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鲁滨逊新史学派的治学风格与分野 |
|
时间:2009-7-24 13:58:06 来源:不详
|
|
|
学家个体的研究也是纳入这个整体的,例如在《第七章社会与文化史的兴起:理性主义的发现和成长的年代》中,首先揭示了欧洲扩张对历史著作的一般影响,然后分析了理性主义与历史著作之间的关系,接着论述了伏尔泰及其后继者、蒙德斯鸠学派、卢梭的原则,然后又谈到通史、编年史和历史进步理论问题,这样对理性主义史学的研究成为分析与综合、局部与整体相结合的了。它的另一特点是略古详今,全书古代和中世纪差不多占五分之一,而近代和当代各占五分之二。总之,这本书所体现出来的慧识在那个时代是绝无仅有的。尽管这样,贝克还是以颇为讥讽的口吻说:“‘文化背景’的特征和根据背景的‘历史写作主导线索’的说明,尽管大部分满足了作者的目的,然而还是简要的,应该说有点儿草率;它没有对本书的主旨起作用。书的绝大部分关注巴恩斯先生非常感兴趣的事情——也就是说,关注‘注意史学家的贡献’和‘假设历史科学中所具有的一些进步’。毕竟依据现代标准和技术评价历史学和历史学家的价值,是这本书的原则性目标,并且这毕竟是巴恩斯先生做得最好的。也许由于太多的史学家被提到,因此有的时候著作退步为人名目录。······特别是后面几章里这样的事情太多了。巴恩斯先生知道得太多了,当人名开始在其记忆中弥漫的时候,他自己的判断躲到云后去了。······就像我一样,不被巴恩斯先生轻易贬低的有学问的人,将会随处发现错误或有问题的判断。”[32] 贝克对巴恩斯的批评,几乎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 注释: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