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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对原始宗教的改造考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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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8:1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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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关于这些文物制度的具体解释,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桓公2年注,中华书局1990年。 [27]七献即王、大宗伯、宗伯、诸辰、宾长依次以泛齐、醴齐、醍齐(浓度不等的酒)和熟牲向充当神的“尸”进献七次,详见孔颖达《郊特牲》疏。 [28]九献与郊天七献有很多相似处,其中贯穿“朝践”(尸入之后荐秬鬯和血腥)、饭尸、酢尸、旅酬(按次序饮酒)等。一献到四献为一段落,此前坐尸、杀牲、燔燎为准备工作,酒宴至此已经整治好。而后进行枋祭,“枋”为求神于不同处所之意,因为诸侯天子宫室数重,“枋”表示祖先之灵光顾;四献之后为另一段落,主题为饭尸、饮酒等,送尸后将剩下的饭菜赐卿大夫士为餕,次日进行绎祭,这样就全部结束了。具体可参见清人秦蕙田《五礼通考》卷首序言。 [29]王国维《与林浩卿博士论洛诰书》,《观堂集林》卷一,中华书局1956年。 [30]王国维《再与林浩卿博士论洛诰书》,《观堂集林》卷一。 [31]史宗主编《二十世纪西方宗教人类学文选》上册第90页。 [32]此段《左传》言天灾有币无牲与其他文献记载不符,如《诗·大雅·云汉》记“靡神不举,靡爱斯牲”,有币无牲可能是诸侯之礼,见《左传·庄公25年》杨伯峻考证。 [33]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第600页,科学出版社1956年。 [34]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第十七章宗教,科学出版社1956年。 [35]参见史宗主编:《二十世纪西方宗教人类学文选》下册第655至664页。 [36]同上,第665至671页。 [37]张光直《商代的巫与巫术》,见《中国青铜时代》增订本第256页,三联书店1999年。 [38]同上书第106页。 [39]贝弗利·克拉克和布雷恩·克拉克《宗教哲学》第32页转引威廉·詹姆斯:“个人的宗教体验在神秘的个人意识领域有其根基和中心。”政治出版社1998年。beverley clack and brian clack <the philosophy of religion>, page32转引william james: “personal religions experience has its root and center in mystical states of consciousness.” polity press1998。 [40]吕大吉《宗教学通论新编》第二编第三章第四节“中国的国家—民族宗教——宗法性传统宗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牟钟鉴、张践《中国宗教通史》第二章“三代及春秋战国时期的宗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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