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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政治腐败和反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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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6:1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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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的欺诈行为的法律,禁止任何美国官员,包括国会议员因代表私人主顾向联邦政府提出赔偿要求而得到报酬。 【注释】Robert N. Roberts, White House Ethics, the History of the Policies of Conflict of Interest Regulation (New York, Westport, Connecticut, London:Greenwood Press1988), pp.9~12.【注尾】1864年6月11日,国会通过了另一项法律禁止联邦政府官员和雇员,包括国会议员,通过提供与对美国的起诉有关的服务而得到报酬,其起因是国会得知政府官员因帮助私人个人和公司获得战争部的合同而收取报酬。
这些最初的关于利益冲突的法律反映出美国当时的一种公众舆论:政府雇员和前政府雇员不应在对美国政府的赔偿要求起诉中代表公民个人,他们在针对美国的行动中代表私方是对政府的不忠诚。公众担心,如果公共官员和雇员在与自己有直接或间接财政利益的问题上采取行动,就存在滥用公职或表现为滥用公职的可能性。
19世纪70年代民主党的兴起,给当时美国总统格兰特政府和共和党控制的国会带来更大的压力来采取一些针对公共腐败的措施。1872年6月拨款法第3节关于对邮政部的拨款,禁止前行政部门各机构和政府各部的官员和雇员帮助私人起诉美国。
1874年大选之后民主党自南北战争以来第一次控制了众议院,它立即提出“开始净化政府并为即将到来的总统竞选提供竞选资料”,意即收集关于共和党白宫腐败的资料,来为其竞选服务。共和党总统格兰特的许多合作者因此被迫辞职,如战争部长威联·W.贝尔纳普(William W. Belknap)于1876年辞职,他被揭露出售了联邦政府专有的同保留地印第安人进行贸易的商船。他的辞职避免了国会对他的弹劾。但是,民主党只是出于党派斗争的目的和为了控制全国政府和保留分赃的特权,而不是出于对公共服务的真正关注来批评共和党政府的腐败。
与此同时,两个独立的改革运动立住了脚,一个是共和党内部的自由主义改革运动,另一个是进步主义运动。
自由主义改革者把文官制度的改革当作限制公共腐败的惟一有效方法,他们希望文官制度的建立能够使新一代的文官免受意识形态和党派的影响,把不道德的人赶出政府。他们来自美国东北部的上层阶级,大多数是律师、编辑、牧师、教授和商人。他们中很多人拥有继承的财产,天然地不满于粗俗的工厂老板。他们的兴趣是商业和金融业而不是工业。“作为绅士,他们天生区别于更普通的社会要素,他们可能感到有世袭的权力来管理国家事务……这些被取代了往昔领导地位的人成为一些改革者,他们试图限制和扭转对他们天生影响的篡夺。”【注释】John M. Dobson, Politics in the Gilded Age: A New Perspective on Reform (New York: Praeger, 1972), p.74.【注尾】
文官改革运动起源于19世纪50年代,它寄希望于靠英国的文官制度来解决美国政府的道德危机。英国于1855年建立了文官委员会,但英国真正结束在政治从属的基础上任命官员的方法花了更长的时间,直到1870年英国才建立起公开的考试竞争制度,从英国上层阶级中录用人员。尽管1865年12月托马斯·詹克斯(Thomas Jenckes)向国会提出了第一个文官改革法,但直到70年代在美国才形成超越新英格兰上层阶级改革小集团的文官改革势头。
19世纪70年代初共和党的分裂,对于形成更广泛的支持文官改革的基础起了重要的作用。内战中和第一届格兰特政府期间的腐败丑闻导致共和党内的自由主义者对旧体制失去了信心,他们把扩大选举权看作是为分赃制铺平了道路。他们提出了明确的改革日程来“医治共和党的腐败”。另一方面,60年代和70年代初民主党的复兴使格兰特政府和共和党控制的国会十分恐慌,他们担心民主党将利用共和党的丑闻来败坏共和党的名声。1871年3月,随着总统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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