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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诏敕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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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5:2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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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乾隆济阳县志》卷一二。转引自《全元文》卷二八七。 [71]《元史》卷一七六《李元礼传》:成宗时因上疏谏阻皇太后临幸五台山,被人罗织罪名,交宰相鞫问。平章政事不忽木将奏疏“以国语译而读之”,右丞相完泽听后说“其意正与吾同”,元礼最终免罪。直到元末,右丞相阿鲁图仍然对皇帝说“臣素不读汉人文书,未解其意”(《元史》卷一三九《阿鲁图传》)。故而赵翼总结说:元朝“不惟帝王不习汉文,即大臣中习汉文者亦少也”。见《廿二史札记》卷三○“元诸帝多不习汉文”条。 [72]昭梿《啸亭杂录》附录一“泰定登极诏旨”条。 [73]杨联陞前揭文。 [74]见方濬师《蕉轩随录》卷一二“元泰定帝诏”条,张元济《校史随笔·元史》“改译口语为文言”条。张元济先生就此批评说:“虽见雅驯,然失却本来面目。史以传信,非所宜也。” [75]《元史》卷一八二《宋本传》载此事较略,未能反映出诏书以蒙古文起草这一事实。 [76]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圣聪”条记载此事,却说“命史臣榻前草诏”。似为不明真相的误解。 [77]虽然杨瑀自称与范汇同草诏书,《脱脱传》亦采其说,但范汇更像是这份诏书的主要作者。《杨瑀神道碑》只夸赞他的密谋之功,并未述及草诏一事。相反《丽泽斋记》只记载范汇草诏而不提杨瑀,说范汇“仓卒案述,皆能黼黻天子所欲言。暨诏下,自朝廷百司庶辟,四海藩辅,郡国荒服,莫不稽首欣忭,歌颂太平,赞扬圣天子之仁武英惠,而君之学遂攀附以大显”。以理度之,范汇一介布衣,若非以文才见重,不大可能介入宫廷机密。 [78]《元史》卷一八六《张翥传》也载有张翥拒绝草诏的事迹,但所拒者并非搠思监,而是孛罗帖木儿,拒草之诏并非削孛罗帖木儿兵权,而是削扩廓帖木儿官爵。未知是与《庚申外史》所记相混淆,还是别为一事。不过《元史》卷二○五《奸臣·搠思监传》载搠思监死后监察御史奏其罪状,有“私家草诏”一款,则《庚申外史》所言或较有据。 [79]钱大昕《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卷一九《皇太后懿旨碑(至顺二年六月)碑阴》。 [80]罗常培、蔡美彪《八思巴字与元代汉语(资料汇编)》(科学出版社,1959)第17页。 [81]照那斯图、杨耐思《八思巴字研究》,载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会编《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 [82]现在能见到的“由汉译蒙”意译译稿主要都是回鹘式蒙古文,它们比较讲究翻译技巧,而且不一定严格遵循汉文初稿。参阅道布《回鹘式蒙古文研究概况》,载《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亦邻真《至正二十二年蒙古文追封西宁王忻都碑》,载《亦邻真蒙古学文集》(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1)。 [83]参阅张帆《元代宰相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第59~64页。 [84]《元史》卷一四《世祖纪十一》载至元二十三年十二月戊午翰林学士承旨撒里蛮上言:“国史院纂修太祖累朝实录,请以畏兀字繙译,俟奏读然后纂定。”可为旁证。又《松雪斋集》外集《农桑图叙》:“(仁宗)俾翰林承旨阿怜帖木儿用畏兀儿文字译于左方,以便御览。”如此则直到元朝中期,皇帝仍然是对回鹘式蒙古文更熟悉一些。 [85]文宗成长于汉地,而且在江南生活过较长时间,他与顺帝是元朝汉化程度最深的两位皇帝。参阅张帆《元代经筵述论》,载元史研究会编《元史论丛》第五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 [86]张帆《元代翰林国史院与汉族儒士》,载《北京大学学报》1988年第5期。 [87]参阅张帆《翰林学士院何时兼修史之任》,载《史学史研究》1990年第3期。 [88]《元史》卷八《世祖纪五》至元十二年三月庚子条。卷一五八《窦默传》所载同。 [89]《元史》卷八七《百官志三》“蒙古翰林院”条。参阅黄溍《金华集》卷八《翰林国史院题名记》。 [90]《元史》卷八《世祖纪五》至元十二年三月庚子条,卷八七《百官志三》“蒙古翰林院”条。 [91]参阅《册府元龟》卷五五○《词臣部》总序,《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以及《文苑英华》目录所载“中书制诰”(外制)和“翰林制诏”(内制)的细目。 [92]叶梦得《石林燕语》卷九载:“熙宁初,中书议定改宗室条制,召学士王禹玉草制。禹玉辞曰:‘学士,天子私人也。若降诏付中书施行,则当草之。今中书已议定宗室事,则使舍人院草敕尔。学士非所预,不敢失职也。’乃命知制诰苏子容草敕。” [93]《辽史》卷四七《百官志三》记南面官概况:“中叶弥文。……邢抱朴承旨,王言敷学士,则知有翰林内制;张幹政事舍人,则知有中书外制。”这是单纯就官名来判断辽朝有内、外制之分,未必可靠。辽南面官的官名多用唐宋之制,似乎“五脏俱全”,但实际上往往有名无实。 [94]欧阳玄《中书省左司题名记》,载《析津志辑佚》“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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