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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孟子的礼学思想(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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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4-30 12:10:17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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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是内在于人心的,但他以义之实为从兄,致使告子等人[注: 中文释义 等人 拼音: děn?? rén 解释: 1.合格的应募人员。 歌曲《等人》内地歌坛才女曹方的一首歌曹方-等人 于是我又回到这里看你写的信 钢笔下的字迹清晰模糊的爱情 我依稀还记得那年那一天]均以为“义”不过是“礼”的别名,而礼又仅从节文的层面来界定。对此,孟子一派与之辩诘,认为“行吾敬”(《告子上》)是发自内心的行为,所以说,义是人心所固有的。在这里,孟子将义与敬联系在一起,从这个意义上讲,“义”与“礼”是意义相同的词,是可以互换的。在敬兄抑或敬乡人、敬弟抑或敬叔的讨论中,他们都以为“义内”,而同时代人如告子、季子等则以“义为外”,并非是人内在的属性。对此,孟子引入了“位”的概念,使得“敬”表现出“庸敬”(恒常之敬)与“斯须之敬”(暂时之敬)两种形态,但敬终究是内在的,发自内心的。以敬释义内,表明孟子在使用“礼”“义”这两个概念方面是相通的,尤其“义之实,从兄”,更表明义是礼的内容,是礼的另一个层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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