母死之制。直到宣武帝后宫胡氏产子逃过了各种暗算,三岁时立为储君,即后来的孝明帝,储君之母胡氏亦未赐死,即以后的胡太后。胡太后是北魏一朝唯一凭血缘关系擅权的母后。至此,实行了百年的子贵母死之制事实上被废除了,但是北魏国祚事实上也终于此。 我试图找到一个突破口而进行的这项研究工作,大约费了两年时间,预期目的算是基本达到了。研究成果发表在北大《国学研究》第五卷上,该刊发行量小,见到过的同行可能不多。我在其中想要证明的是,子贵母死之制不是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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