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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郊祀及祭祖礼考

时间:2009-7-24 13:55:22  来源:不详
与圜丘祭昊天上帝为不同的礼,王肃认为合一。由此看来,王肃的学说虽然另起炉灶,但跟郑玄的仍然有共同的思维基础——他们是在同一种宇宙观的前提下探讨问题的。
  因此,郊丘合一还是互异、天与五帝是合是离,究其本质绝非神学角度上的争论。天与五帝作为宇宙最高最神秘力量的代表,其形状、性格、能力和对个人的作用却不被关心,这些都表明郑、王的经学不是神学,而以其为理论基础的魏晋王朝祭礼更不是“宗教“(religion),而是实践统治者心目中理想的宇宙和伦理秩序的礼典。皮锡瑞说:“(王)肃以晋武帝为其外孙,其学行于晋初。晋初郊庙之礼,皆王肃说,不用郑义,”[2]亦说明了魏晋郊庙诸礼徘徊于郑、王说之间的情景。
  郊祀肇源于宇宙与人伦合一的理想。而汉末以来的政治混乱,疆土分崩的现实使这一无补于行政效率的典礼空前地局蹙。以三国礼仪制度最完备的曹魏为例:曹魏郊坛的建立拖了很长时间。文帝曹丕时刑法严峻,好营宫室,因此以儒家经学为基础的礼仪不受重视,黄初、太和年间(220—233)都没有建立,到了青龙(234-237年)中,名儒高堂隆终于因星孛于大辰上疏,

  “凡帝王徙都立邑,皆先定天地社稷之位,敬恭以奉之。将营宫室,则宗庙为先,厩库为次,居室为后。今圜丘方泽南北郊明堂社稷神位未定,宗庙之制,又未如礼。而崇饰居室,士民失业,外人咸云宫人之用,与兴戎军国之费,所尽略齐,民不堪命,皆有怨怒……”[3]

于是到明帝景初元年(238)魏终于营洛阳南委粟山为圜丘,冬十二月壬子冬至始祀。《三国志·魏志·明帝纪》裴注中记载了诏书的内容:

  “……曹氏系世,出自有虞氏,今祀圜丘,以始祖帝舜配,号圜丘曰皇皇帝天;方丘所祭曰皇皇后地,以舜妃伊氏配;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帝配;地郊所祭曰皇地之祗,以武宣皇后配。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

这里提到了始祖配天,先妣配地,明堂配祖。这些中,以始祖配天《尚书》中就有,《召诰》记洛邑作成之后,“越三日丁巳,用牲于郊,牛二”,天帝用一牛,周人始祖后稷用一牛。该制从战国时期起,随整体王朝祭礼的崩坏而湮废,直到西汉后期乃至新莽时期,在公卿们以经学为准大规模改动祭礼的背景下才重新确立,并成为历代郊祀的定制;其次,以先妣配地是先秦古书记载所没有的,它是王莽改动郊祀的结果[4],曹魏也遵循了此做法;宗祀文帝于明堂,则按照《孝经》“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新莽、东汉皆有此礼,曹魏继承了此制。《三国志·魏志·明帝纪》:“太和元年春正月,郊祀武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总之,这些都是沿用故旧而已,谈不上有什么特色。值得注意的是诏书提到的郊祀场所有圜丘、方丘、天郊、地郊。郊、丘别立,采用的是郑玄的说法。秦惠田《五礼通考》卷七:“马端临《文献通考》认为此郊与圜丘为二处,用郑玄之说。其时康成所注二礼方行,王子雍(王肃)虽著论以攻之,而人未宗其说。”即此时王肃虽然已经立说,但还没有得到承认。
  这样曹魏的南郊祭天制算是订立了。细察《书·礼志》,会发现明帝青龙、景初年间是王朝各种礼典订立最多的时期,正朔的确立、七庙的齐全(详下文)都是在这一时期。自正始以后,曹氏、司马氏党争激烈,公卿大臣们皆被卷入,谁也没有心思再关心郊祀,于是终魏世不复郊祀。
  晋代魏之后就开始订立自己王朝的郊祀制度。《宋书·礼三》记晋武帝泰始二年正月下诏群臣讨论此制:

  “有司前奏郊祀权用魏礼,朕不虑改作之难,今便为永制。众议纷互,遂不时定,不得以时供飨神祗,配以祖考,日夕叹企,贬食忘安,其便郊祀。”

当时群臣认为“五帝即天也,王气时异,故殊其号,虽名有五,其实一神。明堂南郊,宜除五帝之坐,五郊改五精之号,皆同称昊天上帝。各设一坐而已。”五帝与天合一,是王肃的说法,五时迎气于五郊在郑玄看来要祭感生帝,王肃认为并无五感生帝,因此五时迎气为“王气时异”所祀昊天上帝。这一说法被晋武帝采纳。北郊又除先后配祀,当是因为先后配地不见于经书记载。武帝都听从了。这样讨论确定之后,晋王朝开始了自己的郊天活动。《宋书·礼三》记载泰始二年二月丁丑,郊祀宣帝(司马懿)以配天,宗祀文帝(司马师)于明堂以配上帝。不过晋的通儒有司们似乎还不满意,同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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