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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初期徭役制度新证

时间:2009-7-24 13:54:50  来源:不详
秦时期,则“始傅”年龄23岁,也是先秦时期定制,由此推论汉初的“始傅”年龄也是23岁。又有如淳所说“律,年二十三傅之畴官”的解释,再有昭帝时盐铁会议上御史所言“二十三始傅,五十六而免”。因此,推断出汉初“始傅”年龄为23岁,老免年龄为56岁,结论似乎确信无疑,果真如此吗?
  现据张家山汉简《傅律》内容来看,汉初对“始傅”的年龄规定,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意想。简文如下:
  不更以下子年廿岁,大夫以上至五大夫子及小爵不更以下至上造年廿二岁,卿以上子及小爵大夫以上年廿四岁,皆傅之。公士(三六四)、公卒及士五(伍)、司寇、隐官子,皆为士五(伍)。畴官各从其父畴,有学师者学之。(三六五) [2]
从此简文看出,汉初吕后时期,“始傅”的年龄是依其父及本人的爵位高低所定的,分为三个档次,每档次隔二岁。父爵位卿以上及本人爵位大夫以上者,“始傅”年龄为24岁;父爵位大夫以上至五大夫之间及本人爵位不更以下至上造者,“始傅”年龄为22岁;其父爵位不更以下的所有人,“始傅”年龄为20岁。“始傅”年龄的差次,反映出等级制度体现在汉初徭役制度之上,反映出官吏与平民、有爵者与无爵者之间的不平等社会关系,说明了封建等级制度在封建社会开端以来就楔入封建社会体制的肌体之中。
  汉景帝二年(公元前155年),对“始傅”的年龄有明文规定。据《汉书·景帝纪》曰:“二年冬十二月,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这就是说,景帝诏令全国男子至20岁时必须傅籍,以备服役。钱文子在《补汉兵志》云:“汉法,民年二十始傅,……自始傅为更卒,岁一月。”钱氏说法,正是据此诏令而推断汉制。此时“始傅”的年龄不再论爵位身份地位的高低,破除了汉初“二年律令”的所定的不平等的等级制规定,这是进步的,反映景帝时宽惠爱民的执政思想。不过,黄今言教授认为这是汉代的新创制,是对秦制“始傅”年龄的修改。[3]现在看来,不足为据,恰恰地说是对西汉初期吕后以来傅籍年龄的修改。
  至于西汉中期,昭帝对“始傅”与“免老”的年龄都有新的更改,男子“始傅”年龄延迟了三年至23岁,体现其厚惠百姓政治思想,其实目的亦是为了缓和武帝以来日益尖锐的阶级矛盾。
  至此,我们可以清楚地解释孟康、如淳的注释及《汉仪注》所说的内容,其实都是汉制,尤指西汉中期以后的徭役制度。总之,西汉初期“始傅”年龄在吕后时分为24岁、22岁、20岁三个档次,不能单纯地认同为景帝时的20岁,或者昭帝时的23岁。
  关于服役“免老”的年龄的问题,通常认为是56岁。何谓“免老”?是指因年龄高而享有豁免徭役的特权。《汉旧仪》曰:“秦制二十爵,男子赐爵一级以上,有罪以减,年五十六免。无爵为士伍,年六十乃免老。”这是秦制,免老的年龄界限:有爵者为56岁,无爵者为60岁。汉承秦制,免老年龄也定为56岁。《汉仪注》云:“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陈。又曰年五十六衰老,乃得免为庶民,就田里。今老弱未尝傅者皆发之。未二十三为弱,过五十六为老。”学术界也就据此认为汉代的免老年龄为56岁,至于西汉初期免老年龄也只是向前推论而已,无史可稽察。现据张家山汉简,有许多相关记录,可以对免老、睆老有新的认识。如《傅律》记载:
  大夫以上年五十八,不更六十二,簪六十三,上造六十四,公士六十五,公卒以下六十六,皆为免老。(三五六)
此简大意是,凡大夫以上者年龄至58岁、不更者62岁、簪者63岁、上造者64岁、公士者65岁、公卒以下者66岁,皆可为“免老”,豁免徭役。免老的年龄依爵位高低而不同,大夫以上者以相同年龄为免老,不更与大夫相差4岁,不更至公卒以下依次只相差1岁,公卒与无爵者与大夫相并8岁。与秦制相比,有爵者不以56岁为免老,而至少是58岁以上,年龄至少延缓了2岁;无爵者不以60岁,而以66岁免老,年龄延缓6岁。这说明了西汉初期的确有减轻徭役的史实。不同爵位享受不同的免老待遇,反映了汉初社会等级制度与徭役制度紧密结合。此律令表面上看国家要求所有人服徭役,具有全民平等性,但结合前面提到的《徭律》内容看,大夫以上者可以不服国家徭役,说明了汉初徭役制度并不具有“全民平等”性,而阶级性是其本质的特点。下面有一条《徭律》令,也说明了这一点,且颇具意味。简文如下:
  民产子五人以上,男傅,女十二岁,以父为免者;其父大夫者,以为免老。(三五八)
意思是说,若百姓产子五人以上,男子已经傅籍(不更以下子20岁“始傅”),女子至12岁(汉初时待嫁年龄),其父可以为免老;若产子五人,其父是大夫,本人可以为免老。经过秦末农民战争、楚汉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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