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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策略与民初宪政的历史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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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6:3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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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人心渐定。当此春夏之交,正商业进行之际……讵意风波迭起,谣诼朋兴……各埠成交之货物,纷纷函电止退……或者谓法兰西过去时代,恐慌倍蓰于今日,商人所见者浅,未能远谋。然师人者当以覆辙为殷鉴,毋宁舍短而用长……窃谓宋案审判于法庭,借款、选举取决于议院,自有法律为范围,岂尚血气为胜负。商人在商言商,不知附和,若有所破坏而无建设,乱靡有定,胡所底止。”[37] 当时英国驻华公使馆给英国外交大臣的报告,证明这种求安定的情绪具有普遍性:“除江西和江苏的军队之外,运动似乎没有得到中国任何重要人物的支持。群众的态度依旧是冷淡的……国内大部分有文化的人士准备支持(至少在口头上)一个集中的强有力的政府的政策……而全国的商会和行会对推翻临时大总统的企图表示厌恶方面也没有落后。甚至在广东,商界人士、少数官员和一部分军队竟敢表示上述意思;我冒昧地认为,这样说并不过分:全国强烈地赞成恢复安定的统治,相信这种统治只有在袁世凯的指导下才可能实现。”[38]在反抗彻底失败后,英国公使馆的另一份报告又重申:“运动没有得到中国任何重要舆论团体支持的迹象……在运动的全过程中……虽然大部分劳动群众仍持冷淡的态度,但那些与商业和贸易有关的个人及企业强烈表现出对中央政府的胜利抱有同情。”[39] 从7月12日李烈钧在江西起兵宣布独立到9月2日南京被北军攻占,11日熊克武在四川失败,“二次革命”在不到两个月内便彻底烟消云散了。 第二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是:此举对民国政治发展带来什么后果?全国复归平静后,10月6日,袁世凯胁迫国会选举他为正式大总统。11月4日,他以参与“构乱”为由,下令解散国民党,国民党籍的国会议员也被一律取消议员资格。更为严重的是国民党的政治影响急剧削弱,陷入颇为孤立的困境。 早在举兵之前,报刊就在议论“国民党之窘蹙”[40]。当时,言论自由和新闻、出版自由基本上是有保证的。各政党和公共人物的言行,几乎无时不受到大众传媒的跟踪、监督。国民党内的分歧和已付诸行动或拟议中的对策,无不一一见诸报端;一些领袖武力解决的主张于是广为人知,而又与人心相悖。 上海《民立报》是同盟会——国民党自己的报纸。该报负责人之一徐血儿,是最严厉谴责袁世凯和赵秉钧为暗杀宋教仁的“元凶正犯”和“民贼”的记者。1913年5月29日凌晨,宋案闹得风声鹤唳之际,有“中华民国工党”领袖持“中华民国国民军”的旗帜,率领七八十人进攻上海江南制造局,当即被击退并打死和被俘数人。徐血儿立即在《民立报》发表文章指出:“夫大革之役,天与人归,可一而不可再。今日已为民国,苟对于民国而谋乱,即是自绝于国,罪在不赦。即政府为恶,法律与国会,终应有解决之能力,无俟谋乱,以扰苍生。故谋乱之事,为商民所疾视,亦明达所屏弃也。”[41]这些话谴责的主要不是那几十个乌合之众,而是针对孙文等武力解决派的。 各地商界固然极为反对,一些反对专制统治或同情国民党的军政要员,亦毫不含糊地表达了自己的不同意见。云南都督蔡锷,公开声明:“查宋案应以法律为制裁,故审判之结果如何,自有法律判决……试问我国现势,弱息仅存,邦人君子方将戮力同心,相与救亡之不暇,岂堪同室操戈,自召分裂!谁为祸首,即属仇雠……万一有人发难,当视为全国公敌,锷等才力纵薄,必不忍艰难缔造之民国,破坏于少数使用佥壬之手也。”[42] 江苏都督程德全是查办宋案的中坚。他在谈到此案时说:“迨凶犯缉获,又商议法庭,搜查证据……德全在责任上虽属无可旁贷,在法律上已自惭越俎之嫌。嗣此案交付法庭,德全不复过问。”“宋案当听法庭解决,借款当听国会主持。”在表明坚决维护法治的态度后,他明确地表示,鉴于“人民已有枕席不安之状”,为“维持秩序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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