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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唐、日本及新罗典籍中有关的称谓看三国对渤海的认识

时间:2009-7-24 13:55:13  来源:不详
拒楷固,王师大败,楷固脱身而还。属契丹及奚尽降突厥,道路阻绝,则天不能讨,祚荣遂率其众东保桂娄之故地,据东牟山,筑城以居之。祚荣骁勇善用兵,靺鞨之众及高丽余烬,稍稍归之。圣历中,自立为振国王,……

《新唐书》卷二百一十九“渤海传”载: 

  渤海,本粟末靺鞨附高丽者,姓大氏。高丽灭,率众保邑娄之东牟山,地直营州东二千里,南比新罗,以泥河为境,东穷海,西契丹。筑城郭以居,高丽逋残稍归之。万岁通天中,契丹李尽忠杀营州赵翙反,有舍利乞乞仲象者,与靺鞨酋乞四比羽及高丽馀种东走,度辽水,保太白山之东北,阻奥娄河,树壁自固。武后封乞四比羽为许国公,乞乞仲象为震国公,赦其罪。比羽不受命,后诏玉衿卫大将军李楷固、中郎将索仇击斩之。是时仲象已死,其子祚荣引残痍遁去,楷固穷蹑,度天门岭,祚荣因高丽、靺鞨兵拒楷固,楷固败还。于是契丹附突厥,王师道绝,不克讨。祚荣即并比羽之众,恃荒远,乃建国,自号震国王。遣使交突厥。

以上两史料虽然在史实叙述上存在个别差异,但却存在一个共同之处,即在震(振)政权树立过程中,大祚荣及其统治集团与高句丽有着紧密的关系。根据两史料,大祚荣政权是据高句丽故地而建,包括旧高句丽贵族在内的相当数量的高句丽人参与了渤海建国并进入统治层。对于这些事实,唐王朝无疑是清楚的。但问题是唐王朝对此是如何看待的。众所周知,关于渤海是否高句丽人的国家直到今天仍争论不休,且已超出了学术范围。
  前文提到过西嶋定生的推测,唐王朝封高句丽王为辽东郡王、新罗王为乐浪郡王、百济王为带方郡王,皆取汉代名郡命名,以表明这些地方均为中国之国土。那么,如果唐廷认同大祚荣政权为高句丽的后继国家,只需将辽东郡王号再赐予大氏便可了事,而大可不必改弦更张。唐完全没有这样做,显然表明唐王朝并没有将大祚荣看作高句丽的后继国。
  大祚荣树帜立国,距高句丽灭亡仅仅30年。曾经强大的、多次给中原数家王朝统治秩序以重大威胁的高句丽,虽终亡于唐家,于唐王朝来说无疑记忆犹新。而且,高句丽亡国后,唐宽待高藏,让他去安东管理旧高句丽人,结果高藏却又勾结靺鞨谋反。于唐朝无疑又是不小的刺激。所以,不管大祚荣以及他的国家自身是否以高句丽后裔自任,唐对在这个强大国家废墟上建立政权的,有多数旧高句丽人参加建国并发挥重要作用的震国,总是心有余悸,惟恐再度祸起东边,更何况唐对大祚荣从征讨到收编入其册封体制的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唐王朝绝对不希望这个新蕃国与高句丽再有任何的瓜葛,而且要从人们的意识中消除它与高句丽之间任何可能的关联。于是,唐王朝想到并选中了另一个高氏、汉代以来的名门高氏及其地望——渤海。通过将大祚荣政权与此高氏一体化,从而将实为唐之蕃国的渤海视作其内属地并广告天下。
  当然,这一结论仍未出推测的范围,在没有与考古或文献资料相互印证的现实困境下,也只能如此。但是这种推测又不能说是没有依据的,因为说到底,对渤海国号来源的推证,实际上也就是从一个新的视角考察唐王朝对新生的大祚荣政权与高句丽之间密切关系的对策。渤海郡望高氏是实在的,大祚荣与高句丽及高句丽与唐王朝的关系也是实在的。高句丽王室后裔高震放弃王孙正统,另攀“高”枝,为的是摆脱身为高句丽人的蛮夷形象;而唐王朝封大祚荣为渤海郡王,则为的是抹去昔日高句丽投下的阴影。
  应该指出的是,前引《旧唐书》“渤海靺鞨传”开篇写道:“渤海靺鞨大祚荣者,本高丽别种也”。受其影响,《唐会要》、《五代会要》、《新五代史》、《册府元龟》、《太平寰宇记》等史籍也有“渤海靺鞨,本高丽别种”、“渤海靺鞨,本高丽种”、“渤海,本号靺鞨,高丽之别种也”等的记载。这些大同小异的记述,至今仍是中国与朝鲜半岛国家间关于渤海究竟是靺鞨人的国家,还是高丽人的国家大论争的渊薮,并且似乎都是支持渤海乃高句丽的后继国家说的有力依据。这里的关键在于对“别种”的解释。实际上,“别种”是一个含义模糊的词汇,是古代史家为区别历史上联系密切、关系复杂的各族而使用的习惯性概念。它可以指与“母族”同源又从中分离出来,形成一个新种的人类集团[25]。高句丽就被称为“夫余别种”(《后汉书》卷八十五“高句丽传”《新五代史》卷七十四“高丽传”等),但并不意味高句丽就是夫余人。还可以指“政治上相统属而种族上十九不相同之部落”[26],或者曾经是组成某个国家的“部落或部族”[27]。总之,“别种”,是史家对两个历史上活动区域相近或相同、习俗也相近的种族易混淆而又难以分辨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模糊的区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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