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北朝的“市”:制度、行为与观念——兼论研究中国古史的方法 |
 |
时间:2009-7-24 13:55:33 来源:不详
|
|
|
刑场面用当今人类学家的眼光观察,已近似于“仪式”,而这种仪式也正是“权力”一个组成部分。[149] 自另一角度观察,行刑之际,“市“一改往日的边际地位,成为朝野上下各种力量参与、关注的焦点,在刹那间“市”凝聚为城镇生活的中心。平日,市只是城乡居民购物、解惑之地,人流不断,却平淡无奇,不为朝廷、官府所注目。行刑前后,则一反常态:上至皇帝、官府,下及百姓均参与其中。决狱要由皇帝钦断,行刑亦须动用官府、官员,击鼓游街会使更多的百姓聚集市肆。介入其中的还不只是形形色色的人。罪名的宣示、行刑时间、场面、囚犯的背景等还会带来各种消息、猜测、想象。奚康生被斩时“行刑人注刀数下不死,于地刻截。”史称“咸言禀叉意旨”言者当是围观的百姓,所言多半为他们的揣测。行刑完毕,这类市巷讽议也难以立即烟消云散,还会四下传播,乃至不断演绎。有些案件、场面印象深刻数年后还为人提起。奚康生屈死,四年后仍是议论的话题,孝昌元年(525年)四月诏书中说:“右卫将军奚康生,仍见诛剪”[150],稍后韩子熙等理元怿冤情的上书中提到奚康生,“国之猛将,尽忠弃市”[151]。围绕着刑人,市不仅成为社会上诸种力量汇集的场所,也成为人们关注议论、揣摩的热点。做为一种社会空间,此刻“市”在行动与思考两层面上成为中心。 缘于此,通常处于边缘的市攀升为中心,并在行刑的瞬间形成一种高潮。北朝的市也就是在边缘与中心的不断摇摆与变换中一天天地存在下去。这种反复亦内在地融入百姓生活,成为他们感受统治、观察时政的一扇窗户。
五 明刑立威
北魏立国不久便“刑人于市”,主要出于模仿,并没有多少理据。随着汉族儒生加入政权,儒家思想开始武装朝臣,《礼记·王制》中“刑人于市,与众弃之”一句开始反复出现在朝臣言谈话语、奏章表疏中,成为是制的理论根据。 魏孝明帝时元澄针对司州牧元雍因公事栲杀官员上奏,认为若罪状昭彰,死罪以定“应刑于都市,与众弃之”,若罪状不明,不宜杖死[152]。北齐孝昭帝斩人于殿堂,并问王晞此人是否当死,晞答曰:“罪实合死,但恨其不得死地。臣闻‘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殿廷非杀戮之所”[153]。隋初何妥上书谏文帝论及刑、爵也引此语[154]。史书保存的有关记载时间偏后,但不能说此前无人引此为据。毕竟北朝时“诸生尽通《小戴礼》”[155],《王制》与治术关系尤密,谙熟者必不在少数。而北朝负责律令修订的又均为儒生士族[156],上述观念融注其中亦属自然。这种观念背景、人员安排及特定场合频频引用成为延续这一传统的有力保证。 质言之,刑人于市与时人对刑罚社会作用及对市的理解分不开。 先秦时期儒法各执一端,或重德治轻刑罚,或反其道而行之,汉代以后两者融合,相互援用,形成“德主刑辅”的基本格局[157]。北朝人同样继承了这种思想。北齐乐逊便云“刑以助礼”,详言之则是“王者之治,务先礼乐,如有未从,刑书乃用,宽猛兼设,水火俱陈。”[158]德刑之先后、主次关系说明得十分清楚。 具体到统治实践中便是以礼乐教化为最高理想,追求止讼、息讼,强调“慎刑”、“慎罚”。北朝各史的《良吏传》、《循吏传》中事例甚多,不须赘引。 刑罚居辅助地位是儒法斗争融合折衷的产物,“慎刑”则另有一套超验的根据。 古人看来世间的刑罚与天道相联,所谓“象天道而作刑”、“德刑之设,著自神道”[159],若处置得当,天会示以祥瑞,曰“天赏”。如若冤杀则会降示天谴。两晋之际建康的淳于伯斩首案引发的讨论充分体现了这种观念[160]。淳于伯屈死如何影响了天象,时人众说不一,但有一点是一致的,即妄加刑罚会招致天灾。正是基于此,统治者一般不敢滥施刑措,若天象有变,往往下诏赦免囚犯,所谓“眚灾肆赦”,北朝时事例甚多[161]。 上述观念自不同角度设定了刑罚的疆界。一方面是德之辅,不能喧宾夺主;一方面象天道,受制于天。尽管如此,刑罚仍具有自身的价值,简言之,即明刑立威。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子大叔对赵简子语“为刑罚、威狱,使民畏忌,以类其震曜杀戮。”班固则云“作刑以明威”[162],《白虎通·五刑》亦认为“设刑罚者,明有所惧也。”这些多是泛论,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企图利用刑罚来威吓百姓,威吓对象并不是囚犯,而是“民”,是被统治者。《司马法》中则有更进一步的解释,它说:“殷戮于市,威不善也。周赏于朝,戮于市,劝君子惧小人也”[163],戮于市是否见于殷、西周、尚乏确证,此处最大的不同在于将刑罚与君子、小人的分类联系起来,相信戮于市可以使小人畏惧。这对后人启发不小,东魏初年孙腾指出“礼训君子,律禁小人”[164]正是继承了其衣钵。太和元年(477年)孝文帝诏令曰:“刑法所以禁暴息奸”[165],此语出自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