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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的“市”:制度、行为与观念——兼论研究中国古史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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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5:3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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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社1999年版,页419。侯白记为“元魏天平中”,不确,应为东魏。 [141]《水浒传》40回《梁山泊好汉劫法场,白龙庙英雄小聚义》详述行刑过程,时代稍后,但亦可见其仿佛。 [142]《魏书》卷19中《元澄传》,页476,元澄上奏语。 [143]《汉书》卷99下《王莽传下》,页4158。 [144]《北齐书》卷28《元韶传》,页388-389。 [145]黄仁宇在其回忆录中详细记述了少时(20世纪20-30年代)在湖南长沙街头反复目睹行刑场面对他的震撼,可帮助我们理解古代“刑人于市”带给百姓的影响。见所著《黄河青山》,三联书店,2001年,页217-218。 [146]徐玉立:《北魏<一千人为孝文帝造九级一躯>碑及相关的几个问题》,《文博》1991年第3期,页51。 [147]《北齐书》卷1《神武帝纪》上,页2。 [148]参陈爽:《世家大族与北朝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页178-179的考证。 [149]参克利福德·格尔茨:《尼加拉:十九世纪巴厘剧场国家》,赵丙祥译,王铭铭校,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页121;Catherine Bell: Ritual: Perspectives and Dimension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p.129. [150]《魏书》卷9《肃宗纪》,页240。 [151]《魏书》卷60《韩子熙传》,页1335。 [152]《魏书》卷19中《元澄传》,页476。 [153]《北史》卷24《王晞传》,页890。 [154]《隋书》卷75《何妥传》,页1710。 [155]《北史》卷81《儒林传》序,页2708。 [156]参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页107、111;瞿同祖:《中国法律之儒家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1981年版,页337-345论之甚详。 [157]详参瞿同祖上引书,页270-303。 [158]《北齐书》卷45《乐逊传》,页612。 [159]《魏书》卷111《刑罚志》,页2871。 [160]详参《晋书》卷69《刘隗传》,页1837;卷72《郭璞传》,页1902;卷28《五行志》中,页840。 [161]如《魏书》卷7下《高祖纪》,页164,太和十二年(488年)九月诏;《周书》卷5《武帝纪》,页65,保定元年(561年)七月诏,等等。 [162]《汉书》卷23《刑法志》,页1079。 [163]见《司马法·天子之义》,《四部丛刊》初编本,卷上,页3下。 [164]《魏书》卷111《刑罚志》,页2888。 [165]《魏书》卷111《刑罚志》,页2876。 [166]《魏书》卷60《韩显宗传》,页1340。 [167]在这方面,东、西方君主们的作法极类似。迟至18世纪、欧美的统治者们仍采用公开行刑的办法处决犯人,事先多游街,行刑地点往往是广场或路旁,目的也是以儆效尤。参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成等译,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一部分,特别是页63-65。 [168]徐元瑞:《吏学指南·杂刑》,杨讷点校本,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页78。 [169]《论语·颜渊》。 [170]刘向:《说苑·君道》。 [171]参巨焕武:《明刑与隐刑——沈家本考论执行死刑的方式及其场所》,《中国法律的传统与现代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6年版,页76-104。 [172]《隋书》卷77《隐逸·李士谦传》,页1754。 [173]米歇尔·福柯前引书,页81-83;巨焕武前引文,页102,及注(1)所引调查。 [174]参相田洋前引书,页114-116。 [175]《魏书》卷103《蠕蠕传》,页2296。 [176]《隋书》卷67《裴矩传》,页1581。 [177]《魏书》卷103《蠕蠕传》,页2296。 [178]克利福德·格尔茨:《尼加拉:十九世纪巴厘剧场国家》,页12、146。 [179]谷川道雄:《六朝时代城市与农村的对立关系——从山东贵族的居住地问题入手》,牟发松译,《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15辑,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页1-3、13。 [180]参华勒斯坦等著:《开放社会科学》,刘峰等译,页39-40,三联书店,1997年。 [181]张光直等:《商周青铜器与铭文的综合研究》,中研院史语所专刊(1973),62.i页,转自同氏:《中国考古学论文集》,三联书店1999年版,页298。 [182]参王铭铭:《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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