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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的“市”:制度、行为与观念——兼论研究中国古史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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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5:3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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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豪亮学术文存》,中华书局1985年版,页274-276;陈文华:《试论我国农具史上的几个问题》,《论农业考古》,江西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页129-135。 [69]《魏书》卷3《太宗纪》,永兴五年(413年)九月,“置新民于大宁川,给农器,计口受田”,即是一例。纪文原列于八月,据干支,应为九月,参吴玉贵:《资治通鉴疑年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页104-105。 [70]分见《齐民要术·耕田》与《种谷》。 [71]《魏书》卷62《李彪传》,页1386。 [72]《隋书》卷73《公孙景茂传》,页1680-1681。 [73]《魏书》卷2《太祖纪》,天兴元年二月条,页32。 [74]见《魏书》卷44《薛虎子传》,页997,虎子太和五年建议“以兵绢市牛”,开军屯。 [75]《齐民要术》序,页18。 [76]《太平御览》卷728,页3228亦引伯丑事,采自《隋书》;《太平广记》卷18亦有之,云出《仙传拾遗》,文字有损益。 [77]《魏书》卷27《穆亮传》,页669。 [78]两汉的具体事例见文镛盛:《中国古代社会的巫觋》,华文出版社1999年版,页134-135所引。 [79]《魏书》卷91《术艺·刘灵助传》,页1958。 [80]《庾子山集》卷11,倪璠注,许逸民校点,中华书局1980年版,页648。 [81]笔者所见两种庾氏年谱(倪璠及鲁同群)均未言此教作于何时。请教本院文学所刘跃进先生,他认为是在南朝时所作,可备一说。不过据宇文 《庚信集序》“今之所撰,止入魏已来”,教中云“声高梁、楚”,似为北入后口气。究竟写于何时、尚祈方家赐示。 [82]《魏书》卷19中《任城王元澄传》,页464。 [83]《魏书》卷113《官氏志》,页2991;《隋书》卷27《百官志》中,页755,北齐太常下辖太卜局丞,掌诸卜筮;卷28《百官志》下,页776,隋开皇制,太常寺设太卜署,有卜师、相师、男觋,女巫、太卜博士等员。 [84]参相田洋:《市と异人》,我的解释与他略有不同。 [85]当时不少官员致仕后还乡里,还存在所谓的“双家制”。 [86]见《文苑英华》卷751,中华书局1966年版,页3928。 [87]《魏书》卷21上《北海王元详传》,页562。 [88]《颜氏家训·治家》,王利器集解增补本,中华书局1993年版,页53。 [89]《魏书》卷97《岛夷刘裕传》,页2149。 [90]《北齐书》此传非原文,乃出自《高氏小史》之类史钞。鄙视商贾为士人一贯观念,这一点无妨于文中讨论。 [91]说详余英时:《儒家“君子”的理想》,《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页154-157。 [92]《魏书》卷59《刘昶传》,页1310-1311。 [93]《魏书》卷88《明亮传》,页1904。 [94]《周书》卷40《乐运传》,页722。 [95]见《魏书》卷53《李冲传》,页1181;《隋书》卷6《礼仪志一》,页121。 [96]崔氏尝著《集注周官礼》二十卷(一作“四十卷”),见《隋书》卷32《经籍志一》,页919。据《梁书·儒林传》,崔氏原仕北魏,天监十三年入梁,此书不知何时著,姑附此。 [97]《北史》卷81《儒林传序》,页2709。 [98]皇侃:《论语集解义疏》卷2,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页50。 [99]张立文:《中国哲学范畴发展史(人道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页183-190。 [100]张立文:《中国哲学范畴发展史(人道篇)》,页190-192;周桂钿:《中国传统哲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页240。 [101]《北史》卷81《儒林传序》,页2709。 [102]《汉书》卷56《董仲舒传》,页2521。 [103]王符:《潜夫论·班禄》,汪继培《笺校》本,中华书局1985年版,页166。 [104]《魏书》卷54《高闾传》,页1198-1199。 [105]分见各人本传,并可参高敏前引书,下册,页1001-1014。 [106]《隋书》卷48《杨素传》,页1292;《魏书》卷66《李崇传》,页1473。 [107]见《魏书》卷48《高允传》,页1071-1072。 [108]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页143。 [109]《魏书》卷9《肃宗纪》,页233-234。 [110]《魏书》卷16《元叉传》,页405。 [111]《魏书》卷66《李崇传》,页1472-1473。 [112]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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