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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经济史面临的挑战――回应《大分流》的“问题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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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7:3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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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问题,也有理论不足和理论偏颇的问题。 先说理论偏颇的问题。学术前辈吴承明主张“史无定法”,我是深为敬服的。我的体会,这里至少包含有两层意思:一是每一种理论或方法都有它使用的前提和合理的边界,不是放诸什么场合都“普遍皆准”的,越过边界也可能变成谬误。计量统计比一般定性更准确是没有问题的,然而17-18世纪中国的GDP或人均收入,既缺乏足够可信的数据统计条件,仅以某些个别情况的数据大胆推算,就有些强自为之。类似的还的水稻、棉花、棉布平均产量、工作日计算与工作日报酬,就是江南这么一个“小”的范围,高低相差甚大,丰歉悬殊,其它相关环节与因素也多,“平均值计算”的条件具备吗?说给我家乡农民听,他们笑道:“城里人不懂,即使现在上报的数字也不准”。目下17-18世纪的经济史有动不动搞“大课题”计量统计的新风,又不加说明是“示意”,我以为不够谨慎。另外,《大分流》以为经济发展与生产者的人均收入提高一定是同步关联的,这多少也是太迷信原有理论的假设。二是复杂的社会现象,包括经济现象,往往需要从多种侧面、从不同视角去反复考察,因此使用的理论也可以是多样灵活的,什么合理就用什么,不必死守一家一派,不应有门户之见,更不必矫枉而过正。“反欧洲中心主义”是学术变革的进步,但把不同于自己主张的理论统统加上这顶帽子,就不是宽容和开放的态度。“反欧洲中心主义”的意思,应该是不要唯欧洲是从,并非不要与欧洲论长比短。中西互动比较是必要的。这种比较,不只是经济的比较,还必须进行整体历史环境,特别是制度环境的比较。以谁为“中心”这话本来就不妥,但相对的强弱优劣,在历史上是客观存在的,不过是各有千秋,随时而变罢了。我对《大分流》不满意的地方,也在这里。例如,从发展经济、提高经济效率的角度去比较,欧洲的某些制度(例如对工商和城市的政策)确比中国好――不论是17-18世纪之前还是之后――难道就可以用“欧洲中心主义”的理由弃之不顾了吗?这对帮助中国经济进步有什么好处呢? 我说的理论不足,既是针对过去有些理论对事实的说服力不强,也包含了有许多史实还需要用理论加以新的归纳。例如“资本主义萌芽问题”,原来用以支撑的理论概念,如雇佣劳动、资本、手工工场等,作为表识经济“超越”的时代界碑,大家已经感觉到有问题。雇佣劳动,战国秦汉就有;说有强制性,现代的雇佣劳动就一点也没有强制性了吗?美国现代史上的黑奴劳动,怎么说?更明显的,家庭手工业与现代经济的相容性,不仅为17-18世纪中英经济史所证明,也为19世纪以后的经济史所证明,它们同样可以成为现代经济大家庭的一员,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的起飞过程之中。到过浙江义乌小商品市场的人都会有强烈的感觉:家庭小手工业,同样可以闹出大市场。当然这些都还是“小节”或枝节。我觉得,从整体看,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必然地包含有从“全球化”的世界里汲取各种自己所没有的新资源、改善自身结构的问题,同时这种发展又不得不回到自身经济发展的延续性上来。转型是变革,但所有的变革都必定是延续中的变革,新旧并用,桔变成枳,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不可避免的,也可以说是正常的。因此,我们在对经济史上一些现象评价时,用“进步”、“落后”来盖棺论定,或许会犯“无辜杀戮”的罪名?甚至用哪个年代来个“刀切豆腐两面光”,可能多少有点弄巧成拙的味道,用老子的说法,叫做“破坏自然”。当然上面的一些反问都是消极性的,那么积极的解释方案应该是什么呢?这就需要创新。 本文只是因受《大分流》的启发,提出一些问题供讨论。我觉得,在今天,中国社会经济史确实有发展创新的很大空间。此时,既要充分关注和尊重世界学术的新潮,但也没有必要率意切断自己的学术传统,包括“政治经济学”的色彩。我们有数千年中国独特发展的经济史经验材料,特别是百年以来,直至今日正在深入的经济改革实践,总结历史经验,并善于从现实生活中汲取营养(而不是疏离现实),依靠理论与实证的双重推进,有理由相信,中国社会经济史有能力应对世界学术界的挑战,做出我们自己应有的贡献。 [i] 详参黄苇:《上海开埠初期对外贸易研究(1843-1863)》,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12月第1 版,以及《上海对外贸易》(上册),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9年11月第1版。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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