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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的“市”:制度、行为与观念——兼论研究中国古史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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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5:3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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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北朝の市》,同前书,页208已指出这一点。 [34]《隋书》卷27《百官志》中,页768;卷28《百官志》下,页787;王仲荦前引书,页146。 [35]齐、隋地方属吏品秩,均见《隋书·百官志》,亦可参看严耕望上引书,页593-594表,页621表。 [36]《隋书》卷27《百官志》中、卷28《百官志》下。 [37]详见《魏书》卷77《辛雄传》,页1696,雄于肃宗末年的上疏;《北齐书》卷38《元文遥传》,页504;《北史》卷55史臣论曰,页2017。 [38]见《齐民要术》各卷,亦可参陶希圣:《齐民要术里田园的商品生产》,《食货》3卷4期,1936年1月,页42-46,裒集了相关资料。 [39]见《齐民要术》“序”,缪启愉:《齐民要术校释》第二版,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年版,页19。 [40]关于士兵城居,参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附论三“城民与世兵”,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页274-281。 [41]《北史》卷55《赫连子悦传》云“天保中为阳州刺史(原作“扬”,据校勘记改,治今河南宜阳县西),先是城门早闭晚开,废于农作。子悦到,乃命以时开闭,人吏便之”。可知该城内居民尚出城务农,其他城镇亦应有此类居民。实际上即使到了18世纪,世界上不少大城市里也保留某些农村生产活动,城市居民中有牧人、农夫、葡萄种植者,城市在城墙内外拥有果园和菜园。详参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顾良等译,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一卷,第八章,特别是页577-582。 [42]《旧唐书》卷191《方伎·乙弗弘礼传》记隋炀帝时“招天下道术人,置坊以居之”,页5092。此条资料承吴玉贵先生示知。 [43]见黄惠贤等主编:《中国俸禄制度史》,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页125以下,本章为何德章所撰。 [44]《魏书》卷110《食货志》,页2863。 [45]至少正始年间,百官囊中钱不少。《洛阳伽蓝记》卷2《城东·正始寺》述一石碑镌刻官员为该寺施钱数额,多者四十万,少者不低于五千,可证。 [46]见黄惠贤等主编:《中国俸禄制度史》,页137-159,页164-165,167-171。隋代部分为冻国栋所撰。 [47]杨际平:《北朝隋唐均田制下奴婢官吏的“授田”与限田》,《厦门大学学报》,1983年第4期,页6-15。
[48]《周书》卷35《裴侠传》,“(河北)郡旧制有渔猎夫三十人,以供郡守。”即是一例。 [49]此事又见《北史》卷39《房文烈传》,页1423。 [50]《北史》卷70《孟信传》,页2434。 [51]分见《隋书》卷27《百官志》中,页764,卷28《百官志》下,页791。 [52]《魏书》卷110《食货志》,页2862,载神龟初元雍等奏称“鼓吹主簿王后兴等词称请供百官食盐二万斛”云云,当时似供应百官食盐,本末待考。 [53]《魏书》卷82《常景传》,页1805。 [54]《魏书》卷66《崔亮传》,页1476。 [55]《魏书》卷24《崔玄伯传》,页624 [56]《北史》卷47《阳俊之传》,页1728。 [57]山西考古所:《大同南郊北魏墓群发掘简报》,《文物》1992年第8期,页6,该处出土的戳刺纹陶罐外表常残留烟炱,发掘者认为是作为实用炊具使用的,页10,即是一例。 [58]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汉魏城队:《北魏洛阳城内出土的瓷器与釉陶器》,《考古》1991年第12期,页1090-1095。 [59]见谢宝富:《北朝婚丧礼俗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页184。作者也提到存在私家自制明器情况,由考古发掘看,这种情况不多见。 [60]见谢宝富:《北朝婚丧礼俗研究》,页181-185。 [61]金洪:《试论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铁镜》附表、《考古》1994年第12期,页1121-1126。 [62]《北史》卷7《齐本纪中》页254亦载此诏,但标点误作“皆市取少牢”,不取。 [63]参何兹全:《府兵制前的北朝兵制》,《读史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页347-348。 [64]见徐乐尧:《居延汉简所见的市》,《秦汉简牍论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页57-58。 [65]唐长孺:《魏、晋至隋唐官府坐场及官府工程的工匠》,《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三联书店1959年版,页43-47。 [66]《魏书》卷49《崔鉴传》页1103记延兴中鉴在东徐州冶铜为农具,当是特例,可不置论。 [67]《汉书》卷24下《食货志》下,页1183。 [68]参于豪亮:《汉代的生产工具——臿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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