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华:从宗法制的地位看《历史必修1·夏商周的政治制度》的教学安排
南京大厂高级中学
按照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必修1》的教材顺序,讲授了《第一单元·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的第1课《夏商周的政治制度》,总感到教学情况不够满意,尝试调整教学顺序,感觉情况有所好转。把这点不成熟的思考写出来,与大家切磋。
调整的依据是宗法制的地位,调整后的教学顺序为:一、夏商的政治制度;二、西周的宗法制;三、西周的分封制。
在教材的第一子目夏商的政治制度中,介绍了王位世袭制和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对西周宗法制和分封制都有直接的影响。因此,可以很自然的转入学习西周的政治制度。但在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先后顺序上,先讲宗法制更有利于完成教学目标。
理由一,从宗法制的渊源和影响看
夏商周统治者一面把天命神权作为统治的精神支柱,一面根据宗法思想来塑造“上帝”,维护统治秩序。
《尚书·召诰》说:“有夏服天命”,成汤攻打夏桀时说:“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商王取得上帝旨意的方法是利用龟甲或兽骨来进行占卜。垄断这种沟通人、神的占卜是掌管祭祀的专职史官和商王本人。
“宗法”起源于父系氏族社会对祖先的崇拜。宗法制度在夏商时代初具雏形。教材第一目第一段中说:启开创了王位世袭制,王位在一家一姓中传承。商朝的王位有时兄终第及,有时父子相传。宗法思想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家长制的“孝”,“尊祖敬宗”是统治者维系政治关系的基本武器,对上帝和祖先的祭祀是商朝政治生活中的大事,礼仪非常隆重。最先进的青铜铸造技术是用来制造礼器和兵器,用于国家最大的事──祭祀和战争。宗法思想的盛行使夏商周的政治制度具有明显伦理特色,政治伦理化、家长制和世俗化。
孔子说:商朝继承了夏朝制度而稍有变化,周朝又继承商朝制度而略有调整。
西周对商朝制度的调整体现在两方面:(一)西周统治者在继续宣扬天命的同时,又强调了“德”字。商的先王有德,所以天命归商,但后来的商王不知“敬德”,所以坠命,现在周王“有德”,所以,天命又归周。(二)西周初年的统治者吸取商朝王位在同辈中相继,往往会导致在位时间短,时局混乱的教训,“制礼作乐”,中心内容是关于宗法等级制度和调整贵族关系、维护贵族特权的行为规范,形成了系统而完备的宗法制度和发达的礼制。“是以君臣朝廷尊卑贵贱之序,下及黎庶车舆衣服宫室饮食嫁娶丧祭之分,事有宜适,物有节文。”(《史记》卷23《礼书》)全都安排得井然有序,各级依赖伦理等级制度进行政治统治。正如孔子所说:“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