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狄德罗(Denis Diderot , 1713-1784)
法国哲学家、作家、启蒙思想家。出身于手工业者家庭,1729年到巴黎,因不从父命被停止经济供应,过着贫困的独立生活。曾学习法律,因发表无神论著作而一度被捕。1751年任《百科全书》主编,虽屡遭迫害而不废其志,终于历二十年完成该巨著。1773——1774年间应沙皇叶卡特琳娜二世之邀访问俄国。他利用当时自然科学的的成就,对世界的物质性作了带有若干辩证因素的探讨和猜测。提出“异质分子”说,认为物质的最小微粒(分子)在质和量上的差异产生了物质的多样性,世界不存在绝对的静止,人的认识开始于感觉经验,认识方法应包括对自然的观察、思考和实验等三种。还认为,各国虽因条件差异而有君主制和民主制之分,但只有人民才享有主权,国家应为人民谋福利;法律万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应对封建旧法律进行根本的改革。他开创了近代文艺批评之先河。主要著作有:《哲学思想录》、《对自然的解释》、《修女》、《拉摩的侄儿》、《关于物质和运动的哲学原理》等。1784年,狄德罗在家中的桌边突然去世,他女儿听到他讲的最后一句话是:“怀疑是向哲学迈出的第一步。”
(5)百科全书派
原指十八世纪法国《百科全书》的撰稿人,泛指当时法国启蒙思想家,总之是一些杰出的哲学家、科学家和作家组成。《百科全书》全名为《百科全书,或科学、艺术和工艺详解辞典》,1751-1772年间共出版28卷,1776-1780年又增加补遗及索引七卷。参加该书条目撰稿的有一百四十余人,出身和观点各异。但其主编狄德罗及主要的撰稿人卢梭、伏尔泰、孟德斯鸠、霍尔巴赫、爱尔维修等等都坚决反对宗教愚昧和封建专制制度,主张宗教容忍,提倡理性主义和批判精神,宣传自然神论、无神论或唯物主义,热心新科学和技术。他们用自己不屈的精神坚守信念,以《百科全书》的编写和出版形成了法国启蒙运动的高潮。
(6)卢梭(Jean Jacques Rousseau ,1712-1778)
让?雅克?卢梭,法国哲学家、作家、教育家、启蒙思想家。出生于瑞士日内瓦的一个钟表匠家庭,自幼家境贫寒,当过学徒、杂役、家庭教师、秘书、乐谱抄写员等等。贫困的流浪生活以及同下层人民的不断接触,使他深刻了解人民的疾苦,最终成为反封建专制制度的战士及伟大的民主旗手。1762年《爱弥儿》出版后,遭迫害逃亡瑞士,不久又被逐出境,流浪英国,1770年回到巴黎,暮年生活极度贫困,后卒于巴黎。
他在《社会契约论》中说:“人是生而自由的,可是现在他却处处带着镣铐!”这有力的道出了饱受压迫而渴望自由的法国人民的心声。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中,没有私有制,也没有国家权力。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产生了私有制和国家;主张建立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的民主制国家,主权属于生而自由平等的全体人民,统治者如果破坏社会契约,人民就有权推翻它。在民主共和国中,贫富悬殊将不复存在,但保存着小私有制,人人都拥有仅够满足基本需要的少量财产。其政治思想对十八世纪末法国大革命有重大影响。
在教育观点上,他提倡自然教育,主张自由发展儿童的天赋而避免文明社会的腐败影响。同时,他还是一位杰出的文学家,其文学作品对以后浪漫主义思潮影响很大,他曾为《百科全书》撰写有关音乐等方面的一些条目,并作有数部歌剧。主要著作有:《社会契约论》、《爱弥儿》、《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忏悔录》、《论科学和艺术》等。
(7)天主教
亦称公教、罗马公教、加特力教,有时也被称作旧教,以别于基督教新教。它本是基督教的一个派别,与东正教、新教并称为基督教的三大派别。公元二、三世纪基督教广泛传播于罗马之后,逐渐形成了以希腊语地区为中心的东部教会和拉丁语地区的西部教会。公元395年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部,基督教也在实际上分裂为两大派(正式分裂发生在1054年)。东部教会称正教,以君士坦丁堡大主教为首;西部教会称天主教,其首脑自公元五世纪起自称教皇。公元756年,法兰克国王矮子丕平将罗马至腊万纳一带地方赠给教皇,是为教皇国之始,自此教皇既是天主教的首脑,又是一国君主。各地教会也得到世俗封建主的馈赠,成为封建大土地所有者。公元八至十世纪,教皇先后受制于法兰克国王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同时教士腐化堕落,与世俗封建主同流合污,致使教会威信大减。为此,十世纪末至十一世纪,天主教会内部实行克吕尼改革,制止教士世俗化,加强教会,尤其是教皇的地位。至教皇英诺森三世在位时期(1198-1216),教皇的势力盛极一时,著名的十字军东征就是英诺森三世组织发动的。把哲学、政治、法律都置于天主教神学的控制之下。虽然在其后西偶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和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中受到沉重打击,但在十七至十九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中,天主教会与封建势力勾结在一起,麻痹人民,是资产阶级破除封建势力的大敌。现今,天主教主要分布于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法国、拉美诸国等。
(8)开明君主制度
这是一种以改革道路向资本主义过渡的萌芽形式。18世纪时,实行此政策的代表人物是普鲁士的腓特烈二世、奥地利的特蕾西亚女王和俄国的叶卡特琳娜二世。
它实际上是在保证封建制度不变、封建君主权力不变的前提下,采取的一种将资本主义的发展视为国家富强的表现,从而实施一些某种程度上顺应资本主义发展潮流的改革。大体上,是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前提下,鼓励和保护工商业的发展,兴建基础设施,保证全国经济发展的畅通。腓特烈二世和叶卡特琳娜二世都宣布了废除皇室领地上的农奴制度,叶卡特琳娜二世则以实行开明君主制的名义加强了贵族的专政。这两位君主还都和伏尔泰保持了联系,但伏尔泰自去过普鲁士后,就看清自己希望“开明”君主主动消灭封建制度是不可能的,他们只是改变一下统治形式来适应现实的需要罢了。
但是,18世纪出现的开明君主制度无疑是一种相对进步的现象,同时,它也体现了封建君主们统治的多变性与牢固性,他们实行此制度是为了巩固自己的封建统治、增强国力、维护封建制度,但客观上是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形式的发展的。
(9)《论法的精神》节录
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的执行这些法律。
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如果同一个人或是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权、执行公共决议权和裁判私人犯罪或争讼权,则一切便完了。
(10)《社会契约论》节录
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
社会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一项神圣权利。然而,这项权利决不是出诸自然的,而是建立在约定之上的。
……因而,如果我们撇开社会公约中的一切非本质的东西,我们就会发现社会公约可以简化为如下的词句:“我们每一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而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于是,这一结合行为就产生了一个道德的与集体的共同体,以代替每个订约者的个人;组成共同体的成员数目就等于大会中的票数,并且共同体就以这一行为而获得它的统一性,它的公共的大我,它的生命和它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