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识分子社会责任的强调也是与他对中国社会结构的思考联系在一起的。众所周知,费老使用“差序格局”这一概念来描述中国社会结构,这一概念实际是认为中国社会的所谓公的领域是由私人领域扩张与转化而来的。因此,中国社会的“道义秩序”实际取决于“差序格局”中中心个体的“德性”。在费老看来,中国历史经验表明,仅仅依赖暴力是维持不了中国社会的整合的,以“德”服人的“王道”最终要胜过以“力”服人的“霸道”。儒家承担起的责任就在于规范和引导权力中心,使社会控制能够走上“王道”而非“霸道”,国家与社会良好的秩序才有可能最终实现。因此,中国社会的知识分子与精英有责任继承儒家的这一传统,承担起建立中国社会公共性的责任,用他们的知识参与到社会实践过程之中。
但是,费老明确意识到,知识分子的知识是需要随时代而更新的。这就是说,我们不能依赖中国传统知识与历史经验来推动和促进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因此,吸收与发现新的知识才能更好地完成“学以致用”的使命。因此,费老在其学术生涯中非常重视的两点:一是不断从现实社会生活中总结与发现新的现象与新的问题,包括中国社会变迁过程中所出现的新的社会现象,以及内外社会环境的变化;二是费老知道中国的现代化遭遇只能通过现代知识体系来加以认识,因此,费老到晚年还强调中国社会学、人类学需要“补课”并亲身付诸实践。事实上,直到晚年,他的观点仍然能够产生国际性的学术对话,仍具有国际性的学术视野与眼光。
三、“文化自觉”旨在“文化自决”
尽管费老身上打下了中国传统的烙印,并且,他也深刻认识到中国传统精神的重要意义,但他并不认为传统可以救中国。事实上,费老强调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推崇“学以致用”,希望知识分子具有“文化自觉”的精神。
晚年费老,更进一步认识到了个人自主性的作用。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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