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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的岑文本、刘洎存有戒心和疑忌心理,劝立晋王的褚遂良利用太宗顾虑,除去刘洎。见《汪篯隋唐史论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10—113页。此解可备一说。但岑文本无恙而刘洎被赐死,除岑、刘性格因素外,刘洎的姓符图谶,应是不能忽视的主要原因。 [16]参《旧唐书》卷185下《良吏传》,《新唐书》卷130《李尚隐传》,《资治通鉴》卷212开元十三年条。 [17]《新唐书》卷5《玄宗纪》、《资治通鉴》卷214开元廿四年条作“五月”。开元二十四年六月己酉朔,无丙午,故《新纪》作“五月丙午(27日)”。但据《资治通鉴》,“五月,醴泉妖人刘志诚作乱,驱掠路人,将趣咸阳。村民走告县官,焚桥断路,以拒之。其众遂溃,数日悉擒斩之”。知此次谋乱只持续了几天。《曲江集》卷15《贺昭陵征应状》(《文苑英华》卷636同)中有“妖贼刘志诚四日从咸阳北原向南”句,斯2506唐残史书也记载“五月四日刘志成反”(但文书记载刘氏反叛年代为开元二十三年。相关考证见郭锋:《简谈敦煌写本斯二五○六号等唐修史书残卷的性质和价值》,《敦煌学辑刊》1992年1、2期,第88-95页),知刘志诚4日已开始作乱,若27日平定,与“数日悉擒斩之”的记载亦不符,此盖《通鉴》不记日期之缘由。 [18]参《资治通鉴》卷216天宝九载(750)条。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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