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准备把这本书重新修订再版。您要修订它的原因和主要思路是什么?
答:由于资金原因,初版印数很少,早卖光了,连我自己保留的都被人要走了,近年又没有同类作品问世,所以有些需要此书的同行和学生一直建议再版或是重印。但是我自己产生再版的念头,主要还是由于学术进展。从90年代中期起,我的研究方向转到了社会史,但仍然关注都铎议会史的研究进展。这十几年当中,西方史学发生了许多变化。在我研究英国都铎议会史的那些年,也就是20世纪90年代,国外的相关研究基本上还是按照G,R.Elton等制度史研究大家的学术理念和研究方法在进行,占据主流的是“修正派”,即通过细密地爬梳原始资料,对辉格史学的传统观点予以修正。但修正归修正,并没有离开宪政史研究的传统套路,即就政治谈政治,就议会谈议会。而近年来我在追踪议会史研究动态时发现,随着历史社会学、文化研究等新学科的出现和西方史学理论的不断创新,议会史研究已经突破了传统政治制度史的框架。将社会史、文化史与制度史有机地联结在一起,创这出一批令人瞩目的学术成果。在都铎议会史方面已经出版的重要著作,如《议会与自由:从伊丽莎白朝到英国内战》(J.H.Hexter,Parliament and Liberty:From the Elizabeth to the English Civil War)、《伊丽莎白时期的英国立法与社会:1584-1601年的议会》(David Dean,Law-Making and Society in Elizabeth England:Parliament of England 1584一I601)、《议会至上:历史与哲学》(Jerry Godsworthy, The Sovereignty of Parliament: History and Philosophy)等等,都有很多新鲜的、很有价值的内容。同时,我自己在近年来从事社会史和全球史研究的过程中,视角和观念发生了一些变化,对如何看待议会的演变、如何进行制度史研究有了新的体会。因此,我准备在吸收最新研究成果和运用新的理论思维、新的分析方法的基础上,对原作进行较大修改,希望这次修订再版对国内这一领域的研究能有稗益。
问;您1995年在《历史研究》上发表的文章《都铎经济立法与近代议会民主制起源》是不是对英国宪政史研究的一些总结性思考?您可以谈谈这篇文章的主要精神吗?
答:不能说是总结性思考。但确实谈出了一些自己的见解。英国13世纪就出现了议会,但当时的议会与近代民主制下的议会有很大差别。那么英国议会是怎样从传统走向现代的?我觉得转变就发生在都铎时期。1529—1536年宗教改革议会召开以后,议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空前提高,人们对参加议会的热情普遍高涨,特别是那些迫切需要挣脱封建束缚、争取经营自由的乡绅和市民,他们纷纷涌进议会,在那里提出有利于自己的经济提案。这些提案有时有助于增进国库收人和国家富强,王室通常也对经济提案和经济立法持鼓励态度,所以在都铎朝的议会提案和法案中。经济提案和法案占了绝大多数。而在经济议案审议过程中,下院议员作为来自经济活动第一线的直接经营者最有发言权,他们也确实充分利用了自己的发言权。有时甚至敢与政府大臣争执和较量,并最终迫使后者让步。在这样的过程中,无疑增强了下议员的信心,并且扩大了下院的民主;而当下议员们把他们对经济立法的热情转移政治方面的时候,资产阶级革命在议会中发生也就为时不远了。
问:从90年代的中期开始,您的研究重点转移到了中世纪社会史方面,比如1994年的《西欧中世纪家庭史研究综述》、1995年的《西欧中世纪基督教婚姻观》、1997年的《试论西欧中世纪晚期行为方式文明化》、1998年的《略论过渡时期的西欧家庭》,直到2000年完成的国家“九五”社科规划重点项目——《等级制度与生活方式——西欧中世纪社会史》都是这方面的内容。不知您转移研究重点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在议会史研究中,当我简单地根据职业、阶层等因素估计英国下院议员的经济地位并据此分析其立场的时候,有时会陷于困惑,因为议员们在议会中的表态有时并不与我们揣测的“阶级立场”相吻合。同属一个社会集团、一个阶层的议员们在议会中的表现往往大相径庭,有些议员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自己的立场也会发生改变。这些历史研究中的矛盾现象和自己以往的生活经验都在提示,其实影响一个人政治表现的因素是非常复杂的,个人遭遇、生存环境、家庭和社会关系、身心状况等等,都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对社会生态没有深人的研究和准确的把握,就很难真正地理解和弄清政治问题。1988年我第一次出国时,《私生活史》前三卷的英文版刚刚问世,我翻了翻,很有感触,意识到只有尽可能全面地还原当时的生活状态,历史解释才可能接近真实和准确。转向社会史的念头就是那个时候萌生的。后来又读了一些史学理论、社会学、人类学方面的书籍,愈发感到社会史的丰富和重要。但转向社会史研究也不是件简单的事。究竟是按照社会史(Social History)的思路和方法考察社会的基本元素如家庭、社区、社会心理等等,还是从社会发展史的角度观照社会整体的历史(History of Society),抑或因循历史社会学(Historical Sociology)的范式探寻社会的运作方式及其变迁,这让人很费脑筋。其实我至今在社会史研究方面还没有搞出什么像样的成果。倒是我的几个研究生,念书很努力,思考问题的角度和深度都不错,他们写出了一些差强人意的论文,最近准备结集出版。
问:您打算日后撰写一部新的《西欧中世纪日常生活史研究》,但是您那部《等级制度与生活方式――西欧中世纪社会史》一书刚完成不久并且即将出版,为什么又要开始启动这样一个新的工程,对这部书您有什么新的思考吗?
答:推动我从政治史转移到社会史的是对权力本质的探寻。而对社会本质的探寻又推动我关注生活史。
日常生活史研究是由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开创、目前在西方文学界具有很大影响的新的研究领域。在我国进行西方日常生活史研究有着特殊的意义,因为一个世纪以来中西对比都是中国学人学术研究中一个挥之不去的情结。这种对比往往起始于器物和经济,之后延伸到制度,最后结束于文化。但是只要一进人文化层面,议论就变得空泛,难以令人信服。究其原因,是因为研究者忽略了我国“五四”先哲早已作出的“文化乃是生活样式与生活态度”的论断。文化的背后是日常生活,只有对日常生活进行深入研究,文化才会变得具体而实在,对文化的解释才能具有说服力。现在在国内学术界,中西文化对比仍是热门话题,但也仍然缺少对西方日常生活的认真深人的研究,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或严重不足。正是出于这种考虑,在完成国家社科规划课题《等级制度与生活方式》之后,虽然该成果已得到评审专家的充分肯定,商务印书馆也已琴受书稿准备出版,但我仍打算在吸收西方日常生活史研究的新理论和新成果基础上,将原课题成果改造为一本关于西欧中世纪日常生活的研究专著。
在这本专著中,我准备将日常生活归纳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生存环境”,即每个人降生时既定其终生生存方式的种种外在因素,如生产水平、财产继承关系、风俗习惯、社会纵向流动体制等,都是这一层面的内容。第二层面是“生活质量”,这里关注的是物质生活,包括衣食住行、闲暇与劳动、医疗卫生条件等等。第三层面是“精神状态”,影响精神状态的主事因素——人际关系、婚姻家庭关系、意识观念、宗教生活、社会评价等等都属于这一层面的内容。我希望通过对这三个层面的描述和分析,能够真正说明西欧前现代社会的生活的状态以及由这一状态所决定的文化特点,这将有助于我们理解现代社会的中西文化差别,因为现代社会的中西文化差别许多是在前现代社会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