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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华:从宗法制的地位看夏商周政治制度的教学安排

时间:2009-10-18 17:06:42  来源:张晓华
 

张晓华:从宗法制的地位看《历史必修1·夏商周的政治制度》的教学安排
 
南京大厂高级中学
 

按照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必修1》的教材顺序,讲授了《第一单元·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的第1课《夏商周的政治制度》,总感到教学情况不够满意,尝试调整教学顺序,感觉情况有所好转。把这点不成熟的思考写出来,与大家切磋。

调整的依据是宗法制的地位,调整后的教学顺序为:一、夏商的政治制度;二、西周的宗法制;三、西周的分封制。

在教材的第一子目夏商的政治制度中,介绍了王位世袭制和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对西周宗法制和分封制都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可以很自然的转入学习西周的政治制度。但在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先后顺序上,先讲宗法制更有利于完成教学目标。

理由一,从宗法制的渊源和影响看

夏商周统治者一面把天命神权作为统治的精神支柱,一面根据宗法思想来塑造“上帝”,维护统治秩序。

《尚书·召诰》说:“有夏服天命”,成汤攻打夏桀时说:“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商王取得上帝旨意的方法是利用龟甲或兽骨来进行占卜。垄断这种沟通人、神的占卜是掌管祭祀的专职史官和商王本人。

“宗法”起源于父系氏族社会对祖先的崇拜。宗法制度在夏商时代初具雏形。教材第一目第一段中说:启开创了王位世袭制,王位在一家一姓中传承。商朝的王位有时兄终第及,有时父子相传。宗法思想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家长制的“孝”,“尊祖敬宗”是统治者维系政治关系的基本武器,对上帝和祖先的祭祀是商朝政治生活中的大事,礼仪非常隆重。最先进的青铜铸造技术是用来制造礼器和兵器,用于国家最大的事──祭祀和战争。宗法思想的盛行使夏商周的政治制度具有明显伦理特色,政治伦理化、家长制和世俗化。

孔子说:商朝继承了夏朝制度而稍有变化,周朝又继承商朝制度而略有调整。

西周对商朝制度的调整体现在两方面:(一)西周统治者在继续宣扬天命的同时,又强调了“德”字。商的先王有德,所以天命归商,但后来的商王不知“敬德”,所以坠命,现在周王“有德”,所以,天命又归周。(二)西周初年的统治者吸取商朝王位在同辈中相继,往往会导致在位时间短,时局混乱的教训,“制礼作乐”,中心内容是关于宗法等级制度和调整贵族关系、维护贵族特权的行为规范,形成了系统而完备的宗法制度和发达的礼制。“是以君臣朝廷尊卑贵贱之序,下及黎庶车舆衣服宫室饮食嫁娶丧祭之分,事有宜适,物有节文。”(《史记》卷23《礼书》)全都安排得井然有序,各级依赖伦理等级制度进行政治统治。正如孔子所说:“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欤!”

 

 

理由二,由宗法制的内涵看

西周完备宗法制的措施中,最有创造性的是嫡长子继承制。根据西周的宗法等级制度,正妻为嫡,正妻所生的儿子叫嫡子,由正妻所生的长子在继承方面有特殊的地位和特权,无论是王位、爵位、封地还是其他财产,主要由死者的嫡长子承受,次子、庶子(妾生的儿子)只能继承部分财产。

周王自称是上帝的长子,“奉天承运”,治理普天下的土地和臣民,周王的嫡长子、嫡长孙一系有继承王位的权利,为姬姓的大宗;余子封为诸侯,称为小宗。诸侯的爵位也是由嫡长子继承,在封国之内为大宗;余子封为卿、大夫,对诸侯来说为小宗。依此类推,形成一个庞大的宗族网。

为了维系宗族内部尊卑、亲疏、上下秩序,周礼中有许多严格的规定,如在宗族内部小宗必须服从大宗,只有大宗才有祭祖的权利等。为了维系宗族内部的团结,周礼始终强调两条基本原则:一是“亲亲”;二是“尊尊”。“亲亲”的原则,要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尊尊”的原则,要求下级贵族必须服从上级贵族,不许犯上作乱。否则“不孝不友”,须严惩,不可赦免。

这样,周天子与同姓诸侯间的关系在政治上是天下共主的君臣关系,在宗法上是大宗与小宗、族长与族人的关系。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个以周王为中心的,包括诸侯、卿、大夫等各级贵族在内的等级结构,国家政权组织和宗法等级合而为一,家国同构。世袭制、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政治制度的主体,适应了国家制度精密化发展的需要,与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基本上相应,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尽管严格意义上的宗法制度在西周末年已经开始瓦解,但宗法制对中华民族的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持久的,成为民族传统和社会心理的重要内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皇位终身、皇位世袭、个人专断和特殊人格等特点的来源都可以在追溯到夏商周时期的宗法制度。而所谓的“三纲”就是宗法加皇权。

理由三,宗法制必然导致分封制

夏商周的国家在诞生时,是利用血缘关系来统治有关部族。夏商周三代,国家结构实际上为部族结构。嫡长子为了处理好与诸弟的关系,又分别将若干土地连同居民分封给诸弟,并允许诸弟享有对这部分土地、居民的统治特权和宗主地位。这种在政治上“授土授民”,在宗法上“别子为祖”,两者合一,就是分封制度。因此说,宗法制和分封制互为表里,宗法制和分封制,使部族中的血缘关系政治化。

综上所述,宗法制是夏商周的政治制度(世袭制、宗法制和分封制)的核心内容,又关系到民族传统,因此是本节学习的重点和难点。现实生活中的许多问题都有宗法制的影响,探讨这一问题就便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进入理想的学习境界。在教学过程中,把它编排在夏商的政治制度后,分封制前,既有利于学生理解掌握重点难点,也可以在上课15到30分钟之间形成教学活动的高潮,符合课堂教学的规律。学完宗法制后,掌握分封制的权利、义务和作用就是水到渠成的简单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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