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春玲、聂幼犁:以“真的是李鸿章卖的国吗”为例,看中学历史学科的研究性学习
执教:韩春玲
点评:聂幼犁
来源:《历史教学》2004年第1期
编者按:教学理念的转变,讲道理容易,实施起来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提倡学生主动学习,教师起什么作用?教师角色的转换不是更轻松了,而是比传统教学要求还要高。本刊拟连续发表研究性学习的案例及其点评分析,旨在以此为切入点,探讨新课改实施中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诸问题。这是本刊今后一段时间组稿的重点。欢迎各地教师能给我们提供更多的研究性学习教学案例,可以自己找专家点评,教研部门也可以自己点评,对本刊的点评也可以发表不同意见。本刊的网站“www.historyteaching.net”也将开展讨论,欢迎发贴子,发表高见,有代表性的意见,我们将选出在刊物上发表。
一、背景介绍
我校是市重点中学,学校课程设置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三大板块。本课题是高二年级拓展课程──《重大历史事件、人物探究》中的一个部分。拓展型课程属选修课,学生是在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指导下,对历史特别有兴趣和有一定特长的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的,人数40多名,不到全年级的10%。他们经过初中和高一阶段学习,累积了一定的历史知识,也具备了一定的历史学习能力(如阅读史料能力,初步的分析、评价能力等),有部分学生尤其喜欢提问、质疑与争论。在学习“中国近现代人物”过程中,有个学生提了一个问题:“真的是李鸿章卖的国吗?”立刻引起同学们的争论,有的说是,而且是卖国贼;有说不是,很激烈。但是,大多就“课本”论“课本”,缺乏更多的史实支撑,流于概念化的推理。我想,评价李鸿章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远非学生所能,但如果对此事不予理睬,可能会打击他们学习探究的积极性,或强化从概念到概念的非史学的思维习惯,如果借此“兴奋热点”,开展研究性学习,不但可能使他们对李鸿章这个中国近代“重臣”,乃至近代中国有更深入的理解,而且,有可能由此巩固学生求真、求实的治学态度与探究精神,学习掌握“史由证来,论从史出”的史学方法。故以此为题,我将学生分成六组,阅读我推荐的和他们自己找到的材料,认真检验自己的观点,充分考虑别人的观点。然后,开展一次课堂讨论。
推荐资料:
1.《李鸿章与中国近代化》,选自陈旭麓著《思辨留踪》,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从外交到战争》(节选),选自陈旭麓著《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3.《外交家之李鸿章》(节选),选自梁启超著《李鸿章传》,海南出版社2001年版。
二、研究过程
教师:同学们,今天我们就上次有过争论的问题“真的是李鸿章卖的国吗”展开深入探讨。大家在讲述自己观点的时候要谨记我反复强调过的“论从史出”、拿证据说话,对历史人物的评价要把他还原到当时的历史条件、社会准则,还有时代潮流中去思考。谁先开个头?
生一:我认为李鸿章并没有卖国。他是洋务派的代表,而洋务运动的目的是“自强”、“求富”。在他的主持和参与下,洋务运动创办了中国第一条铁路、第一座钢铁厂、第一座机器制造厂、第一所矿务局、第一所电报局、第一所外国语学校、第一支近代海军舰队……他的动机正是保家卫国。如果他是卖国的,那他做这些事还有什么意义呢?
生二:我认为不能因为他开展洋务运动就说他没有卖国。事实上,近代中国很多不平等条约的签订都有李鸿章参与,比如《烟台条约》、《中法新约》、《中俄秘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而且他在边疆危机时找借口,主张对外妥协,有严重的“惧外思想”,在对外交涉中始终坚持“委曲求全”的方针,没有中国人的骨气。
生三:难道签订不平等条约就可以和卖国划等号吗?我想反问一句:如果李鸿章不去“卖国”,也就是说不去签约,会怎样?不外是继续打下去,但是以当时大清国的国力,如果能打得过列强,也就不会派人去签约了;再就是另派别人去签。但是,我看到一份材料中说到,签订《马关条约》的时候,清政府开始派了一个叫张荫桓的人去,结果被日本人给赶了回来,说他“人微言轻”,不够资格,最后没办法才派李鸿章去的。他肯定也知道,这一去,不论什么结局,必定会遭万人唾骂。但别无选择。如果你在他的位置上,你不去行吗?
生四:当然可以不去。我们就和日本人打下去,他们在海战中取胜,踏上中国领土未必就能胜利。中国领土那么大,人那么多,每人一口唾沫也能把他们淹死。(大笑)
生五:当时,清政府又不是没在陆地上和日本人打过,朝鲜、旅顺、大连的惨败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朝廷太腐败,军纪颓败,根本无法抵抗日本人的侵略。再说了,近代战争也不是靠人多取胜的,最重要的是军事实力。
生六:我认为判断是否卖国的标准是看在签订条约的过程中有没有为中国争取利益。如果争取了的话,就不算卖国,如果没有争取的话,就是卖国。我在一本书中看到,在签订《马关条约》的时候,李鸿章对日本人奴颜婢膝,根本不敢为中国人争取权益,还说了一段很谄媚的话:
(多媒体展示)
“亚细亚洲,我中日两国最为临近,且系同文,讵可寻仇?今暂时相争,总以友好为是,如寻仇不已,则有害于华者,未必与日有益也。试观欧洲各国练兵最强,不轻起衅,我中日既在同洲,亦当效法此意,应力维亚洲大局,永结和好,庶我亚洲黄种之民,不为欧洲白种之民所侵蚀也。”
见陆安著《中学历史补充读本》
(课堂沉默片刻)
教师:能够用史料说话,很好。但是,能否尝试着换个角度去解读这段材料呢?比如想一想在当时的条件下,这些话有没有一定的道理?
生七:我看到了正好相反的材料。这个材料来自于报纸上,说他在签订《马关条约》的过程中,被一个日本浪人刺杀,眼睛受重伤,他利用这个事件作为筹码大做文章,迫使日本人修改了很多条款,比如把赔款从4亿两还价到2亿两,否则我们看到的《马关条约》内容还要苛刻。
生八:这正说明他和外国人走得近,他的卖国也就有基础了。
生九:外国人愿意和他打交道,不仅仅因为他“位高权重”,更主要他是当时满清王朝中思想最超前的几个人之一,最具有改革意识,可以和他们对话,所以他是“仅有的几个能赢得洋人钦佩的清朝大员之一”。再说了,堂堂大清王朝是他说一句话,签个字就可以卖得了的吗?说到底,他不过是大清国派出去的一个使者,如果没有最高统治者──慈禧和光绪的授意,李鸿章断然没有这样的胆子,也没有这个权力去卖国的。
生十:我认为李鸿章有他的苦处。身在那个时代,是他的不幸,同时代的梁启超也说:“吾悲李鸿章之遇”,说他卖国实在是委屈。因为“弱国无外交”,每一次不平等条约的签订都蕴涵着国力相去甚远的现实。作为战败国只能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根本没有资格和人家讨价还价,即使争取利益,也是非常有限度的。从《马关条约》的签订过程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这一点。
生十一:我不同意这种观点,我觉得李鸿章的卖国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如果说那些不平等条约是迫不得已签订的话,那么《中俄密约》就是一个例证,他在中间收受贿赂300万卢布,出卖国家主权和领土,这难道不是很好的证明吗?
(课堂沉默片刻)
教师:你这个材料来源于何处?
生十一:我在一本书中看到的,书中说是当时的沙俄大臣记载下来的。
教师:关于这个问题老师也看到了类似的材料。但是历史上关于这个问题只有沙俄大臣这一条记载,没有其他材料证明,在历史学领域,这称为“孤证”,而仅凭“孤证”,不能轻易下结论。关于这个材料的可靠性,历史学界还在进行探讨,同学们如果有兴趣也可以去关注这方面的研究进展。
生十二:我认为从李鸿章做的事情上看,尤其是创办洋务这一项,他无论如何都不能也不应该被贴上“卖国贼”的标签。他其实太想使国家富强起来了。但是,身处腐败、没落的满清王朝,他想为国家做点事情,都要受到来自于各方面的阻力和压力。我看到一则材料,很能说明问题。
(多媒体展示):
当中日战争急迫之时,翁同龢銜西太后之命詣李鸿章問策時,“鸿章怒目向视,半晌无一语。徐掉头曰:‘师傅(指翁同龢)总理度支(户部),平时请款辄驳诘,临事而问兵舰,兵舰果可恃乎?’同龢曰:‘计臣以樽节为尽职,事诚急,何不复请?’鸿章曰:‘政府疑我跋扈,台谏参我贪婪,我再哓哓不已,今日尚有李鸿章乎?’同龢语塞。”
引自陈旭麓著《近代中国新陈代谢》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李鸿章的无奈与苦涩。强国的措施不但不被理解,自身还要受打击,被压制,在夹缝中求生存,虽然如此,他还是兢兢业业地为大清王朝操劳。如果说这算卖国的话,那什么是爱国呢?难道那些守旧派大臣坐在那里纸上谈兵,幻想着凭中国的“优越制度”就能战胜洋鬼子就是爱国吗?“国家危难,匹夫有责”,这个“责”不是空谈,是实实在在做事情,而且还要“与时俱进”,李鸿章太不容易了。
教师:说得好。从同学们的讨论中不难看出,说他卖国的同学主要集中于他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上,而说他并非卖国的同学主要从他为中国近代化所做的一些事情着手。那么到底他是否卖国呢?老师认为,对这样一个观点做出评论,有两点需要把握:一是要拿证据说话,“论从史出”,这一点同学们做得不错;二是要“神入”过去,进行“换位思考”,不但把历史人物放在当地、当时的特定环境中去考察,而且把自己摆在历史人物的位置上,这样评价会比较客观,更能认识过去,理解现在。
我们都知道,国力的盛衰决定着对外关系的强弱。以当时的国际环境看,身处腐朽的大清王朝,李鸿章只不过是一个执行者和使者,他所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并不是他个人行为或者是个人意志,而是整个大清王朝实力的体现,是政府行为。外国人称他是“近代中国外交第一人”,他懂国际规则,在谈判桌上象商人一样精于讨价还价,在条约的签订过程中,他确实尽了自己力量争取使得中国少受损失,这些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他所做的许多事情,包括洋务运动的开展,包括北洋海军的创立,目的也是为和洋人争锋,枪口是对准入侵者的,从这两方面看,他有强烈的民族意识,是爱国的。
老师还有一个问题,既然我们现在运用比较合适的评价标准对这个人物有了一定的看法,那么为何历史上对李鸿章的评价却向来褒贬不一,甚至大相径庭呢?原因何在?
生十二:我认为之所以会有这么多不同的评价主要是评价人所处的社会环境以及他站的立场。比如当他签订很多不平等条约后遭到了国人的痛骂,一致斥他为“卖国贼”,甚至要扬言刺杀他,正是当时人实在无法发泄心中的怒火,又不敢说皇帝和太后的不好,所以就把他当作替罪羊,所以这一点我觉得李鸿章很冤枉,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但也有同时代的人对李鸿章的评价相反,比如梁启超,他对李鸿章抱有深刻的同情态度,“吾敬李鸿章之才,吾惜李鸿章之识,吾悲李鸿章之遇”,梁启超还说,国人在对他咒骂痛斥之时,确实“不可不深自反也”,确实不可“放弃国民之责任”。因为梁启超很清醒,他站在史学家的立场上看问题的。再比如当他签订不平等条约回国后,全体军机大臣在上奏给皇帝的一份奏折中说过的“中国之败全由不西化之故,非鸿章之过”。因为他的那些同僚们能更多地能体会到李鸿章的苦衷,又都是他的朋友,所以当然为他说话了。
生十三:我认为还有一点就是和社会发展有关系。过去我们国家和外界接触不多,而且用“阶级斗争学说”为指导,所以把李鸿章说成是汉奸、卖国贼,镇压农民起义的刽子手等;现在我们国家进行改革开放,眼界开阔了,而且以经济发展为主,所以对曾经促进中国近代化的李鸿章有重新的定位和认识。
教师:大家说的很好。通过这次讨论,我们不但对历史人物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而且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对历史人物的认识会有那么多的不同与反复,通过这种理解与再评价,使得我们的认识更加全面与接近历史事实,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