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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条约谈判中的利益冲突及其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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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6:0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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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制人的策略。谈到旅顺海军基地问题,毛泽东一方面通过中国民主人士之口向米高扬提出,“在革命政府掌握中国政权后,苏联再在旅顺口保留军事基地就没有意义了”,一方面又表示,中国的共产党人“主张保留这个军事基地”,“待到中国十分强盛,有能力抵御日本侵略了,那时苏联本身也就不再需要旅顺的基地了”。毛泽东用这种委婉的说法,表明了对于旅顺口中国应该收回而目前暂不收回的立场。斯大林很清楚,新中国没有海军,因此目前尚无力收回旅顺港,于是,在得到米高扬的报告后致电毛泽东说:“中国共产党人掌握政权后,形势就根本改变了。苏联政府已经决定,一旦同日本签订和约,而且美国也从日本撤军,苏联就取消这个不平等条约,并从旅顺撤军。然而,如果中国共产党认为苏联军队立即撤出旅顺地区为宜,那么苏联准备满足中国共产党的愿望。”对此,毛泽东和中共其他领导人立即表示,不能马上撤退苏联军队和撤销旅顺口基地。但毛泽东还是没有忘记补充一句:中国人民感谢苏联的这个条约,当我们强大起来时你们再离开中国,到那时我们再签订类似苏波条约那样的中苏互助条约。所以,米高扬当时的感觉是正确的:毛泽东“有自己的策略考虑,但他没有明说”。4 斯大林最为关心的是如何确定中国长春铁路的归属——如果说确立通向太平洋的出海口和不冻港是苏联远东战略的核心,那么中长路则是这一战略的生命线,他十分担心毛泽东会提出1945年中长路协定的有效性问题。据随同米高扬来华的柯瓦廖夫回忆,斯大林在会谈期间“不止一次以无线电报向我询问,中国同志对中长路协定的真正态度如何,他们是否认为中长路协定是真正平等的条约”。5米高扬在会谈时则坦率地告诉中共领导人,苏联不认为有关中长路的协定是不平等的,“因为这条铁路主要是由俄国出资建成的”,“可能在这个条约里,平等的原则未能得到充分体现,但我们准备与中国同志友好地讨论并解决这个问题”。然而,在这个直接涉及中苏经济利益的问题上,中共领导人没有像前两个问题那样表示明确的态度。毛泽东含糊地回答米高扬说,在中长路产权归属问题上存在的一些磨擦,是可以就地解决的。但他接着又暗示将一些东北企业归属中长路是违背有关协定的:国民党军队掠夺了中长铁路及部分企业,随着人民解放军的开进,这些企业又归还给了中长路。不过老百姓传说,国民党是根据中苏条约占据这些企业的,而人民解放军把企业交给中长铁路,似乎是破坏了条约。为了留有余地,毛泽东最后还是同意了让高岗和柯瓦廖夫共同研究这个问题并向中共和联共(布)中央汇报。6然而,斯大林已经从柯瓦廖夫那里了解到:高岗和陈云表面上都承认中长路协定是平等的和令人满意的,但“实际上中国人暗中想要全面控制铁路,他们正在尽力从苏联人手中夺取对这条铁路的管理权”。7所以,在莫斯科看来,最好的办法还是先把问题搁置起来。 但是对于即将成立新政府的中共领导人来说,在这个问题上是不能等待的。至迟1949年4月,如何处理旧中国签订的对外条约问题已经提上了中共的议事日程。周恩来在一次报告中对民主人士谈到:过去的“对外条约有的废除,有的则要加以修改,有的还可以保持”。8这里谈到“要加以修改”或“可以保持”的条约,显然是考虑到了1945年的中苏条约。对于新中国来说,最好的结果当然是以新约代替旧约,不过毛泽东此时还没有揣摩到斯大林的真实意图。刘少奇访苏出发前,毛泽东在中南海颐年堂与刘少奇和王稼祥进行了长时间的谈话,当讲到去莫斯科如何处理原中苏条约的问题时,毛泽东只是说“可以谈谈看”。9 1949年6月至8月,刘少奇在率中共中央代表团秘密访问莫斯科期间,按照事先的准备,向苏联提出了如何处理中苏条约的问题。在给斯大林的书面报告中,刘少奇表示新中国政府愿意继承现有的中苏条约,但同时又提出,在苏联与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时,需要对这个条约加以处理。刘少奇举出了三种处理方式:(1)由中国新政府宣布全部承认这个条约继续有效,不加任何修改。(2)根据原来条约的精神,由两国政府代表重新签订一个新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3)由两国政府代表换文,暂时维持这个条约的原状,但准备在适当时机重新加以签订。此时,斯大林仍然没有急于回答中方提出的问题,他在刘少奇的报告上批道:“等毛泽东到莫斯科后再决定这个问题。”10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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